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工作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1號)精神,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60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辦字[]118號)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唐政辦函[]160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我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和時間安排
(一)目標任務。依據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通過調查核實,年底前完成全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將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發放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充分利用原土地登記等相關資料,開展村莊地籍調查,查清農村每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基本情況;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工作。將地籍成果上圖入庫,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在此基礎上,開展土地總登記及初始和變更登記,逐步實現地籍調查成果、土地登記資料動態更新,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會化服務程度。
(二)時間安排。年下半年,開展并完成全縣兩個村試點工作;年,完成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年,完成鎮政府所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我縣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建立縣級地籍信息系統,做到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覆蓋,實現對土地登記信息動態監管。
林地、草原、養殖水面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職責分工
縣級主要負責做好全縣土地確權工作的測繪、縣級數據庫的建設等工作,同時指導各鎮村做好權屬調查、群眾工作等。鎮級主要負責配合業務單位做好測繪、權屬調查、群眾工作等。國土部門具體負責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日常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公安部門負責戶籍資料的審核;民政部門提供行政界線資料;農業、林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提供相關權源資料;財政部門要根據所承擔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任務確定工作經費,并足額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協調,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積極采取措施,及時協調解決。各鎮要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納入重點工作,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灤南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統一領導全縣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王克新同志兼任,負責日常工作的協調落實。各鎮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精心安排部署,落實目標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依法依規操作,妥善解決問題。土地登記由國土資源部門的地籍管理機構統一辦理,從事土地權屬審核和登記審查人員需具備有效的土地登記上崗資格證。要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進行土地確權登記,嚴禁通過土地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各地要細化和完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政策,妥善處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
(三)提供優質服務,提高工作效率。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將便民、利民、護民的要求貫穿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過程,增強服務意識,轉變工作作風,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要及時將有關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情況進行公告,保障群眾知情權。
(四)加強爭議調處,維護社會穩定。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從維權維穩、改善民生出發,及時調處土地權屬爭議,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為土地登記確權創造條件。要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爭議、土地登記確權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五)強化宣傳培訓,推動工作開展。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和法律政策,增強廣大農民群眾對土地確權工作的理解與配合,調動廣大農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積極參與的良好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要加強對技術人員的培訓,規范調查隊伍,提升地籍管理人員的政策、業務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動工作全面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