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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查設計
本次調查以“問卷調查”為主,輔以“錄音、訪談”,“錄音”主要用于測試被調查者的普通話水平。問卷內容的制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被調查者自然情況,包括“年齡、性別、文化程度、職業、籍貫、原居住地、現居住地”,以便利用上述社會變項對調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二是社區居民語言文字法知識掌握情況;三是社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宣傳及開展情況;四是社區居民普通話水平;五是社區居民規范漢字使用水平。問卷以選擇題為主,同時,為了廣泛征求被調查者關于“如何促進社區用語用字規范化的建議”,問卷最后輔以兩個簡述題,如“您認為社區開展哪些活動有利于促進語言文字的規范化?”。經過近五個月的調查,共收回問卷176份,其中有效問卷158份。我們按照男女人數各一半的比例,在6個調查點里各抽取樣本20個,共計120個,并將其分為老年、中年、青少年三個不同年齡組,具體情況如下表:從調查樣本的職業看,老年樣本主要是退休人員或無職業者;中年樣本職業體現出多樣性,其中個體商戶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居多;而青少年樣本職業則比較單一,多為學生。從調查樣本整體情況看,年齡、性別、職業分布相對均衡,保證了調查數據的合理性。
二、社區居民語言文字法知識掌握情況調查與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了解一定的語言文字法知識,有助于提高語言文字使用者的規范化意識。為此,我們在調查問卷中設立了相關題目,讓被調查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不知道、知道、詳細了解”。調查結果顯示,在120個調查樣本中,知道《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被調查者數量為30人,占總人數的25%;能夠詳細了解其具體內容的則少之又少,僅為10人,占總人數的8%;而不知道《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被調查者數量高達80人,占總人數的67%。我們同時分組查看了這些被調查者問卷中有關用語用字規范的選題,正如我們所預料的,知道或者詳細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社區居民錯誤率相對較低,而不知道《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社區居民錯誤率相對較高。上述調查結果恰恰說明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了解程度,在一定意義上影響、制約著使用者的規范化程度。為了進一步調查上述40位被調查者“知道或者詳細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途徑,我們對其問卷進行了進一步分析。分析結果表明,這40位被調查者中有16位是通過社區宣傳知道或者詳細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有14位是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獲得的相關知識,而另外10位則是專門從事語文教學的一線教師,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了解程度相當高。了解一定的語言文字法知識,可以提升社區居民用語用字的規范化、標準化意識,促進語言文字的健康發展。社區是人民群眾居住生活的重要基地,社區宣傳也就成為人們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重要窗口。因此,為了讓更多的人知道并進一步了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人們的語言文字應用水平,使語言文字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各社區必須進一步深入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加大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的宣傳力度,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社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活動。
三、社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宣傳及開展情況調查與分析
1.社區開展“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宣傳活動必要性的調查關于此項內容的調查,我們在問卷中設置了“有必要、沒必要、無所謂”三個不同選項,具體情況如下表:從上表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120位被調查者中有92位選擇了“有必要”,占總人數的77%;有10位覺得“沒必要”,其他18位認為“無所謂”,認為“社區有必要開展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宣傳活動”的人數還是占絕對優勢的。2.社區開展“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實際活動的調查關于此項內容的調查,我們在問卷中設置了“大量開展過、少量開展過、從沒開展過”三個選項。從上表我們可以看到,120位被調查者中,僅有17位選擇了“大量開展過”,占總人數的14%;有55位選擇了“少量開展過”,占總人數的46%,其他48位選擇了“從沒開展過”,占總人數的40%。調查結果表明,社區在開展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活動方面還存在著重視力度不夠的問題。3.社區開展哪些活動有利于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調查在此項內容的調查中,被調查者集思廣益,填寫了諸多切實可行的活動建議,如,舉辦“漢字書寫比賽”、“朗誦比賽”、“演講比賽”;播放“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的宣傳片;組織以“用語用字規范化”為主題的文藝演出;組織培訓班,提高社區居民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水平等等。綜合以上幾個方面的調查,我們不難發現,絕大多數被調查者能夠意識到社區用語用字規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很多社區在宣傳、開展相關活動方面缺乏一定的積極性、主動性。據我們走訪了解,多數社區居民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了解用語用字規范化相關內容的。多數社區并沒有積極組織廣大民眾參與到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從而提升社區居民用語用字規范化水平的活動中來。因此,社區有關部門應該積極采取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在豐富社區居民業余文化活動的同時,增強他們用語用字的規范化意識,營造“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的良好氛圍,建設良好的社區用語用字環境,提升社區公民語言文字綜合素養。
四、社區居民普通話水平的調查與分析
我們按照《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的相關要求對120位被調查者的語音面貌進行了客觀評定。在評定過程中,我們將達到一級水平的評定為“非常標準”;將達到二級水平的評定為“比較標準”;將達到三級水平的評定為“一般標準”;將三級以下水平的評定為“不標準”。普通話水平達到“非常標準”的被調查者人數為27人。他們多為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有6位教師、8位黨政機關公務員、5位新聞媒體工作者、8位學生。從職業特點來看,他們或者是學生,或者從事著國家對其普通話水平有相應要求的職業。在推普進程中,他們的示范、帶頭作用是不容忽視的。普通話水平達到“比較標準”的被調查者人數為43人。從年齡分布看,老年10人,中年10人,青少年23人;從文化程度看,高中文化程度者最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次之;從職業分布看,學生最多,其次是公共服務類從業人員;從籍貫看,有36位是土生土長的吉林市人,另外7位被調查者來自非北方方言區、但在吉林定居已超過10年。普通話水平達到“一般標準”的被調查者人數為28人,其中中年被調查者略多,他們多數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且多為個體商戶。普通話水平“不標準”的被調查者人數為22人,他們多數年齡較大、無職業,最顯著的特點是均為近5年由非北方方言區搬至吉林定居。在日常生活中,普通話水平已經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仍然沒有達到標準。從以上調查結果看,普通話水平達到“非常標準”、“比較標準”、“一般標準”的被調查者人數已達98人,僅有22人普通話水平需要大幅度提高。從比例上看,6個社區居民普通話整體水平還是比較高的。
五、社區居民規范漢字應用水平的調查與分析
在調查問卷設置過程中,我們走訪了6個社區,對社區設施用字、商戶招牌、廣告用字等不規范用字情況拍了照片,并將其放在調查問卷中,讓被調查者加以判斷并改正。除此之外,我們還有目的地設計了一些選擇題,涵蓋了“錯字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等各方面,用以調查社區居民規范漢字實際應用水平。我們將被調查者在問卷中體現出來的上述三個方面的錯誤率按照不規范程度排序,“錯字、別字”現象居第一;“繁體字”現象居第二;“異體字”現象居第三。對于這三種不規范現象,我們做出如下分析:1.“錯字、別字”現象分析。調查問卷中,很多被調查者將“批發零售”寫成“批發另售”、“干豆腐”寫成“干豆付”、“補胎充氣”寫成“補胎沖氣”。據我們統計,“尋狗啟事”寫成“尋狗啟示”的錯誤率高達96%。我們結合被調查者的自然情況對這一現象進行了分析,分析結果顯示,這一現象一方面和被調查者的文化程度有一定關系,一些沒有受過學校正規教育的被調查者錯誤率較高;另一方面和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盛行,手寫機會大大減少也有一定關系。在訪談中,很多被調查者反映,他們平時使用電腦辦公,基本沒有機會手寫,遇到不會寫的字,輸入拼音,電腦自動生成,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一些被調查者容易寫錯字或別字。2.“繁體字”現象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一)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二)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三)招牌、廣告用字;(四)企業事業組織名稱;(五)在境內銷售的商品的包裝、說明。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特殊情況。為了調查社區居民對于上述規定是否了解以及對“繁體字”的實際應用情況,我們在調查問卷中設置了相關題目。調查結果顯示,一些被調查者,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較高且酷愛書法藝術的被調查者,在與“繁體字”有關的調查項目中錯誤率較高。為此,我們結合問卷對一些被調查者進行了訪談。在訪談過程中,我們發現,他們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的相關規定并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些人認為,寫繁體字是一種時尚行為,是“文化人”的標志。顯然,他們并沒有真正讀懂《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有關規定,對于繁體字的使用范圍產生了錯誤看法,因而也就不能從一定高度上認識漢字規范化的重要意義。3.“異體字”現象分析在本次調查中,除了“錯字、別字、繁體字”現象外,濫用“異體字”現象也很突出。如,將“停車場”寫成“停車塲”,將“卻”寫成“卻”,認為“雞蛋”、“眼涙”正確的被調查者人數分別占總調查人數的87%、91%。訪談中,一些被調查者被問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的有關內容時,多數表示不了解甚至沒聽說過。在調查中,還有少數被調查者干脆認為漢字的使用是個人行為,與他人無關,無所謂規范與否,能看得懂就行,這種錯誤思想必定會影響其漢字應用的規范化程度。
綜合以上調查,我們認為,社區居民在漢字使用過程中存在著這樣那樣的不規范行為,究其原因,有些是跟被調查者受教育程度有關,還有一些是跟自身的思想意識有關。除此之外,社會環境原因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社區是我們日常居住、生活最重要的地方,如果社區能夠對漢字使用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性給予高度重視,建立起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積極宣傳、開展相關活動,營造一個良好的用字規范化環境,那么,社區居民的漢字使用規范化水平定會有相應的提高。
作者:呂超男 單位:北華大學 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