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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行為,預防和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問題,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4號)、《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決定》(發〔〕22號)等規定,結合實際,現就進一步完善落實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總承包企業的工資支付責任
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勞動者工資支付負總責,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拖欠勞動者工資。承包企業追回的拖欠工程款應當優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勞動者工資。因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勞動者工資;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的勞動者工資責任。
施工企業應當將勞動者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造成勞動者工資拖欠的,由施工企業承擔勞動者工資直接清償責任。發包方監督不力或者因其過錯致使施工企業侵占、挪用勞動者工資款項而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在施工企業不能清償勞動者工資的情況下,由發包方承擔先行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責任。
二、切實規范施工企業勞動用工行為
施工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資計算標準、工資結算方式、工資支付時間及工資支付方式等內容。
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勞動者花名冊,明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種、入職(進場)時間、離職(離場)時間等內容。勞動者花名冊一式兩份,施工企業一份,發包方審核保留一份。
施工企業應當編制勞動者工資支付表,書面記錄工資支付情況,明確姓名、身份證號碼、支付月份、工種、單價、工程量、應付金額、社保費繳納金額、實付金額、本人簽字等內容。工資支付表由施工企業留存備查。
三、強化建設工程項目審批等管理
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制度,嚴格審驗建設資金到位情況,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或者不得批準開工報告。
對有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和為其辦理用地手續。
對存在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的建筑業企業,要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新開工項目施工等進行限制。
四、健全完善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
在建筑、交通、水利、鐵路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建筑、交通、水利、鐵路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督促建設單位或者施工企業按規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確保工資支付保證金落實到位。凡未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的單位,有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批準開工的手續。
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工程建設協議時,應當在協議中明確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的責任。
項目辦理批準開工手續之前,建設單位或者施工企業應當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填報《工資支付保證金申報表》,繳納工資支付保證金。工資支付保證金從應付工程款中列支,具體金額按規定計提。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設立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用于墊付勞動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資。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經勞動者申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核實后,可從工資支付保證金中墊付勞動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資,并相應沖減該企業的工資支付保證金。
施工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應當以書面形式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情況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備案;同時,在施工現場張貼《工資支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無工資拖欠、克扣投訴舉報的施工企業填報《工資支付保證金返還申請表》,經建設單位認可后,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核實。確無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工資的,10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工資支付保證金本息。
工資支付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其用途。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應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
解決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拖欠問題是當前一項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系會議制度,認真解決工資拖欠問題。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分工,落實責任,協調聯動,形成推進解決工資拖欠問題的合力。州級聯系會議成員單位及部門職責如下:
州人社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對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查處勞動者工資拖欠案件及勞動爭議處理;組織協調處理因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州發改委:審查各類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立項的資金籌措情況,對資金準備不足的不予立項。
州公安局:依法協助處理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引發的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依法立案偵查。
州監察局:監督有關部門履行勞動者工資支付監管職責;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失職、瀆職責任。
州司法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解決勞動者工資拖欠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引導公證機構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導、督促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還款協議。
州財政局:負責建立工資應急準備金;保障勞動者工資清欠工作專項經費。
州國土資源局:做好國有企業土地的收儲和出讓工作,對企業急需通過轉讓土地解決工資歷史拖欠的,優先將企業擬轉讓土地納入售出計劃,及時實施土地收儲和支付收儲金。
中國人民銀行恩施分行: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控,做好企業工資支付賬戶的查詢、信息提供等相關工作;在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和關閉破產中,配合通過資產變現等方式解決工資拖欠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工資保證金等預防工資拖欠的長效機制。
恩施銀監分局:督促商業銀行加大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工作力度,加強清欠的金融服務工作。
州住建委、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水產局和州鐵路辦、高速公路辦: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工資支付保證金;監督工程分包,及時制止和糾正違法分包、轉包;監督建設單位和總承包企業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監督總承包企業履行勞動者工資支付監管責任;督促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州政府國資委:督促所監管企業支付拖欠的勞動者工資;追究所監管企業經營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責任。
州工商局:將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納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州鐵路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督促、協調州境內鐵路建設單位落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協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拖欠勞動者工資行為的查處。
州高速公路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督促、協調州境內高速公路建設單位落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協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拖欠勞動者工資行為的查處。
州信訪局:接待來信來訪,并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答復。
州總工會:及時掌握企業工資發放情況,發現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及時要求企業糾正;將工資支付作為集體合同的重要內容,推動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切實做好職工思想工作,推動解決拖欠工資工作順利實施,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
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系會議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企業違法情況通報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將查處的拖欠勞動者工資案件,每季度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通報。各成員單位之間也應當將本部門掌握的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按季度互相通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重大拖欠勞動者工資案件應當向社會公布。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因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引發勞動者工資拖欠問題的,由該部門承擔責任;因部門把關不嚴、監管不力、工作失職引發勞動者工資拖欠,并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部門主要領導責任。州政府督查室每半年將對有關職能部門落實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制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并對各職能部門履責情況進行通報。
住建、交通運輸、水利水產等部門和國土資源、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煙草、通訊(移動、聯通、電信)等建設單位,應當按季度(下一季度第1個月的5日之前,下同)將各部門發放施工許可證情況和工程開工情況反聵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按季度將處理勞動者工資拖欠案件及工資支付保證金收繳情況通報給各級住建、交通運輸、水利水產、招投標等部門和國土資源、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煙草、通訊等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