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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特點是資金投入量大、建設周期長,建設過程面臨諸多不可預見的變化,采用傳統的事后審計方式往往囿于客觀條件,造成審計深度不足,影響審計效果。本文結合工作實際,探討在建設項目各個階段如何通過對項目管理、造價控制、資金管控及財務核算開展跟蹤審計,從源頭上防范風險,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關鍵詞】
電力企業;跟蹤審計風險控制
電力企業的建設項目一般分為小型基建項目和電網建設項目兩種,其中電網建設項目又包括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這些項目通常資金投入量大,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上億,建設周期也較長,大多都在一年以上,有的項目甚至長達數年,因此建設過程面臨諸多不可預見的變化,項目投資完成情況也將受到影響。傳統的項目審計方法僅針對項目開展施工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以工程資料和財務資料審核為主,對施工現場情況了解有限,尤其是隱蔽工程、材料使用方面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核實,容易導致審計深度不足,審計方與施工方對工量、材料價格等方面的分歧與爭議較多,審計溝通和后續整改困難較大,影響了審計效果。因此,需要探索新的審計方法,使審計關口前移。目前,電力企業在小型基建項目和配網改造、農網改造等電網建設項目審計中嘗試開展項目跟蹤審計,運用實時監控的手段,及時糾偏,讓問題暴露在前端,解決在過程中,取得了不錯的審計效果,發揮了審計的免疫作用,促使審計效率和效果最大化,同時也發現項目跟蹤審計方法存在一些局限和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改進。
一、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目標建設項目
跟蹤審計是指在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由審計部門對其投資、造價、管理等事項進行同步審計的方式(劉罡,2005)。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貫穿工程項目全過程,包括開工前期的立項、設計、招投標、合同審計,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物資管理、隱蔽工程、工程款項支付、工程變更、索賠、竣工驗收審計,以及竣工結(決)算階段的項目資料審核。通過開展這樣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促使工程“五制”落實到位,確保工程資金得到合理、合規、有效率的使用,避免損失浪費,節省工程投資,并在此基礎上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有效性,防范審計風險,貫徹“依法治企”工作要求,服務企業經營管理決策。
二、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程序和內容
通常,一個完整的審計項目由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報告階段和后續審計構成。跟蹤審計同樣要經過這四個階段,但我們在實際開展跟蹤審計時,審計流程與常規審計項目略有不同。與建設項目過程相匹配,我們在項目各階段以及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竣工,出具階段審計報告;而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會立即下達審計意見。因此審計報告階段分布在審計實施階段中,并不單獨成為一個審計階段。此外,建設項目按規定必須進行完工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為了避免審計資源浪費,我們對跟蹤審計項目只開展項目后評估,不再重復進行后續審計。為了指導跟蹤審計的開展,我們設計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流程圖。
(一)項目前期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在項目前期,根據項目管理流程,主要有三項跟蹤監督程序及內容:一是關注項目立項的合規性,審查立項及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計劃文件及發改委的批復文件是否齊全,審核項目的資金來源、來源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規;二是重點監督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采購的招投標工作,確保項目按規定履行了招投標手續,并且手續合理合規合法,對項目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標底)、工程量清單(含清單量、項目特征描述等)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與招標人溝通,并按程序進行修正;三是按照工程管理程序參與設計概算、設計方案會審及后續圖紙會審,確保項目前期設計方案的合理,降低設計變更的風險。對項目立項、招投標過程、設計評審過程中提出的相關問題,及時與項目管理部門及單位溝通協調,督促相關資料的完整性,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落實,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施工階段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在施工階段,根據項目實施過程,主要有四項跟蹤監督程序及內容:一是審查合同是否依據招標結果簽訂,對合同具體條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進行復核。重點關注施工合同是否與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承諾一致,工程價款結算原則是否與現行國家或省級以及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相符等。二是審查工程量與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實際、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重點關注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關鍵工序、分部分項工程量的簽證、隱蔽工程工程量簽證,對主要設備、材料采購、質檢及到貨驗收實施重點跟蹤,密切關注程序操作規范性和控制有效性,確保工程造價真實合理。三是跟蹤審核大額工程價款的支付,核查資金支付手續是否齊全,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是否真實合規,通過查詢項目ERP系統數據,確保項目進度款的支付與項目實際進度一致。四是核實工程變更,關注報批程序是否到位,手續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完整,工程變更資料是否齊全,依據招投標文件和變更資料進行現場查勘,確保工程量變更的真實性、工程變更費用的準確合理。
(三)工程竣工結(決)算階段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
1、結算階段程序及內容。結算階段的跟蹤審計主要工作是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要求分部分項工程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審查結算手續是否齊全,包括竣工驗收手續是否合規、竣工驗收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各項單項工程是否按批準的概算執行,有無概算外項目和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規模等問題;核實工程結算是否真實,如進行現場勘察,檢查實際施工是否與工程階段結算、竣工結算資料相符,與施工單位結算有無高估冒算,計費是否合理、合規;相關的設計變更、工程量簽證、隱蔽工程驗收等內容是否屬實,手續是否完備。對自行開展結算審計的項目,跟蹤審計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出具審計意見,須由上級單位審計的項目,經跟蹤審計人員初步審計后,還要及時組織資料的上報,并配合、協調結算審計工作。
2、決算階段程序及內容。項目完工后,跟蹤審計人員及時提醒督促財務資產部組織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并提交竣工決算資料,跟蹤審計人員重點審查工程決算報表是否真實準確,包括待攤費用分攤是否正確,工程項目結余資金、債權債務、預留工程是否真實,核實項目的實際發生額,并與批準概算比較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審查工程項目成本的真實性,包括核實工程成本費用及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審查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列支及會計核算是否正確,是否存在擠占工程成本、轉移挪用資金等情況。跟蹤審計人員審查合格的決算資料及時組織上報、并配合、協調上級單位安排決算審計工作。
(四)項目后評估為了促使審計成果向管理實效轉換,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完成后,需要對所開展跟蹤審計項目進行項目后評估,借助對跟蹤審計工作目標實現情況的分析,梳理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查找導致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總結工程項目管理的經驗,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工程管理的規范化建議,改進公司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項目后評估可以采用目標值考評法,根據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并考慮到指標體系當中數據的可量化性和準確性,制定符合公司審計管理工作需求的電力企業建設項目工作指標體系和目標值,對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效果進行考評。
三、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局限
(一)跟蹤審計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的協作配合是順利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礎。在項目管理周期中,審計應當介入的環節需要及時通知審計人員,并參與、配合完成才能發揮效果。但我們在跟蹤審計中發現,公司開展電力企業建設項目時間較短,盡管已經制定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辦法》,但部分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人員并未形成跟蹤審計的觀念,對跟蹤審計的目的和必要性理解不夠,配合度不高,給跟蹤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二)審計職責與監理、管理職責難以區分在實際跟蹤過程中我們發現,參與方案評審、設計審查、招投標、主要設備與材料驗收、工量確認、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時,審計人員的監督工作與項目管理部門或監理人員的工作內容存在并列或重合,審計人員職責范圍很難清晰的劃分,可能造成對項目管理過度介入的不良影響,項目管理人員往往將問題拋向審計人員,希望審計人員給予方案甚至直接進行決策,模糊了審計監督與專業部門管理的界限,這種帶有共同管理色彩的監督模式,對審計的獨立性有一定的損害,容易產生管理人員推卸責任或管理人員對審計人員干涉過多不滿的情況。
(三)缺乏內部控制評價與考核體系支持目前電力企業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標準體系,但內部控制評價體系還在探索階段,對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效果也沒有作為考核指標全面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制約了跟蹤審計成果的運用深度。項目跟蹤審計成果不能與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掛鉤,則無法從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的層面上有效優化管理,使審計整改不能直達病灶,治標不治本;而缺乏整改考核機制,或者只考核當年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使審計整改力度不強,即使跟蹤審計方式能夠做到“立查立改”,也不能有效防范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對于“習慣性違章”缺乏有效約束,對審計整改的嚴肅性也有一定影響。
(四)審計資源與項目規模不匹配審計資源的局限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電力企業建設項目投資大,電網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分散,不同地點多個項目同時施工,甚至存在一個項目的施工地點分布在多處的情況,跟蹤人員對審計效果有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是在當前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企的形勢下,電力企業審計項目任務多,而電力企業審計人員配備有限,進行跟蹤審計項目的審計人員同時也參與其他審計項目,在審計需求發生沖突時,審計人員難以兼顧。
四、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改進方法
(一)宣傳跟蹤理念,創建和諧的審計環境觀念的建立不在朝夕之間,需要一個長期的宣貫與潛移默化過程。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過網頁宣傳、學習培訓的方式深化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跟蹤的認識。而在審計過程中,必須注重貫徹服務意識,以解決問題為先,注意協調審計人員與各方的關系,轉變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對跟蹤審計的看法,使之了解到跟蹤審計的根本目的是為企業服務、保護企業的經營管理安全,從而優化跟蹤審計的環境,營造和諧的審計氛圍,促使跟蹤審計程序銜接順暢,確保項目跟蹤審計目標得以實現。
(二)建立跟蹤制度,明確審計職責權限內部審計工作的每一步都依托制度規范開展,因此必須以制度為先導,從制度上明確和規范跟蹤審計的流程、內容和程序,建立審計模式,而后才能開展跟蹤審計工作。例如筆者所在的企業,為了指導項目跟蹤審計,制定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辦法》,對決定重點跟蹤審計的項目,指定專人從項目立項初期開始介入,參入工程項目部,對工程立項、設計、招投標、合同、工程物資管理、隱蔽工程、工程款項支付、工程變更、索賠、驗收等重要環節的合法性、真實性、規范性進行持續、動態的審計監督,制度規定了跟蹤審計人員應當關注的重點,明確了在每一階段、每一環節的審計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審計手段和審計人員權限,并提示相關注意事項,確保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符合審計定位和審計準則規定。
(三)合理確定項目,有效配置審計資源電力企業通常每年涉及的建設項目與企業規模和轄區范圍成正比,如果對全部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以有限的內部審計人員很難實現,即使能夠進行全面跟蹤,也很難保障審計質量,實現審計目標。因此,在實施跟蹤審計之前,應當根據企業實際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合理確定跟蹤審計項目,以使有限的審計資源充分配置在重大事項上。選取的項目應當具備一定重要性,如存在較高外部審計風險,或是對企業發展前景具有重大影響,或是涉及國計民生受到國家關注的項目。例如筆者所在的企業根據生產規模和審計人員配備情況,將資金來源為國家投資或是工程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及對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確定為重點工程項目,每年從中選取一到三個項目開展跟蹤審計,確保重點項目被跟蹤,跟蹤質量符合要求。同時,采用聘請中介機構專家共同審計的方式也能夠有效補充審計資源的不足。
(四)確立組織形式,保障跟蹤審計實施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資金量大,工期長,實施地點分散,項目施工過程中需要溝通協調的部門多,例如項目管理部門、造價管理部門、物資管理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工程施工單位等,而開展跟蹤審計時通常只有一到兩名審計人員,戰線長且任務重,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組織形式,以確保跟蹤審計有序實施,在項目的各階段保持信息通暢,審計人員能夠及時對關鍵環節進行審計監督。我們采取的方式是成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小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審計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項目管理部門、造價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物資管理部門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協調各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審計工作關系,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和工程施工單位配合跟蹤審計工作,確保跟蹤審計工作能順利開展。
(五)構筑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完善整改考核機制隨著電力企業“三集五大”體系的建成和“五位一體”管理的推行,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也將逐步建立,這將為審計成果向管理質效轉化提供實現路徑,能夠極大促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成果的深化應用。另一方面,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落實整改率、長效整改機制的建立情況、同質問題再發生率作為相關部門及單位業績考核指標列入考核范圍,與績效考核掛鉤,形成獎懲制度,通過處罰與激勵雙重手段促使審計整改落到實處。
(六)深化審計信息化應用程度,提高跟蹤審計效率信息化手段是提高審計效率的一個重要途徑,電力企業已全面實行ERP信息系統管理,并大力推廣ERP審計系統。通過ERP信息系統管理,系統審計人員能夠在線查詢建設項目立項、合同與招標、總分包、項目進度、物資設備與服務采購等項目管理各方面的情況,也能夠查詢資金撥付及財務核算情況,使用ERP審計系統還能進行智能化的分析,篩查疑點。這些信息系統的使用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有重要作用,使實時監控更為便捷,審計人員能在日常工作中隨時關注被跟蹤建設項目的情況。加大審計信息化培訓的力度,使每一位審計人員能熟練掌握ERP業務系統查詢功能及ERP審計系統技術,在重點項目的全過程中有效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進行跟蹤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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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妍 單位: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檢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