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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對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問題進行研究,從電子商務發展和消費者隱私之間的關系入手,在此基礎上分析消費者隱私被侵犯的原因和具體表現,闡述在電子商務發展中消費者隱私保護的必要性,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應對策。
[關鍵詞]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問題
1引言
網購人數的增多意味著消費者隱私問題也將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消費者是交易活動中某物或服務的受讓方,其在電子商務交易活動中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賣家通常會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和反饋來調整自己的營銷策略和商品服務,所以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會將更多的關注點集中在自身隱私問題上面,注重自身權益的維護。消費者報道的統計數據顯示,2017年第一季投訴量前五名的行業分別為:電商行業、視頻網站與軟件、交通出行行業、旅游行業以及電子電器行業,前五名行業的投訴量高達總投訴量的77%(如圖1所示),在高居榜首的電子商務中,天貓、優庫速購、京東、淘寶居投訴排名前四,這與其用戶量和市場份額有密切關系。(如圖2所示)
2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問題產生的原因
消費報告的調查顯示,2013年每7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共計4500萬人左右)個人信息被竊取,同2012年相比增長了56%。調查還指出,有29%的個人電腦感染了惡意軟件,1.12千萬人電郵經歷過釣魚詐騙。調查人群中的62%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而且個人信息的泄露也有很大一部分來源于企業層面。
2.1交易保密性不完善
交易保密性是在交易信息可用的情況下,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傳統的商務交易中,保密性的文件可以通過文件的封裝來傳遞,而在開放的互聯網上,由于采用IP報文交換方式,因而存在數據被竊取的可能性。影響交易信息保密性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木馬病毒、黑客竊取、意外泄露等。木馬的作用是偷偷監視別人和盜竊別人的密碼、數據等,以達到偷窺比如人隱私和得到經濟利益的目的。
2.2信息收集為隱私侵犯提供了入口
在電子商務交易中,一般企業經營者會通過收集消費者信息來進行針對性分析消費者行為趨向,收集方式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消費者先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再享受服務一般被要求填寫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電話、家庭住址、職業、微信號,或者填寫消費喜好或習慣等;還有一種是伴隨消費行為而產生的信息收集,比如消費者瀏覽的網頁信息和IP地址等信息。這兩種的目的都是收集消費者隱私信息,而沉淀于電子商務中的消費者隱私可以被電商企業從中提取出有價值的信息并為企業帶來巨額利潤,表面上合理又普遍化的信息填寫實質上是對消費者隱私的侵犯。
2.3網絡技術為隱私散布提供了平臺
網絡技術雖然給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人們可以搜索到自己想要的隱私信息,但是也為隱私的不正當散布和加工利用提供了平臺,由于開放平臺運作的模式,數據在開放平臺上和第三方開發者之間是共享的,在收集、傳播的過程中都會對消費者隱私造成侵犯。
3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權被侵犯的具體表現
人們在享受信息網絡技術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深深地感受到了它對自身個人隱私造成的威脅。Facebook的信息泄露事件引起了大眾的關注,證明網絡大數據的威力超出人們的想象,那些大數據巨頭公司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在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權被侵犯的具體表現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3.1對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的非法收集和披露
商家為了實現精準化營銷,經常采用各種形式收集用戶信息,通常以表格填寫為主,利用消費者的信賴心理,直接向消費者索取個人信息,還有一些網絡公司通過使用cookie工具瀏覽和跟蹤客戶使用的網站獲取有用的信息,從而建立龐大的數據庫,這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披露是指在未經過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他人的信息在網站、論壇等公開板塊進行公布,不少消費者也經歷過這樣的煩惱,個人信息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流到了自己不關注的網頁或企業手中。
3.2通過免責條款肆意侵奪消費者數據
免責條款是一種商家為了免除未來可能承擔責任而制定的條款,通常在事先約定好,如果出現了意外商家不承擔任何責任。很多消費者在下載軟件或瀏覽網頁時經常會發現必須勾選同意簽訂免責條款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操作,而這些商家自擬的免責條款通常沒有把消費者的權益考慮在內,只是把它當作一種法律盾牌,甚至提出一些同意讓第三方共享資料的條件。很多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普遍不足,還有些消費者本著從眾心理,過度的信賴商家,這實質上是對自己個人數據和隱私的不負責和對此做法的默許。
3.3對電子商務消費者隱私的非法買賣
充分了解消費者的特點和喜好是企業成功的關鍵性一步,因此很多企業或個人受利益的驅使,不遵守信息保護政策,非法暗中買賣消費者個人數據。比如,人們瀏覽了一個網站并在上面填寫了自己的個人信息,接下來可能就會收到這個機構無數的推銷騷擾甚至詐騙電話、短信,對其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甚至還有部分消費者中了圈套,造成了巨大的財力損失。不少電商公司將收集到的這些數據篩選、分析繼而向第三方電商公司或者是機構進行轉賣,獲取利益。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只要有一方不遵守規則,消費者的隱私安全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4保護消費者隱私的必要性
消費者隱私的保護已經成為電子商務發展道路上的一塊絆腳石,在2017年一份消費者對隱私和安全態度報告中顯示:在信息泄露后,62%的受訪者更改了密碼,32%的消費者增加了第二個認證因素,還有18%的受訪者關閉了賬戶。由此可見,消費者隱私問題極大地影響著用戶的消費選擇,阻礙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因此保護消費者隱私已經迫在眉睫。
4.1隱私權是一種基本的人格權利
隱私權是我國公民應享有的人身權利之一,隱私權意味著對他人的尊重。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買方和賣方地位是平等的,消費者把個人信息提供給了賣家,那么賣家就有責任和義務保護好消費者的隱私。致力于保護消費者隱私不僅能建立起消費者對企業的信賴,讓消費者擁有更加愉快的網購經歷,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還能為其他企業樹立榜樣,形成良好的風氣,鞏固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4.2是電子商務繁榮發展的關鍵步驟
雖然很多企業暗中轉賣消費者個人數據是為了獲取利益,但是這一定不是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辦法,面對強大的對手和瞬息萬變的網絡環境,要想擴大市場份額突出重圍,就必須以消費者作為突破口,贏取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持,這樣才是有利于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最佳措施。隨著大眾受教育程度的增加及維權意識的增強,消費者普遍對泄露個人隱私的行為表示不滿,并極大地影響著消費者的體驗和選擇,這是電商發展中的瓶頸之一,因此保護消費者隱私是電子商務繁榮發展的關鍵性一步。
4.3是實現互利共贏的前提條件
企業收集消費者信息是為了進行客戶關系管理和提供個性化服務,如果消費者的個人信息被泄露給了第三方,就會失去消費者的信任,以致于下次提供虛假或者有缺陷的數據來保護自己的真實數據,這就會極大增加市場調研的困難,對于企業來說,這既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資源,最后制定的經營方案和服務策略也是偏離方向沒有價值的。提高隱私保護技術的投入,打造一個讓消費者放心的環境,消費者就會更愿意分享自己的信息,企業才能夠長足的發展下去,最終實現互利共贏,否則就是兩敗俱傷。
5解決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問題的對策
目前,電子商務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全球知名市場研究機構eMarketer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6月,我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5.69億,相較2017年末增長6.7%,占網民總體比例達到71.0%。2018年上半年,我國網上零售交易額達到40810億元,同比增長30.1%,繼續保持穩健增長勢頭,因此解決消費者隱私問題迫在眉睫。
5.1完善立法和加強監管力度
2018年頒布的新《電子商務法》第一章第五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這將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隱私權,因此,要繼續完善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同時,國家應該加強對網絡經營商的監管,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大對網絡基礎建設方面的投入,鼓勵經營商把維護消費者權益作為交易的重點內容。
5.2加強對消費者和電商的思想教育
部分消費者對電商存在過度信賴心理,毫不保留地將個人數據提供給經營商;還有一些消費者毫無維權意識,發現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后也沒有行動,任其發展;還有一些想維權但不知道如何維權最后不了了之,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所以要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的維權教育,鼓勵消費者提高防范意識,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和不法分子抗爭到底。當然,單純靠消費者的力量是不夠的,最根本的是要矯正電商的不良風氣,對其進行法律普及和教育,促進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和穩定和諧網絡環境的構建。
5.3完善隱私收集、存儲和利用制度建設
我國的法律對于消費者隱私收集、存儲和利用制度沒有詳細的規定細則,存在空白區域,對于消費者隱私收集,應該充分遵循當事人的意見,收集方須告知其數據的用途并簽訂保密條約,如果之后需要在其他方面使用該數據,應告知當事人并征求意見,當事人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否則進行嚴格地銷毀,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真正做到消費者自愿樂意提供數據,這樣不僅充分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還能促進企業的長足穩定發展。
6結論
電子商務企業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雖然和國外相比,我國在消費者隱私這方面還存在著不足,但是只要國家、企業、個人三者齊心協力,這個問題一定能得到解決。在未來,行業內可能會出現第三方數據收集的商業模式,即使數據收集者和數據應用者分離,以確保個人信息的隱私。
參考文獻:
[1]徐嘉靖.電子商務中用戶隱私保護策略研究[D].廣州:廣東工業大學,2014.
[2]牛文茜.互聯網金融背景下消費者的隱私權保護[D].上海:華東政法大學,2015.
[3]李虎.網絡交易中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問題研究[D].成都:西南政法大學,2012.
作者:王瀅 肖毅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