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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教育行業的發展,社會各界對高校辦學質量的關注程度也在逐漸增加,但目前我國高校教育中成本核算體系尚在初期摸索階段,并沒有結合高校實際情況制定統一、規范的核算體系,在一定程度制約了高校穩定發展。政府會計制度改革的實施,為高校成本核算提供了基本的保證和實施的基礎。本文探究了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制度的改革措施,以期能夠完善高校成本核算制度。
關鍵詞:政府會計改革;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一、引言
高等學校是我國人才培養的主陣地,其教育成本主要指的是高校在辦校期間所發生的費用,這些費用能夠用貨幣進行計量。制定完善的成本核算體系,能夠對高校辦學費用發揮監督和管理的作用,能夠實現高校合理運營,也有利于管理層制定進一步計劃來提高辦學效益。以往高校成本會計核算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自年起,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開始實施政府會計核算制度,即權責發生制,這使得高校成本會計核算水平不斷提高。
二、目前高校成本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未能統一成本核算體系
5年國家相關部分就了《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以下簡稱《監審辦法》),這一文件也是高校成本核算制度規范文件,其中明確了高校成本核算實施的原則和方法。但是,該文件針對性不強,并沒有結合具體類型的高校、不同的專業等予以區分,這就導致高校在實施這一辦法的過程中可操作性較弱,使得成本管理不夠細化。2—20年國家政府部門出臺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進一步完善高校成本核算制度,在高校部分成本核算中引入權責發生制,這導致高校在進行成本核算時,會計核算不統一。在傳統會計核算方法的影響下,分配資本性支出的間接性成本難以進行歸集,高校的收入和支出要素不統一,導致成本核算體系與其他會計核算業務脫節。
2.高校成本歸集口徑存在差異性
高校成本歸集口徑存在差異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其中一項是人力成本沒有細分,《監審辦法》中規定:如果高校內部存在行政人員比例超過15%、在校職工人數超編、師生比例不達標等現象,那么則應按照比例核減人員工資和福利成本。但目前,高校用人體系非常靈活,很多高校會通過勞務派遣、聘請編外教師等方式引入人才,教育部門所統計的數據也會按照實際人員數上報,所以合理的人員經費控開支計入成本,而不是做簡易核減,使得高校成本核算制度不夠完善。其二是科研費用核減的問題。按照政府相關規定,高校科研費用的30%應計入成本費用,如果能夠分別計入具體的成本項目,則可以直接進行核減。但在實際當中,高校所涉及的科研費用支出范圍并不明確,難以準確核算到具體的成本項目當中,這就導致高校如果按照固定的比例計入成本,則金額偏低,但是分別計入又缺乏相應的規章引導。
3.未在高校內部構建監督機制
高校內部缺乏監督機制,也是導致高校成本核算工作缺乏實效的關鍵。監督機制的缺失使得高校缺乏成本控制內在動力。高校的辦學經費是政府撥款,這就導致其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并沒有實際作用,本質上缺乏主動性。另外,高校并沒有成本核算的外在壓力。高校過去核算時運用的是收付實現制度,難以全面、準確地反映財務狀況,所出具的財務報表披露的信息十分有限,導致社會監督的作用并不明顯。
三、政府會計制度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影響
高校作為政府會計核算的主體之一,在政府會計改革的視域之下,高校也要進行會計制度改革,建立能夠真實反映自身財務狀況、運轉情況以及成本效益的會計核算體系。政府會計改革為高校制定會計核算制度提供了框架和基礎。政府會計制度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全面引入了權責發生制,將財務會計、預算會計進行職責分離但又相互聯系的管理體系。另外,政府會計制度也細化了收入和支出科目,這為高校會計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政策。其次,政府會計改革也明確了成本核算的重要作用,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制定了更為完善、可操作性較強的核算標準。高校可以依據政府核算制度以及辦學實際,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成本核算體系,更為全面地反映高校內部成本。
四、政府會計改革視域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的建議
在政府會計改革視域下,成本核算制度已經相對完善,制度的設計也較為靈活,適合高校成本核算。但是,高校建立適合自身核算的成本制度,不僅需要相應的政策支持,同樣也需要高校自身協調和融合,細化成本核算制度,使成本會計與財務、預算會計相互配合,職責分離,在其共同作用下使高校成本管理體系順利開展。
1.建立統一完善的核算體系
高校在制定符合自身發展的成本核算制度時,需要與各級政府部門協商,結合需求合理化地進行分工。因為政府出具的核算制定往往不夠細化,制定的成本制度相對來說不夠完善,高校需要根據發展所需制定更為細化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往高校難以進行標準化的成本核算,主要原因是缺乏統一的標準。在政府會計改革視域下,高校應當借鑒企業成本管理相關理論和經驗,在政府會計制度的框架上形成符合高校內部情況的成本體系,出臺成本核算實施指導意見,包括如何制定間接費用的分配標準、成本信息正確和及時披露等問題。此外,由于各個高校之間存在差異性,所以教育主管部門應結合高校的定位、職能、目標,將成本核算體系進行細分,指導高校教育成本的確認、計量和報告,實現高校穩定發展。
2.實施精準的成本核算制度
為能實現精準化的成本管理體系,一方面需要確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對象、范圍以及構成要素等內容,另一方面需要制定更為規范的核算方法。實現這一方面內容,首先要結合高校辦學實際考慮成本教育的要素,明確校內職工總數、科研費用以及無形資產等項目的范圍和歸納標準等,從而有效避免因制度不完善、概念不明確導致的虛報、錯報和漏報情況。高校需要立足實際,合理的借鑒企業權責發生制的經驗,在進行成本核算時,需要從成本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四方面進行統一規范。對于高校內部特殊的問題,則需要分類制定細化的成本管理制度。通過科學的核算方法,使高校出具的成本報告能夠準確、真實的反映高校運營的現狀,從而方便高校內部的管理層制定下一步計劃。
3.建立有效監督機制
高校內部需要制定監督機制,一是需要加強對成本的管控,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門履行監督職能,對高校內部經費的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和審核;二是需要加強高校內部管理,提升會計信息的可信度和質量,使得財務部門出具的報表更為準確,提高高校經費的透明度,也讓社會各界監督高校成本,完善監督制度。高校內部對成本的管控可以采取績效評價的方式,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對表現優異的管理人員進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管理人員實施問責制度。通過賞罰分明的監管體系,增強校內職員的成本意識,并有效降低運營成本,提升高校整體效益。
五、結語
在政府會計改革視域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體系也迎來了新的革新方向。高校應當結合自身成本核算的情況,以政府會計制度作為整體框架,制定更為細化的成本管理制度。通過這樣的方式,完善對成本的控制,也使得高校的成本信息更加準確,實現更為長遠的發展。
作者:王子薇 單位:哈爾濱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