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談新個人所得稅下自然人稅收信用問題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稅收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而納稅人稅收遵從度的高低也是影響稅收收入的一項重要原因,自然人納稅人的信用問題也對社會公共信用體系產生影響。隨著國家個稅政策的改革,增加對自然人稅收信用的研究,豐富了現有的稅收信用理論體系,完善自然人稅收信用體系構建不僅有利于政府籌措更多的財政資金,減少財政損失,同時有利于加強社會公平建設,提高公民素質,使得我國經濟健康蓬勃發展。
關鍵詞: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稅收遵從
一、引言
我國個人所得稅經過多次改革,而且這種改革隨著全社會收入分配的改變也越發激烈。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決議,決議從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改革進行了許多創新大膽的嘗試,例如合并稅目進行綜合計征、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等,都體現出時展趨勢的變化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積極影響。2021年是“十三五”的結束與“十四五”的開始,兩會的“十四五”時期的新目標,對于個人所得稅要求完善制度,擴大綜合征收范圍,優化稅率結構。而自然人作為個人所得稅的主要征繳主體,隨著個人所得稅的大范圍改革,在完善征管方法的同時也體現出了許多基于自然人本身特點的問題與管理困難,這對于稅務機關進行征管工作來說也是一個新的挑戰。隨著個人所得稅制度的改革,增加對自然人稅收信用的研究既豐富了現有的稅收信用理論體系,也對完善現代稅收制度提出建議,向“十四五”的發展目標前進,同時踐行著進一步便民、惠民、利民的宗旨,充分調節收入差距、促進稅收公平。
二、新個人所得稅下自然人稅收信用現狀
自然人是指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一般為本國公民或居民個人。而個人所得稅法角度的自然人既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個人合伙企業合伙人,也包括個體工商戶戶主。本文中對自然人的研究限定在自行納稅申報的自然人納稅人。自然人納稅人帶有數量多、范圍廣、流動性大、較難管理等特點,且其收入來源多樣,難以掌握,通常采用自主報稅,由于自然人納稅人“理性人”特性比較突出,稅收征管難度較大。信用從含義上說并不是一個法律要求,而是一個道德標準,是衡量一個人優良品行的重要基點;在稅收征管上信用也尤為重要,稅收信用正不斷發展為納稅人的第二張“身份證”。隨著個人所得稅的不斷修訂與改革,個人所得稅作為自然人稅收中的最主要稅種,有關自然人納稅人稅收信用的研究成為熱點。面對我國自然人稅收征管方面的突出問題,自然人稅收信用體系亟待完善。此次個稅改革之后,稅收征收方式從分類征收模式向著綜合征收模式方向轉化,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與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歸為一項綜合所得進行計征,提高起征點,降低了自然人納稅人稅負計算難度,同時調整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低稅率部分擴大收入跨度,同時高稅率部分保持不變,這就使得中低收入部分自然人納稅人減輕稅收負擔,中高收入部分自然人納稅人享受更多稅收優惠,降低偷逃稅風險,提高稅收遵從度。增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自然人納稅人可以依據自身情況進行扣除,增加稅收公平與效率。此次改革明確了以納稅人自身的身份證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而且可以通過第三方納稅人用身份證號登錄留下的信息,進行交叉對比,增加信息準確性,有利于完善自然人納稅人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三、新個人所得稅下自然人稅收信用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稅收征管方面的問題也逐漸突出,經過近幾年的稅制改革,我國在完善稅收征管的進程中已經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下面列出主要存在的問題并進行分析。
1.稅收信用問題未引起足夠重視。目前,我國對于稅收信用方面的建設還處于一個上升階段,失信現象普遍存在。如果僅關注稅種稅率、征收方式以及優惠政策方面的問題,其實所達到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且效率較低。所以稅收信用建設還必須與社會信用大環境建設相互配合。很多時候社會氛圍反而會大范圍快速感染群眾,從而事半功倍。而且我國針對稅收失信行為并沒有很具體的懲罰措施,也沒有激勵納稅人不斷保持良好納稅行為的獎勵機制,缺乏法律約束力與動力,很多人認為稅收信用僅僅是道德方面的問題而輕視稅收信用,這也就造成納稅人由于失信成本較低或者僥幸心理而做出錯誤的選擇。
2.稅收遵從意識與稅收觀念較差。自然人納稅人繳納稅款時伴隨較強的主觀直接性,稅收負擔最終基本上是由自然人納稅人直接承擔,所以自然人納稅人在面對關系自身利益的選擇時更容易動搖,導致使用各種方法試圖少繳或不繳稅款即稅收不遵從。因為在現在社會自然人納稅人是具有比較突出的理性人特性的,他們追求的是自身盡可能大的利益。而稅收遵從其實是一種道德約束條件,自然人的稅收遵從意識越強,他們的稅收信用也就越好。道德是利用社會大眾的輿論導向、文化傳統、情感環境等來評價人的行為,協調人與人之間或者人與社會之間存在的各種活動關系,具有調整、教育、引導等功能。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意識能夠對于他們的心理與行為產生直接的影響與作用,引導納稅人做出自己的價值選擇,從而不斷提高納稅人自身的稅收信用程度。道德存在于人們的心里與行動中,沒有具體的強制約束力,如果社會中自然人的稅收遵從度不高,信用體系不完善,那么社會就會存在普遍失信的行為。
3.稅收信用評價體系缺失。目前我國對于納稅人信用等級的評價是通過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簿或憑證管理、稅款繳納、違反稅法行為處理在內的五個指標來進行,但是并沒有具體針對自然人納稅人納稅信用的完整評價體系,這樣僅僅依靠上述幾種情況反映一個納稅人的稅收信用情況,尤其是不穩定性的自然人納稅人,得出的評價結果是片面的,缺乏準確性,并不能形成一個系統的對自然人納稅人納稅信用情況的掌握,也就造成了許多稅收征管的漏洞。現有的納稅人評價指標所承載的信息中大部分都是依靠納稅人自己申報的,且稅務機關很難保證這些信息的完全準確性,往往有一部分納稅人由于各種理由利用這一點減少申報收入或申報其他錯誤信息,從而達到少繳或不繳稅款,而且無法反映在他的信用評價上。現有的等級評價標準并不完善。
4.納稅人個人相關知識儲備不足。自然人基數大、范圍廣且流動性強,自身知識文化水平良莠不齊,部分接受過稅收知識普及的納稅人比較了解各種稅收政策以及納稅流程,可以比較獨立地完成納稅活動。但也有一部分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并不強,稅法知識儲備不充足,尤其是在鄉鎮及其下屬村屯地區,由于教育與生活水平影響,其中許多人并不了解稅收法律法規,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應該納稅,對稅收這個詞是相當陌生的;同時這部分人的收入來源大多為現金,導致不能準確地統計其收入所得,這對于稅收征管部門來說是一個重大的難題。即使是在城市里,也有許多未接觸過稅收的納稅人對稅法與稅款的繳納方式不夠了解。而且這些人中的極大一部分并不會自愿去學習稅收知識,在得到稅收知識普及后,短時間內也很難使他們自愿且正確繳納稅款,對于要將一部分收入上繳政府有一定的抵觸心理,他們并不真正了解稅款的真實作用,而比較多地關注自身利益的減少。目前還缺乏一個行之有效的宣傳辦法使這部分納稅人積極履行納稅義務。
四、新個人所得稅下自然人稅收信用存在問題的對策
1.完善自然人稅收信用法律體系。(1)加強對自然人稅收管理的重視度。可以將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收征管作為一項獨立工作,規范出具體管理辦法,出臺相關規章制度,使自然人納稅人能夠清楚知曉稅收失信行為所帶來的法律后果,優化稅務管理部門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收信用治理,增加政策約束力。同時提供給納稅人法律援助,積極幫助不了解稅收法律的納稅人依法正確納稅,也為其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一條通道。通過以上方法可以有效地在自然人納稅人心里形成法律底線,提高其對于依法納稅的重視程度,也使得稅務部門在處理自然人納稅人稅收征管問題上更有針對性。(2)明確自然人稅收信用獎懲規定。對稅收愈加重視的今天,偷逃稅等違法事件與失信事件依然大量存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對于違法事件的處罰力度往往較輕,基本都是補繳欠繳、少繳的稅款加收滯納金的方式,這使得部分自然人納稅人存在僥幸心理,達不到法律應有的震懾力,反而因為較低的違法成本難以抵抗違法后獲得的個人利益。所以應盡可能明確處罰手段,加大處罰力度,對于稅收信用較差的納稅人,在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的基礎上限制其生活中與稅收相關聯的活動自由性,如限制其貸款、保險、高消費等,在相應官網上予以公示其違法行為,讓其切身感受依法納稅的重要。對于稅收信用良好的自然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可以簡化其納稅申報程序,提供一定范圍內的稅收優惠或者延期納稅的權限,并在其生活中與信用有關的方面提供一定的便利條件,定期公布表揚名單,形成榜樣力量,使得自然人納稅人真實感受到依法納稅的好處,形成一個自覺納稅、遵守信用的良性社會環境。
2.完善自然人稅收信用道德體系。(1)提高誠信意識與稅收遵從觀念。誠信自古以來就是我國的傳統美德,流淌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誠信已經納入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倡導中,提醒著誠信意識的重要性。現下可以加強公民的誠信教育,通過各種媒體手段進行宣傳教育,如手機微信、電視廣播、社區教育等方式,從而加強自然人納稅人的誠信意識,進一步提高其納稅遵從度,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來督促自然人納稅人積極依法納稅,提高自身的稅收信用。(2)優化征稅服務減輕納稅人心理壓力。征稅服務一方面是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的稅收征管服務,強化稅務人員自身的專業素質,包括專業知識與實踐技能,有利于提高納稅工作效率與質量,能夠更多地獲得納稅人較高的滿意度與認同程度。在個人所得稅改革之后,加強對稅務人員的學習教育,可以更高質量、更熟練地適應改革變化并積極為納稅人進行服務。另一方面是指稅務機構。我國稅務制度并不完善,自然人納稅人在填報納稅時往往會發生信息填錯、格式不規范等問題,為稅務人員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很少有自然人納稅人自主選擇稅務,甚至不了解稅務,這就需要加強宣傳稅務制度,鼓勵納稅人可以選擇稅務人員代為申報,既減輕了稅務部門的工作量,也有利于推進自然人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便利程度。從兩個方面共同作用來減輕納稅人心理上的排斥,提高其納稅遵從度。
3.完善自然人稅收信用評價體系。(1)加快自然人稅收征管平臺建設。當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納稅人與稅收征管部門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降低了辦事效率。對此,就要進一步完善自然人稅收征管平臺,聯合政府部門與各大金融機構一起,充分利用區塊鏈技術構建一個大型信息平臺,納稅人將自己的信息提交后,平臺會依據納稅人識別號進行歸集整理,這樣就可以實現信息分享與傳遞,減少了煩瑣重復的程序,同時可以用作對比驗證,增加信息準確性。完善電子稅務局,提高平臺穩定性與多種辦稅模式的兼容性,使得納稅人可以流暢地在線上完成納稅活動。(2)強化自然人稅收信用等級評價系統。目前的評價模式是通過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賬簿或憑證管理、稅款繳納、違反稅法行為處理在內的五項指標進行的,隨著個稅改革,已經無法滿足現在自然人納稅人的發展形勢。可以參照法人納稅人納稅信用的管理方法,建立一個較為完善的等級評價制度,其考核的指標除上述內容外,還應包括與其自身利益相關的信用信息,綜合考量、分出等級。明確的等級制度可以更清楚明白地告訴自然人納稅人稅收信用的重要性,通過等級差異得到不同的對待時,更能激勵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獲得更多獎勵,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從而提高自然人的稅收信用。同時可以參考國外的信用評價中介機構,由專業的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對納稅人提供的各項信息進行評估,以更獨立的角度得出信用評價,提高稅收公平性。
4.完善自然人納稅人自身稅收知識體系。(1)加大稅收知識宣傳力度。如今5G互聯網時代,智能手機成為生活必需品,稅務機關的宣傳工作也應該與之緊密聯合,從自然人納稅人的角度出發,運用自然人比較容易接受的方式,如可以積極利用微信公眾號、微博、視頻軟件開展輻射范圍較大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緊跟稅收政策改革發展的新現實或者有針對性地提供其想要了解的內容;改變以往嚴肅的科普模式,可以結合小漫畫、小故事進行展開,不需要過長的篇幅,使得納稅人更容易被吸引,僅僅利用碎片式的時間了解盡量多的稅收知識,反而提高了效率。可以定期開展走進校園活動,不只是大學,初中、高中都可以進行有關于稅收的知識講解,這樣可以盡早形成稅收觀念。明星效應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手段,邀請納稅信用較好的明星成為宣傳大使,借助明星的號召力進行宣傳教育,形成榜樣力量。(2)舉辦稅收知識競賽活動。普及稅收知識要具有趣味性,有吸引力,自然人對于了解稅收知識的意愿較低,所以提起自然人的興趣也是一個有效手段,如創辦稅收知識競賽活動。前期可以借助稅務部門挑選人員來參加一場“演示賽”,列出獲得比賽名次的獎勵措施。同時大力宣傳競賽活動,激發自然人納稅人的參與興趣,進而逐步推廣稅收知識競賽,在更多的平臺開展活動,在榮譽感的驅動下,促使更多納稅人以最快的速度掌握更多的稅收知識,有效提高其自身的納稅遵從度。
五、結論
首先,法律是最有效的約束力,只有完善關于自然人納稅人的法律法規,配合明確的獎懲規定,必將提高其稅收遵從度。其次,在嚴格的法律約束下,配合社會輿論與社會氛圍等道德方面的影響,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最后,要充分靈活利用流行的方式,更多采用較為活潑且易于接受的內容,激勵更多自然人納稅人自覺自愿豐富自身稅收知識儲備。我國個人所得稅剛剛經歷革新,在“十四五”目標的鞭策下,對于自然人納稅人的研究還應繼續深入,從而進一步完善我國自然人稅收征管體系。
參考文獻:
[1]李文新,張旭鴿,王章淵.對新個人所得稅法的思考與改進建議[J].特區經濟,2020(03):137-139
[2]徐冬青.強化創新驅動提升稅收監管效能[J].中國稅務,2020(12):63.
[3]漆亮亮,王曄.新時代推進我國自然人稅收治理現代化的思考[J].稅務研究,2021(01):134-138.
[4]陳園.新個稅法下H高校教師個人所得稅籌劃探究[J].財會學習,2021(07):138-139.
作者:李琪 單位:哈爾濱商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