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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社會撫養費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依法使用,提高我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整體水平,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依法加大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征收力度,強力推進非訴執行和社會撫養費續征工作,推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和使用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有力遏制政策外生育,穩定全縣低生育水平,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環境。
二、工作措施
依法征收管理使用社會撫養費是推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措施。各鄉鎮和縣人口計生委要切實加大社會撫養費依法征收力度,切實發揮社會撫養費征收對違法生育的經濟杠桿作用。將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納入人口和計劃生育作為經常性工作內容,建立長效工作機制,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健康發展。
(一)進一步規范征收程序,及時足額征收社會撫養費
1、繼續實行社會撫養費委托征收制。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違法生育的社會撫養費由縣人口計生委依法管理征收;農村和城鎮居民違法生育的社會撫養費繼續實行由縣人口計生委書面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征收。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作出征收決定,更不得違規越權征收社會撫養費。
2、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機制。征收社會撫養費是一項嚴肅的法律行為。各鄉鎮必須嚴格依法行政,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主體、征收程序、征收文書、征收標準。
規范征收程序。征收社會撫養費應嚴格按照立案、調查取證、告知、作出征收決定、送達《征收決定書》、執行征收決定等法定程序依次進行。
規范征收文書。征收社會撫養費時必須使用縣人口計生委統一印制的省定規范文書,各鄉鎮計生辦不得私自印制文書。
規范征收行為。社會撫養費是在既定政策外生育事實以及為他人政策外生育提供幫助而非法收養的前提下征收,嚴禁“以罰代生”、“放水養魚”,嚴禁私自征收、打白條和收錢不開票。
規范征收標準。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是由縣人口計生委每年根據《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核定。政策外生育當事人應按征收標準原則上一次性征收到位,確因特殊情況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有困難的,應辦理三年內繳清的分期繳納手續,且首次繳納額不得低于應繳總額的6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減征、免征社會撫養費,嚴禁違反程序征收、隨意審批分期繳納,確保社會撫養費依法應征盡征,足額征收。
3、健全社會撫養費續征機制。依法開展社會撫養費續征是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維護《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性、公平性的關鍵舉措。社會撫養費續征的主要對象是指政策外生育因申請經批準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對象。當事人要制定繳納計劃,簽訂分期繳納承諾書后方可分期繳納。各鄉鎮要建立分期繳納檔案,保證到期及時續征補繳。
(二)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嚴禁坐支挪用社會撫養費
1、規范社會撫養費票據管理機制。縣人口計生委和被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法院強制執行向繳款義務人征收社會撫養費全面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其它票據。
票據由縣財政局或其委托鄉鎮財政所本著“購前審批、限量購領、票款同步、核舊領新”的管理原則,安排專人負責票據的購領、保管、使用和核銷。縣人口計生委和被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領用新票據必須由縣財政局和鄉鎮財政所分別對原領用的票據核查無誤,且確定其所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已按規定解繳縣財政社會撫養費專戶后方可領用。遺失、銷毀專用收據的,對責任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健全社會撫養費收入管理機制。社會撫養費嚴格執行“行政性事業收費和罰款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實行“鄉收縣管、財政監督”管理體制。縣人口計生委及被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將所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必須于3個工作日內上繳縣財政國庫社會撫養費專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3、健全社會撫養費繳存國庫信息通報制度。縣人口計生委應加強與縣財政局的聯系和溝通。為及時掌握各鄉鎮社會撫養費征收和資金繳存信息,鄉鎮計生辦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收據和銀行進賬單及征收社會撫養費對象的名單、數額登記造冊上交縣人口計生委對賬;鄉鎮財政所必須在每月5日前將收據和銀行進賬單及征收社會撫養費對象的名單、數額登記造冊與縣財政局國庫對帳。
4、健全社會撫養費定期自查制度。縣人口計生委及被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開展清理自查,通過清理自查及時消除問題隱患,堅決杜絕私自征收社會撫養費、征收資金不及時繳存國庫以及坐支、截留、挪用社會撫養費等違法行為。
(三)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依規使用社會撫養費
1、繼續實行社會撫養費調控機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列入財政預算管理,全部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縣人民政府對屬鄉鎮自收的社會撫養費按15%調控(其中預算計劃內用于縣級人口計生工作經費,超預算計劃部分作為一女、二女絕育戶養老保險專項基金,該基金用于彌補縣財政應負擔的不足和鄉鎮承擔的保險費),85%安排鄉鎮人口計生工作經費;對屬非訴執行的社會撫養費,實行50%調控(其中25%撥給縣人民法院用于非訴執行組織經費、15%部分用于非訴執行工作經費、5%部分用于縣級人口計生工作經費、5%用于有關獎勵經費),其余50%安排鄉鎮人口計生工作經費。
2、健全社會撫養費撥付機制。縣財政局根據鄉鎮征收社會撫養費進度按月將縣級人口計生工作經費撥付到縣人口計生委;鄉鎮人口計生工作經費由鄉鎮計生辦列出使用計劃明細上報縣人口計生委;經過縣人口計生委審查后,由鄉鎮計生辦開票到縣人口計生委開出《用款計劃撥款單》到縣財政局撥付鄉鎮財政所管理的鄉鎮計生辦賬戶,不得撥付鄉鎮人民政府財政賬戶。鄉鎮的人口計生工作經費由鄉鎮財政所管理監督,以保證人口計生工作正常開展。
3、規范社會撫養費支出機制。縣安排鄉鎮人口計生工作經費的使用范圍:
(1)用于鄉鎮計生辦日常工作支出,包括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宣傳教育費、網絡建設經費;
(2)用于村級人口計生工作經費不低于35%,包括標準化規范村級服務室建設、村級人口計生目標管理考核獎勵費、村級優秀計生專干基本養老保險等;
(3)用于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經費,包括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農村一女、二女絕育戶基本養老保險,農村一男戶0-6歲愛心保險,農村獨生子女戶及二女戶新型合作醫療保險以及落實政策規定農村獨生子女戶及二女戶減免的學雜費、就醫掛號費、住院費。
(4)用于彌補鄉鎮計生專干和技術人員加班工資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津補貼;
(5)用于社會撫養費征收和“兩非”案件調查費用;
(6)用于彌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經費,包括按標準新建或者改造服務所,所需器材、設備添置,“四項手術”的手術費、醫藥費、并發癥、后遺癥治療費及節育者路費、營養費和走訪慰問費;
(7)用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所需經費;
(8)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包括表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成績突出單位和個人的獎勵費和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舉報查實的獎勵費;
(9)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其它費用。
(四)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1、加強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基礎工作。嚴格按照社會撫養費陽光系統操作,健全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電子管理檔案,準確反映征收過程;健全完善社會撫養費征收臺帳、分期繳納審批、票據管理、卷宗檔案管理等制度;推行社會撫養費征收信息實名上報制度,各鄉鎮每月5日前將違法生育人員應征金額、實際繳納、欠繳金額等信息全面錄入陽光操作系統和PIS系統。
2、加強社會撫養費監督管理。縣人口計生委要進一步完善征收管理基礎工作,確保依法及時足額征收;財政局要加強征收資金監管,推行資金繳存和使用工作規范;審計局要認真開展專項審計,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紀委監察局要進一步強化監管措施,對于違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規定的責任人,敦促相關部門處理到位。
3、完善社會撫養費責任追究制度。對于不履行征收職責、違反程序征收的,不執行征收標準、隨意審批分期繳納的,征收資金不及時繳存國庫、坐支、截留、挪用等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直至重點管理,并依照有關財經法規從重處罰,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營造征收氛圍
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是依法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的思想基礎。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村務(政務)公開、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和方法,廣泛宣傳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提高群眾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知曉率。讓廣大群眾知道哪些生育行為是違法的,違法的生育行為必須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為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的開展創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二)加大力度,提高征收到位率
各鄉鎮要牢固樹立一次性足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意識,切實加大足額征收力度,通過足額征收來帶動社會撫養費的全面征收,達到遏制政策外生育行為的作用。繼續實行有獎舉報和跟蹤督辦等措施,對社會撫養費典型案件實行一查到底,足額征收到位。突出對多孩生育和一男孩超生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在全面清理清查、審核備案基礎上,對原簽訂分期繳納協議的按協議及時跟進續征,對還沒有征收的按程序、按標準及時補征到位。繼續突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和名人富人等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黨員干部違法生育還未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全部要申請法院非訴執行;對違法生育的公職人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落實征收到位;對違法生育的“名人富人”不得擅自降低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對拒不繳納的,作為典型案例,按照法定程序申請法院非訴強制執行。
(三)部門配合,強化綜合治理
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綜合治理,逐步解決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中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
法院要抽調專職工作人員與縣人口計生委組成社會撫養費征收辦公室,實行聯合辦公和執法。對鄉鎮提請法院非訴執行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案件,征收辦公室要對當事人及時下發社會撫養費征收法律文書、財產保全、凍結銀行帳戶、非訴執行等過硬措施,敦促當事人依法按時履行法定義務,按要求繳納社會撫養費。對拒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起到執行一例、震懾一片的作用。
公安部門繼續加大對阻礙人口計生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傷害或報復人口計生工作人員事件的打擊力度,為全縣社會撫養費依法征收保駕護航。及時為鄉鎮征收及法院非訴執行社會撫養費提供戶籍信息。辦理新生兒入戶、公民戶口遷移時繼續嚴格審查當事人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對無《生育服務證》和《再生一胎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專用征收票據的一律不得辦理。
衛生醫療機構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繼續嚴格審查當事人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對無《生育服務證》和《再生一胎生育證》或社會撫養費專用征收票據的一律不得辦理。
(四)加強領導,嚴格考核督查
縣委、縣政府已把加強社會撫養費征管用,列為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水平的重點工作來抓。對社會撫養費征管用是否規范,征收到位率高低,續征進展情況,非訴執行案件等幾項重要指標重點考核。各鄉鎮務必對社會撫養費征管用工作要有清醒認識,高度重視,切實把社會撫養費征管用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認真落實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責任制,做到責任、措施、投入三落實。嚴格實行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排名通報和誡勉談話制度。通過不定期督查,對工作措施到位、征收到位率較高或進步幅度較大的鄉鎮進行單項表彰;對工作被動落后的,實行定期調度,提出警示,限期整改,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誡勉談話,整改不到位的給予“重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