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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現狀概述
支付體系是一國經濟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加速資金周轉,長的支付需求,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有效地促進經濟增長,高效的支付體系對于滿足社會公眾日益增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利于暢通貨幣政策傳導,密切各金融市場有機聯系,推動金融創新,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堅定社會公眾對貨幣及其轉移體制的信心。近年來,我國的支付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對經濟金融和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日益顯現。設方面,為基礎,以中國人民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在支付系統等金融基礎設施建銀行業金融機構行內支付系統票據支付系統、銀行卡支付系統等為重要組成部分的支付清算網絡體系己基本形成。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和小額批量支付系統成為我國資金運動的大動脈,其功能和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票據支付系統正在逐步完善,將不斷適應我國同城、跨區域及全國經濟往來的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集中高效的行內支付系統,進一步提升了業務處理能力。以中國銀聯銀行卡跨行支付系統為主干,連接各發卡銀行行內銀行卡支付系統的銀行卡支付網絡覆蓋到全國各地,實現了銀行卡的聯網通用。在非先進支付工具的應用方面,適應各類經濟主體、多種經濟活動和居民居家服務需要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體系初步形成。票據制度日益完善,票據業務不斷創新,票據使用和流通量穩步上升。銀行卡得到廣泛應用,人民幣銀聯卡走出國門,進人國際銀行卡服務市場。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等新興電子支付工具發展迅速。在支付服務組織發展方面,以人民銀行為核心,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體,支付清算組織為補充的支付服務組織體系基本形成。支付服務進一步市場化,個性化服務日益加強,市場競爭程度不斷提高。在支付體系監管方面,以《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為基礎,《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為補充的支付結算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支付體系實施管理,以“安全、高效”為政策目標的支付體系風險監管機制逐步建立,支付體系日常監督、應急處理機制不斷完善。據有關數據顯示[’2],2。。8年我國各類支付系統共處理支付業務93.82億筆,金融為1131.04萬億元,是全年GDP的37.62倍。
但是,由于我國目前中國經濟結構還很不平衡,城鄉之間和地區之間在基礎設施、經濟實力、消費水平等方面還存在非常大的差異,加之隨著我國金融機構改革的全方位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扁平化調整、農信社的改革及省聯社的組建等原因,導致了我國農村地區服務機構銳減,最終影響了我國農村地區支付體系的整體環境。為加快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步伐,人民銀行先后出臺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善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的指導意見》,并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暢通農村支付結算渠道。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部分地區農村地區結算服務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得到擴大,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盡可能的發揮了農村地區支付體系的效用,從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地區多層次支付結算需求,加快了農村地區資金流轉速度,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據有關統計顯示[13〕,截止2008年末,我國接入支付系統的農村金融機構達到17542家,占支付系統參與者的21.5%,接入支票影像交換系統的農村金融機構達到9825家,占支票影像交換系統參與者的17%。同時也應該看到,貴州、云南等中西部等經濟相對落后的省份,目前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支付結算方式單一、支付結算服務手段陳舊、非現金支付工具應用比重低等問題依然十分突出,使得農村支付服務環境面臨轉賬結算需求不足,金融機構網點進駐動力不足,支付基礎設施建設薄弱,“三農”因此享受不到現代化金融服務等系列“不良循環”的困境。這些問題嚴重制約了農村地區資金的有效配置,不利于“三農”經濟發展,影響了我國支付體系的全面建設和發展。
二、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現狀
(一)基本情況
1.綜合情況①
云南省地處中國西南邊睡,是中國通往東南亞、南亞的窗口和門戶。總面積39.4萬平方公里,占全國陸地總面積的4.1%,居全國第八位。東部與廣西、貴州為鄰,北部同四川相連,西北緊靠西藏,西部與緬甸接壤,南部與老撾、越南毗鄰。全省為山地高原地形,約占總面積的94%。基本屬于亞熱帶高原季風氣候。目前轄16個州、市,其中8個民族自治州,8個省轄市;共有縣級行政單位126個,其中:12個市轄區,9個縣級市,79個縣,29個民族自治縣。
2008年末全省總人口為4514萬人,居全國第12位。其中,城鎮人口1499.19萬人,農村人口3014.81萬人。云南是全國少數民族種類最多的省份,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數民族有25種。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省總人口的1/3,達1530萬人,民族自治地方的土地面積為27.67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總面積的70.2%。
煙草產業是云南最大的支柱產業,烤煙、卷煙產量均位居全國第一位;糖產業和茶產業是云南的傳統骨干產業,均位居全國第二位;橡膠種植業居全國之冠;花卉產業是云南的新興產業,目前鮮切花產量達50億支,居全國第一,出口量占全國的近50%,云南已成為亞洲最大的鮮切花出口基地;磷化工和有色金屬產量居全國第二位,水電居全國第三位;旅游業是云南著力培育的又一新興支柱產業,2008年接待海外旅游者達222萬人次,國內旅游者達8986萬人次,旅游總收入559億元。
2008年云南省實現生產總值5700.10億元,增長n.o%,高于全國2個百分點,固定資產投資3526.60億元,增長26.0%,高于全國0.5個百分點,消費價格指數5.7%,低于全國0.2個百分點,人均生產總值為12627元。耕地總資源約607.24萬公頃,耕地面積4202.51萬畝,人均耕地面積1.n畝,屬于典型的農業地區,農業。截.止2007年末,云南省縣域經濟保持了較快增長,縣域地區生產總值為2536.70億元,縣域GDP占全省GDP的比重63.40%,在平穩中略有上升。2008年,云南省縣域經濟第一、二、三產業產值的比例為25.74:41.01:33.25。
2008年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累計完成1718.54億元,同比增長23.2%,比上年上升5.9個百分點,比全國增速高1.6個百分點;剔除價格因素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實際增長17.5%。分城鄉看,城市實現消費品零售額1350.7億元,增長24.0%,農村實現367.84億元,增長20.5%。
2008年全省糧食生產在大災之年再獲豐收。全省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1020.94億元,增長7.6%,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1個百分點。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保持良好勢頭,初步預計,全省橡膠、甘蔗、茶葉產量分別達到25.6萬噸、1898.6萬噸和16.2萬噸,分別居全國第1位、第2位和第3位,油料、烤煙產量同比分別增長9.9%和8.1%。
2008年全省財政總收入完成1360.2億元,比上年增加248.9億元,增長22.3%,比上年回落1.9個百分點。全省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完成1470.7億元,比上年增支335.5億元,增長29.6%,財政支出年度增加額首次超過300億元,支出增幅再創分稅制改革以來最好水平。
200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50.22元,比全國的人均15781元低2530.78元,比上年增加175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4%,比全國快l個百分點。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3102.60元,t匕全國的4761元低1658.4元,比上年增加469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1%,比全國8.0%的增幅高1.1個百分點。
云南省共有71814個自然村,全省有通路村、鎮數為31621個;通電村、鎮數為37836個;通水村、鎮數為21094個;普及電視的村、鎮數為35924個;接通電話的村、鎮數為31736個;普及互聯網的村、鎮數為13205個。
2、金融機構網點設置情況
2008年末,全省在縣市級有金融支付服務網點2438個,在鄉鎮級有金融支付服務網點2102個,設有金融支付服務網點的自然村655個,沒有金融支付服務網點的自然村71159個。具體情況如下:
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云南省設有金融服務網點的鄉鎮數量只占鄉鎮數量總數的7%,設有金融服務網點村占自然村數量總數比例更是低至0.9%。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網點嚴重缺失。同時,在縣級以下設立金融服務網點的銀行,以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為主。
3、賬戶服務情況
2008年末,農村地區各類結算賬戶數量為29544721個,其中:單位銀行結算賬戶296981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29247740個。從各銀行金融機構開立賬戶數量的情況看,農業銀行各類賬戶數量10990539個,占全省農村地區各類賬戶數量的37.2%;農村信用社各類賬戶數量6690292個,占全省農村地區各類賬戶數量的22.64%;工商銀行各類賬戶數量3816134個,占全省農村地區各類賬戶數量12.92%;建設銀行各類賬戶數量3774504個,占全省農村地區各類賬戶數量的12.78%;郵政儲蓄銀行各類賬戶數量3044989個,占全省農村地區各類賬戶數量的10.30%。在鄉鎮的各類賬戶集中在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各金融機構賬戶開立數量的統計數據與目前我省銀行金融機構的分布、網點數量特征基本一致。
4、銀行卡發放及受理市場情況
截至2008年6月底,云南省銀行卡發卡量為3,635.7萬張,同比增長了28.13%。上半年實現銀行卡跨行清算交易3,044.81萬筆,金額481.9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6.3%和47.3%。截止2008年末,云南省農村地區共發放各類銀行卡14514052張。其中:借一記卡13769326張,貸記卡744726張。各銀行金融機構POS機和ATM機的布放已覆蓋所有縣城及部分鄉鎮。特約商戶縣城有12633戶、鄉鎮553戶,覆蓋339個鄉鎮;ATM機縣城有2181臺,鄉鎮360臺,覆蓋266個鄉鎮;POS機縣城有13642臺,鄉鎮605臺,覆蓋172個鄉鎮。
從農村地區銀行卡發放數量和受理市場的統計數據來看,云南省農村地區每2個人才擁有1張銀行卡,每57個鄉鎮擁有一個銀聯特約商戶,每88個鄉鎮擁有一臺ATM,每52個鄉鎮擁有一臺POS機。
5、支付系統使用情況
2008年末,我省各銀行金融機構均已使用自建的行內系統。據統計數據,接入行內系統的農村地區銀行金融機構2564個,占農村地區銀行機構數量的具體情況如下:
同城票據交換系統仍作為同城資金清算的一種重要資金清算通道。全省參與同城票據交換系統的農村銀行金融機構542個,其中:農業發展銀行縣城參與機構數為57個;商業銀行縣城機構參與數為310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縣城參與數為126個;郵政儲蓄銀行縣城參與數為49個。全省接入農信銀支付清算系統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1616個,縣城接入數為625個,鄉鎮機構接入數為991個。
6、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業務情況
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交易單筆金額最高不超過1500元。業務量較多的三個地市中,只有昭通地區是屬于農民工輸出人口較多的地區,而其余兩個地市則屬于經濟活動相對活躍的農民工輸入地區。結合目前云南省農村地區銀行支付服務網點和設施較少的現狀可知,大部分農民工銀行卡的交易是在銀行服務資源相對充足的城鎮完成的。
(二)問卷調查情況概述
云南省人民銀行系統在本次農村支付服務環境調研工作中共計發放調查問卷
28650份,收回26354份。調查問卷以抽樣調查的方式進行。
從問卷調查的結果來看,大部分農民并未到銀行辦理過支付業務,現金支付方式仍然占據主要地位,極少數人對電子支付方式有所了解,希望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人數也相對較少。但希望通過轉賬方式獲得財政補貼資金的人數卻占被調查對象的60%。由此說明,雖然目前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方式單一,傳統支付觀念占據主要地位,由農民主動改名支付方式的意愿不強,但是由財政等政府部門介入,通過使用非現金發放補貼的方式,被動式的逐步改變農民傳統支付習慣,卻是可以實現的。
三、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存在問題
(一)支付結算服務載體方面
支付結算服務載體大幅減少,結算渠道狹窄,功能弱化。上個世紀90年代后期,國有商業銀行為實現集約化經營,逐步撤并其在縣以下的機構,使得基層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和人員大量減少,服務范圍不斷縮小,造成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空缺”,導致支付結算體系萎縮。2005年全省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數目為3966個,2007年減少為3576個,減少了390個,減幅達9.83%。其中,農業銀行2007年網點數比2005年減少了巧5個,占到金融機構網點減少數的四成。2005年到2007年的三年間,云南省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量減少了350人。其中,農業銀行減少了1168人,農業發展銀行減少了89人;其他縣域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數量減少了538人①。
(二)支付結算工具和方式方面
支付結算工具和方式不能滿足農村金融服務的需求。一是結算服務手段陳舊,作為提供農村支付結算服務的主力軍一農村信用社,當前只能提供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和電子匯款等傳統結算服務,本票、商業承兌匯票、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家庭理財等結算服務都沒有開辦;二是技術手段落后,部分基層農村信用社的支付結算業務處理仍依賴手工操作,資金在途時間長;三是云南省己經成立省級農村信用聯社,但由于部分農村信用社鄉鎮機構未達到要求,仍未納入行內系統,異地資金匯劃部分使用電子匯劃,部分依賴手工。
(三)票據功能的發揮方面
票據功能未得到正常發揮,現金結算方式仍占據主要地位。由于支付結算知識普及程度不高,所以在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居民對票據的使用知識仍一無所知。無論是同城結算還是異地結算,銀行匯票、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業務運用程度較低,現金結算仍然被作為首選。在前面所述的調查來看,選擇使用現金進行結算的仍占調查總數的90%,現金結算方式在現在、甚至在將來一段時間內仍占據主要地位。
(四)系統建設方面
系統建設重復投入,結算資源利用率低下。目前,農村地區共有人民銀行和各商業銀行全國聯行匯劃系統5個,大多采用了光纖、衛星等高科技通訊技術。系統建設相互獨立、技術含量旗鼓相當、服務功能基本雷同。從投入與產出的角度分析,主要存在二個方面問一題:第一網絡利用率低,資源嚴重浪費。據統計,人民銀行下大力氣開通的大額、小額支付系統,商業銀行使用頻率不高,系統資源嚴重浪費。第二系統不聯通,導致多頭備付,影響了資金使用效率。
(五)培訓宣傳工作方面
培訓宣傳工作不到位,影響了支付結算服務質量的提高。一方面金融機構對基層員工的培訓力度不夠,導致部分會計人員對支付系統、票據等業務不熟,宣傳解釋工作難以開展,更談不上針對不同客戶提供不同服務,有的是怕麻煩,傳統業務能夠辦理的,就不愿宣傳推薦新業務;另一方面,支付結算宣傳上不夠深入,宣傳面窄,效果不佳,大部分農民對現金之外的支付結算工具、結算方式的認識仍處子初級階段,一功’能不了解,制約了大、小額支付業務和匯票業務的和發展。
(六)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方面
“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為農民工提供了一條直接延伸到家門口的快捷的取款通道,但在欠發達地區由于受環境條件、宣傳因素及費用等因素限制,使“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發展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約,也暴露出一些魚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取款金額的限制。由于規定“農民工銀行卡”每天最高取款金額為5000元,如農民急需取5000元以上的款項,受一次只能取5000元金額的限制,若農民居住地與農村信用社相距甚遠,就會給農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降低農民工用卡的積極性。
二是農村金融機構網點不足,有效服務范圍小,農民工銀行卡的優勢難以體現。受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影響,農村信用社在農村設立的機構不斷收縮,部分鄉鎮存在未設立農村信用社網點的情況,出現“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真空地帶,農民工即使辦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仍要在離家很遠的信用社才能支取。即使一些鄉鎮有信用社網點,其網點都設在集鎮上,多數群眾存取款要走幾公里甚至幾十公里地方,資金風險仍然很大,金融網點不足,有效服務不到位。
三是宣傳覆蓋面不廣,廣大農民工對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的認識不夠。目前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宣傳的主要方式,多為在營業網點懸掛橫幅、張貼海報、柜臺上擺放宣傳資料,即使利用電視媒體宣傳,但大多為地方臺,觀看人員較少,且宣傳主要是金融機構進行,政府部門未參與宣傳,宣傳效果不太明顯,加上農民關注程度不夠,宣傳覆蓋面不廣。對于分散居住的農民來說,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閉塞,沒有主動到金融機構去了解相關服務的習慣,很多人對“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了解不夠,影響了“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業務的開展。
四是農民工思想觀念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銀行卡業務的發展。農民工相對文化素質較低,觀念比較保守,接受新鮮事物慢,受傳統結算觀念束縛,對現金偏好心態依然嚴重。不了解“農民工卡”的優惠條件,使得農民工潛在的金融需求無法轉化為有效的現實需求,加之銀行卡詐騙的情況時有發生,加大了農民工對銀行卡的不信任,仍習慣沿用以前的方式匯兌資金或攜帶現金。
第二章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模式研究
一、引言
加快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可以增加金融供給,拉動金融需求,進而實現農村金融發展。農村金融經濟得以發展,經濟活動頻繁,則能促進二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提高支付系統的利用率,改變農民傳統支付習慣,進而實現支付體系的發展。可見,經濟發展又以支付體系發展為代表的金融供給增加為推動力,支付體系的發展又必須以經濟發展和支付活動頻繁增加為前提條件,兩者之間相互推動,相輔相成。
就我國目前農村金融發展而言,“我國農村經濟增長已經走出了單純依靠人力、物力投入的外延式增長模式,正逐步向依靠金融要素投入的內生式增長模式轉變”〔8〕。推進農村支付體系建設、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提高農村金融發展水平,對于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實現城鄉一體化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關于對農村金融發展理論的研究,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家休·帕特里克針對發展中國家的農村經濟發展實際情況提出了需求追隨和供給領先模式[13」。
一種是需求追隨模式。該模式強調金融需求導致金融發展,它的含義是:隨著經濟的增長,經濟主體對金融體系提供融資與服務的需求擴大,進而導致金融機構的擴張、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多樣化和金融服務的完善。
一種是供給領先模式。該模式強調金融供給對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它要求金融機構、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金融服務的供給必須先于金融需求,依靠全面、完善的金融供給來刺激金融需求增長,.拉動投資,促進農村經濟增長。
從兩種模式的先決條件來看,對金融的需求程度決定了模式的選取。由于我國農村經濟仍處于早期發展階段,農村經濟自然依賴性較高,農民居住分散,農業活動多樣化,導致了較高的信息不對稱性,致使農村信貸困難,金融成本高。而國有銀行出于壓縮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控制風險的原因,大量撤銷農村網點,最終導致了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金融服務不僅品種有限,而且質量差、手段方式落后,金融供給嚴重不足,影響了農村金融發展,金融供給成為農村金融經濟發展的瓶頸。針對我國農村的現實情況,應該考慮適用供給領先性模式,即依靠金融供給來刺激金融需求。換而言之,就是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吸收城市發展沉淀資金和農村金融剩余,形成拉動農村金融需求和經濟增長的資源。
根據張杰(2003)[6]的研究觀點,“當前我國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問題,實質是農村金融交易不足的問題”“只要能承擔相應的金融功能,具體的金融機構形式則是無關緊要的”“只有通過某種形式提供農村居民所需的金融服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在建設農村支付體系的進程中,各商業銀行針對農村地區網點少、金融服務組織缺乏的問題,采取了建立中心鄉鎮網點、流動服務網點和駐村服務人員等各種方式,為農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部分農村信用社還利用派駐人員熟悉當地農戶情況的條件,近距離審核農戶信用,快捷提供支農貸款,有效緩解了部分地區支農資金短缺和貸款困難的矛盾。通過農村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開展,金融交易的條件逐漸得到滿足,金融供給增加。與之對應的,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支持作用逐步正發揮出來。
從根本上來說,要解決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存在問題,改變現狀,就必須要依靠政府部門的制度化安排,通過各級地方政府部門制定一定傾向性的扶持政策,通過加大投入,增加金融供給,以此來拉動金融需求。由于支付體系與當地居民經濟生活習慣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所以就改善農村地區支付體系現狀而言,我們認為必須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運行特點和市場主體對經濟的影響力度,找準切入點,按照一定的模式,推行一整套的措施,才能收到明顯效果。通過概況總結,我們以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主要推動力的不同,將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模式劃分為制度推動型、市場帶動型、政策主導型、行業引導型和行業引導型五種類型。各地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取其中一種或幾種模式作為推動農村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框架。
二、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模式
(一)制度推動型
制度推進型是一種依靠制度安排來強制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模式。它主要是通過制定詳盡完善的制度規定,將建設農村支付體系工作目標進一步詳細分解,明確責任,層層落實,促使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開展的目標。由于這種模式要求以主導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政府部門為主,制定相關規定,協調各參與主體強制執行,所以這種模式適用于人民銀行、財政部門等地方政府部門能夠協調統一,對全轄金融機構管理調度能力強的地區。
優點:l、人民銀行和.各地方政府部門聯動,通過制定地方性制度規定,對加快農村支付體系建設的各項措施加以強制執行,雖然具有較強的強制性,但對與加快建設農村支付體系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2、通過制定具有明確階段性目標和細化的實施方案,一方面便于工作逐步推進,另一方面有助于對工作考核、監督,能夠實現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的工作局面;3、由于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通過制定制度和實施方案,便于每一階段性目標完成后能夠看到工作開展所受到的實際效果;4、從整個推進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而言,無論工作開展到何種程度,這種模式都可適時介入,適用于農村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各個階段。具有通用性和靈活性。
缺點:1、需要各人民銀行和地方政府部門統一思想、統一步調、協調開展,更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擺脫純粹追逐利益的心態,提升社會責任感,站在改善“三農”金融經濟發展的高度參與到建設農村支付體系工作當中;2、需要對本地區農村支付體系建設現狀和未來發展目標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和規劃,并能此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出具有切實可行的、詳盡的實施方案。
(二)市場帶動型
市場帶動型是一種依托地方特色經濟形成市場的規模作用來實施建設農村地區支付體系措施的模式。它主要是在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初期,通過選取當地規模較大的市場,安裝Pos機和ATM機、開展支付結算知識宣傳普及等工作,推行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和方式,帶動周邊農戶參與使用,逐步實現地區支付體系的建設目標。由于這種模式需要具有一定規模的地方特色市場,所以這種模式適合于地方特色經濟所形成的市場已相對發育完成且具備一定規模和影響力,涉及農戶較多的地區。
優點:1、建設農村地區支付體系,之所以需要加大投入力度,以此來拉動農民交易需求,其根本落腳點在于改變農民的傳統支付觀念。在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初期,利用農民較為集中的地方市場,貼近農民開展支付結算知識的宣傳工作,鼓勵農民嘗試使用非現金支付工作,能夠起到較好的發揮地方特色經濟所形成市場示范和帶動作用;2、由于市場交易主體存在多樣性和廣泛性,這就為利用市場進行宣傳和培訓工作創造了更多、更有效的途徑和渠道,輻射農戶的范圍和農戶對支付結算知識的認識將大大提高。地方特色市場是當地農民交易比較集中的場所。由于受眾廣泛,可以采取的宣傳等推廣工作也可靈活多樣,所以對于結合當地實際,在農民當中發揮潛移默化作用效果十分明顯。
缺點:卜只適用于當地己具有基本形成規模的地方特色經濟的市場,對當地交易市場的要求相對較高。且只適用于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初期;2、需要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聯公司,放棄一部分即得利益,通過免收開卡工本費、免收卡片年費、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和減低銀行卡交易費率等方式,吸引更多的農戶參與進來。由于涉及資金支付行為方式的改變,所以僅僅采用一般的宣傳方式所受到的效果不夠明顯,必須采取一些優惠活動,讓農民看得實惠,才能吸引他們參與。3、由于農村地區居民生活所特有的形式,所以這種模式只在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初期和中期具有明顯效果。一旦推動工作進入后期,農民己具有一定非現金支付結算概念,采取這種模式效果明顯性將減弱。
(三)政策主導型
政策主導型是一種依靠政府部門政策來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的模式。它主要是通過協調政府相關部門出臺相應政策措施,改進財政涉農補貼發放方式,切實提高公共轉移支付、涉農補貼資金、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等的電子化發放比率,使財政惠農補貼資金直接到達農民賬戶,實現惠農資金“一卡通”,同時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通過對銀行和相關參與主體的補貼,減免稅費,建立合理的服務定價機制,實現對建設農村支付體系工作的經濟性扶持。由于這種模式需要政府部門傾向性政策加以扶持,所以這種模式適用于政府部門主導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地區。
優點:l、從前面對調查問卷的統計分析可知,希望通過轉賬方式獲得財政補貼資金的人數卻占被調查對象的60%。利用改變與農民密切相關的財政補貼方式來引導農民的非現金結算意識,對建設農村支付體系起到明顯推動作用:2、政府財政和稅務等部門介入,通過財稅政策加以扶持,可以提高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3、由于涉一農補貼的范圍較寬,所以將增加農民持有銀行卡的總體數量,這將帶動銀行卡受理環境建設,反過來更加促進了銀行卡的使用,為推動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發揮重要作用;4、通過政府政策,要求基層財政部門將各類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通過公示欄進行公示,提高了涉農補貼的透明度,杜絕了惠農資金在發放過程中被截留、挪用、冒領和扣收提留欠款等問題,在樹立地方政府威信的同時為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5、通過惠農資金“一卡通”服務,使農民多項補貼全部歸集到一個賬戶,解決了惠農補貼發放過程中一人多戶或一戶多折帶來的不便,簡化了發放手續,提高了發放效率,節約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惠農資金的發放成本;6、政府參與使用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為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發揮了不可替代的帶頭作用。7、由于依靠政府部門政策來推動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這種模式適用于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各個階段,具有通用性和靈活性。
缺點:1、需要地方政府部門充分認識到支付體系建設對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轉變觀念、制定政策、強化措施;2、需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聯公司加大投入,‘增加POS機和ATM機的布放數量,同時完善銀行卡受理市場。
(四)行業引導型
行業引導型是一種通過地方經濟主導行業向附屬產業逐步推開的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模式。它主要是通過抓住地方經濟有規模的龍頭行業,有針對性地改變支付結算觀念和方式,依靠龍頭主導行業對附屬產業的輻射、拉動作用,將支付結算觀念傳遞到附屬產業,達到全面推進支付體系建設目標的模式。由于這種模式需要發揮地方經濟中龍頭行業的帶動作用,所以這種模式適用于地方經濟中具有占據主導地位行業且該行業已經具有一定支付結算需求的地區。
優點:1、根據龍頭行業的具體結算需要,提供滿足行業需要的針對性支付結算服務,主動迎合了市場主體需求,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客戶較容易接受,初期推動難度較低;2、由于龍頭行業對附屬產業具有結算緊密的資金結算關聯性,所以從龍頭行業開始改變結算方式,將帶動關聯產業和關聯人員改變原有結算方式,甚至將帶動整個地區結算方式的改變,所以依靠龍頭行業的帶動作用,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影響覆蓋面將得到空前的擴展;3、由于龍頭行業己經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相關支付服務網點機構、服務設備等數量相對較多,所以只需針對龍頭行業制定推動計劃便可推動整個產業鏈中的所有行業;
缺點:1、需要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推廣銀行卡和資金代收付業務,同時,需要協調銀聯公司減低銀行卡費率,鼓勵企業和農戶大量使用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2、只適用于地方經濟中具有占據主導地位行業且該行業已經具有一定支付結算需求的地區,使用范圍較窄;3、這種模式只在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的初期具有明顯效果。一旦推動工作進入中后期,采取這種模式效果明顯性將減弱。
(五)總體推進型
總體推進型是一種全面推進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的模式。它主要是在經濟總量和支付業務需求都具備一定條件的基礎上,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制定全面推進支付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加強人民銀行、地方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主導作用,進一步營造氛圍,創新服務品種,完善支付服務。這種模式適用于金融機構數量較多、營業網點覆蓋范圍廣、金融業務較為全面、金融基礎設施較為健全、具備了一定工作基礎的經濟發達地區。
優點:1、由于經濟相對發達,支付業務活動需求旺盛,所以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具有較好的基礎,參與各方積極性較高,可以采取的措施選擇面也較廣,推動難度不大,工作比較容易收到成效;2、人民銀行、地方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協調推進,無論是支付服務組織建設和支付系統接入程度方面,還是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和支付結算監督配套制度的制定,都能得到全面的推動。
缺點:1、需要制定全盤的推動計劃和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層層落實,考核到位;2、需要拓展新的服務品種,以適應各個市場主體對支付結算工具和方式不同層次的需求;3、只適用于經濟相對發達的沿海東部地區。
三、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模式的選取
從對前面調查數據的統計分析來看,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基層銀行機構網點和服務人員大幅減少,結算渠道狹窄,功能弱化;二是基層銀行機構網點只能提供傳統結算服務,.結算業務處理仍依賴手工方式,支付系統和網絡資源利用率低,手段陳舊、技術落后;三是對結算服務人員的培訓和對農村客戶結算知識的宣傳工作嚴重滯后,農村地區支付結算知識普及程度不高,現金結算方式仍占據主要地位,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居民對票據的使用知識仍一無所知;四是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存在諸如取款金額受限、受理網點偏少等問題。
目前,在云南省政府金融辦的牽頭帶動下,政府財政部門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了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政策,并協調銀監會、人民銀行和各級商業銀行在全省范圍內選取一定數量的農村地區開展農村支付結算環境改善試點工作。同時,人民銀行也選取了呈貢、昭通和曲靖三個地方的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作為試點,開展農村支付環境建設試點工作。總的來看,上述兩種試點工作分別是采取了政府政策型、市場帶動型和行業引導性模式,現正處于工作開展初期階段,仍未見明顯收效。
鑒于云南省的實際情況,我們認為目前云南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模式不宜選擇總體推進型,而應以制度推動型和政策主導型為主體框架,制定統籌推進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采取強制性措施,階段性考核,并加大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的政策傾向度,扶持農村地區支付體系的建設工作。各地也可結合地方特色經濟的發展狀況,采取市場帶動型和行業引導型為輔助模式開展工作。如針對呈貢鮮花、蔬菜特色規模經濟,選取當地農民交易比較集中的市場開展宣傳和推廣工作,同時選取具有一定交易需求的規模企業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針對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可以采取總體推進型模式。
無論采取何種模式,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都不應該是刻板和一成不變的工作,應深入農村實際,將其他地區的先進經驗與當地經濟實際相結合,創新出適合本地特點的工作模式,方能取得良好效果。我認為,推動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工作,應按照“認清形勢、堅定信心、克難攻堅、科學發展”的總體工作要求,統籌規劃,科學發展,著力改善農村地區支付結算環境,推動銀行卡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鼓勵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應用、創新,達到全面推進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實現服務“三農”經濟、城鄉經濟一體化的目標。
第三章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原則與措施探討
一、總體原則
改善農村支付環境是一項系統、長期的艱巨工程,它不僅涉及多方利益和廣泛地域,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等特點,不可能一墩而就,而且應該遵循下面五個原則,統籌處理好各種關系。
(一)財政性原則由于市場存在缺陷,即“市場失靈”,各級財政應進行適當干預在支付結算基
礎設施建設方面承擔更多的責任,如支付清算網絡鋪設,ATM和POS機具等支付工具使用環境搭建,支付結算知識的普及宣傳等。
(二)政策性原則
央行、銀監、保監、稅務等相關部門應在農村支付服務領域主動降低甚至拆除門檻,采取更加靈活的政策措施,大力培育農村支付服務市場。
(三)市場性原則
提供低成本的支付服務對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要改變“一刀切”的收費標準,建立城、鄉差異性收費,向欠發達地區傾斜,降低農村地區各項結算業務的收費標準,形成支付服務產品的市場定價機制,以增強其市場競爭力。
(四)漸進性原則
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必須緊密結合各地實際,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分步推進,要認真組織調查研究,摸清轄內農村支付服務狀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合理選擇試點地區,待取得經驗后再逐步推開。
(五)引導性原貝
對農村非正式金融進行規范和引導,一方面鼓勵正常的非正式金融活動,降低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使具有一定規模和管理制度的農村非正式金融組織合法化;另一方面有必要對目前各種農村非正式金融分類指導,限制和取締不正常的非正式金融。
二、措施及建議
針對農村地區支付體系建設,我認為各地人民銀行、地方政府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不斷深入研究,開拓創新,總結經驗。在堅持“著眼需求、著眼長期、尊重選擇、由易到難、一事一策、穩步推進、共贏合作”原則的同時,走“結合農民習俗,充分發揮縣城對于農村輻射、示范和帶動作用和充分發揮批發集貿市場非現金結算對于農民潛移默化影響作用”的道路。
(一)農村支付服務組織方面
1、充分考慮區域金融發展實際,運用政策條件,考慮風險控制能力,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農業銀行和其他金融組織的作用,積極探索引入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組、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彌補農村金融的不足,增強對“三農”的金融服務。
2、建議各銀行機構選取縣域經濟比較活躍、農業生產專業化程度較高、農戶信用意識較強、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心集鎮,通過優化布局酌情調整增設網點或整合現有銀行網點資源,將規模小且分散的農村金融機構網點集中設立為大型網點,向周邊相對落后的村鎮輻射,創造以點帶面的發展局面。在沒有營業網點的地方建設流動服務點或者組建流動客戶經理隊伍,也可以借助網絡和通信技術,加大電子支付產品在農村地區的營銷力度,積極拓展農村支付服務市場。
3、建議郵政儲蓄銀行加快農村地區分支機構改革,齊全支付服務種類,完善支付服務功能。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要鼓勵基層農信社開展創新業務,開發適合“三農”的支付結算產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為農民提供耐心、放心的支付服務。農業銀行要根據其服務三農的戰略部署,立足“面向三農,服務縣域”的市場定位,積極推動農村支付服務市場發展。農業發展:銀行等機構也要關注農村城市化進程,盡快豐富和完善作為商業銀行應具備的服.務功能。銀聯作為銀行卡專營組織,應加快銀行卡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應用。
(二)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方面
1、針對具有本地特色的農業規模經濟,協調地方政府、企業、農村信用社和銀聯公司,增加POS機和轉賬固定電話的布放數量,減低收費標準,實行低、免惠農政策,推廣針對特色經濟開辦的支付服務。
2、開發以家庭為客戶的農村銀行卡品種,通過家庭的信用來分類,突破傳統銀行卡以個人為客戶群的風險分類模式。針對農戶對于融資和結算雙重需求,積極設計、推廣諸如“惠農卡”等捆綁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農村社保醫保身份識別、費用代繳代付、農村公益事業代收付、財政補貼等多種特色服務功能的產品。此外,還可以通過該產品辦理小額農戶貸款,隨借隨還、額度循環使用。加強產品創新,推出諸如“漫游匯款①”等方便快捷的異地取款支付產品。
3、建議各銀行機構繼續做細、做實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工作,適度提高農民工銀行卡的每日最低取現額度,通過查找和改進不足,進一步擴大特色服務覆蓋面和影響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4、積極協調地方政府、財政部門出臺政策,改進財政涉農補貼等轉移支付的發放方式,使糧食直補、大型農機具補貼、拆遷補償款、青苗補償款、林業貼息等財政惠農補貼資金由人民銀行國庫部門通過現代化支付系統直撥到農民賬戶,同時采用補貼資金公示等方式,增大透明度,杜絕惠農資金在發放過程中被截留、挪用、冒領和扣收提留欠款等問題。
5、鼓勵和引導農民開立和使用個人結算賬戶,重點引導農村經濟組織、村民自治組織和農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開辦代收代付業務,推廣“一卡通或一本通”業務,實現只需在任一銀行開立一個賬戶就可以在同時繳納水費、電費、電話費、煤氣費、保險金等費用和享受所有財政涉農補貼資金到戶。鼓勵、引導當地企事業單位通過農村信用社等辦理工資、農民養老金、糧食補貼、家電下鄉補貼等業務,推動非現金支付業務的發展。
6、金融機構可積極借助手機、網絡、電話等具有大規模覆蓋率的通訊設備,根據各地農村市場實際情況開發符合農民市場支付需要的電話、手機、互聯網等轉賬結算服務產品,提供實體POS機、EPOS等支付工具。地處農村的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可在客戶體驗區內設置網上銀行設備供客戶使用,還可以利用價格杠桿,對農民使用網上銀行等渠道辦理的異地轉賬、跨行匯款、理財投資等業務在收費
上給予一定的優惠。
7、推廣銀行匯票業務,擴大農村地區銀行網點的簽發范圍,推廣個人支票業務,試行授信支票業務,提高技術手段,建立安全風險防范機制。建議人民銀行優先為一些經營狀況好的銀行機構承兌或貼現的涉農票據辦理再貼現。
8、金融機構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的過程中要運用科學的營銷方法,對目標群體進行細分,為不同的細分群體選擇最適合的非現金支付工具,采用最有效的推廣策略進行有重點的推廣。對于農村地區企業的會計財務人員,不存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難題,可以重點推廣票據、網上支付、銀行卡等業務。對于農民群眾,可以分為外出和留守兩大群體。外出群體接受能力和消費能力較強,支付結算活動相對頻繁,可以重點推廣銀行卡、電子支付等工具。留守群體中的種植業、養殖業大戶及個體經營者收入較高,消費能力較強,但對現代化支付工具的了解程度有限,可以加大宣傳力度,著力推進銀行卡及網上支付等支付工具;留守群體中的其他務農群眾及中小學生,收入較低甚至無收入,消費能力較弱,可以以青壯年為推廣目標,但不宜作為推廣初期的重點。
9、對于農村地區的中小企業及商戶,應采取優惠措施,降低使用費率;對于普通群眾,可采取免費使用的措施,以目前普及最廣的借記卡為例,對于農村地區用戶應免收辦卡工本費和年費,或者借鑒信用卡的做法刷卡免年費,針對農民群眾收入低、賬戶資金存量少的特點,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切實降低非現金支付工具的使用門檻,吸引廣大群眾使用。
10、鞏固縣城銀行卡受理環境建設成果,加快建設和完善農村銀行卡受理市
場。
(1)結合當地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現狀,選擇經濟基礎較好和人均可支配收入較高的地區開展農村支付環境示范縣的試點建設工作,并在總結試點縣鄉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開展農村地區受理市場環境改善工作。
(2)爭取地方財政對農村地區銀行卡受理市場建設的專項資金扶持,通過購買服務、以獎代補、貼息等形式對從事POS機具投入、布放和維護的第三方機構給予補貼。一是對于前期投放的POS機成本可采取財政補貼或免費提供的方式提高農村特約商戶的積極性;二是進行差別收費,對于農村地區特約商戶的開戶和結算手續費進行減少或者免除;三是通過財政補貼減少商業銀行收取部分、直接減少或者取消中國銀聯提取部分;四是協調財稅部門制定“商戶手續費稅前列支”等促進農村地區銀行卡使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3)采取中國銀聯會同各家商業銀行共同出資和爭取財政支持等方式,籌集農村受理市場建設專項基金,通過招標、委托第三方機構等形式發展農村市場,并建立跟蹤評價機制。
(4)建議銀行機構等根據本行經營實際,有計劃地向農村地區增加布放ATM,可以采取由銀聯與商業銀行、農村私人企業主或企事業單位聯合出資,當地出資人員負責日常管理,利益則按出資比例分成的方法,將本行業務系統借助自助終端向農村地區延伸。在存款額度多、交易量相對較大的鄉鎮安裝自動柜員機,在重點鄉鎮、特色市場或農民集中居住區的學校、醫院、連鎖店或超市配置POS機,提高農村及農民的自助支付結算比例。把農村地區POS等受理終端布放、發展農村地區特約商戶納入到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業務中,形成農民工特色服務與POS消費用卡相互補充、相互促進。
(5)建議由當地人民銀行等牽頭,聯合當地農村銀行機構,在重點縣鄉POS機具布放量達到90%以上的街區開展“刷卡無障礙一條街”活動,以刷卡抽獎等方式來進行宣傳,通過以點帶面的形式加強農村地區居民對刷卡消費的認識。
(6)對于優先承擔改善農村支付環境社會責任的第三方專業化機構,建議政府相關部門研究出臺一定期限的市場保護,以保障第三方機構培育農村受理市場的積極性,維護第三方機構參與農村受理市場的利益。
(7)引導和要求第三方專業化服務機構共同參與農村受理市場建設,形成以農村地區銀行為受理市場發展的前臺、第三方機構提供專業化服務的新型銀行合作格局。建議實行固定機具補償為主的利潤分配模式,減輕由于農村地區交易筆數少、交易金額小以及地域廣闊等因素對第三方機構造成的較大成本壓力。
(8)建立多種類型的農村用卡商圈。商戶選擇上,可優先發展賓館、旅游景點、超市、農貿市場等交易量大、用卡頻繁、風險較小的商戶。在行業客戶合作,爭取與供電、供銷、郵政、電信等網絡開展合作,資源共享、信息共享,積極開展水電煤繳付等各類銀行卡支付受理服務。在惠農工程上,重點突破農機、種子、農藥、化肥等三農商戶、“萬村千鄉”工程、“雙百”市場工程等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市場的銀行卡使用。在涉農貸款方面,可探索結合農戶生產經營貸款、農戶消費貸款、農村企業貸款、農村各類組織貸款等建立定向用卡環境。
(9)探索在部分較為落后的農村地區開通POS小額取現功能。實現POS受理終端同時滿足消費與取現的兩大功能。
(10)探索實行遠程賬戶核準模式。改變現行農村地區銀行賬戶的開立核準模式,借助影像掃描傳輸技術,由開戶農村銀行先行錄入待核準賬戶信息,并將開戶資料掃描傳至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將待核準信息和開戶資料影像信息進行比對,并辦理核準手續。
(三)農村支付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1、建議制定相對明晰的支付清算網絡建設路線圖和時間表、明確工作原則、建立科學的農村金融服務考核評價體系。樹立“大支付”理念,通過優化銀行機構的地區布局,平衡金融服務供給,全面拓展支付結算網絡覆蓋范圍。
2、仿照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模式,由特定地域內的各家鄉鎮金融機構聯合出資,成立專門為出資人服務的會員制資金清算中心,由其在當地人民銀行開戶,作為直接參與者接入支付系統。轄內一的鄉鎮金融機構在資金清算中心開立清算賬戶,作為間接參與者接入支付系統。
3、鄉鎮金融機構資金清算中心負責完成不同會員機構間的跨行資金清算業務,金融機構內部的資金清算由會員機構獨立完成。各鄉鎮金融機構按自愿原則加入資金清算中心,實行會員制。中心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各會員機構繳納的會費。
4、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業務處理信息化程度,改造優化完善現有業務系統和產品。通過加入同城清算系統,完成同城支付結算業務的處理,逐步提高區域票據交換效率以及地區資金清算效率。
5、建議銀行機構研究考慮通過行內系統參數化設置等方式,加強行內系統控制,合理設定加入支付系統的內部準入條件,消除農村地區因為內控和人員限制不能接入現代化支付系統的障礙,不斷擴大跨行(省)通存通兌、大小額支付系統、網內聯行和全國農信銀等重點業務的網點覆蓋范圍。同時,盡快研究業務前臺受理、影像實時傳輸、數據后臺集中處理的業務機制,從流程處理模式上控制業務風險、提高處理效率,最終實現所有網點均能以直接參與者或間接參與者身份接入支付系統的目標。
6、建議人民銀行與政府部門對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對公存款和對公結算業務給予重點扶持,考慮向農村信用社、郵政銀行提供用于擴大基礎設施投放的貸款,并監督所投放的機具用于邊遠的基礎設施薄弱的鄉鎮,同時減免ATM機具使用收益的稅費,并適當對于前期由于維護費用過高嚴重虧損的ATM機給予補貝占。
7、通過與國內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自身支付結算系統進行連接,開展銀銀合作,實現支付結算網絡到大部分城市的延伸。通過加入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等具有農村金融特點的資金清算系統,辦理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間的特色銀行匯票、實時電子匯兌、個人賬戶通存通兌業務的異地資金清算。
(四)支付結算宣傳活動方面
1、建議由人民銀行牽頭,聯合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當地農村地區銀行機構精心策劃組織具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樹立金融服務親情化形象。充分利用電視、廣播、電臺、報紙等媒介,在旅游景點、農貿市場、養殖基地等農民密集場所和春節等農民工集中返鄉時機,采取發放對聯、福字、海報等宣傳材料和進行現場解說等方式,通過對各種結算方式的優缺點比較,讓農民逐漸了解支付結算基本知識,撬動農民的支付需求,引導農民逐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針對農民接受新生事物速度較慢的特點,編寫宣傳材料時,盡量做到口語化、圖式化,增加宣傳內容的直觀性、形象性,提高宣傳效果。
2、成立流動客戶經理小組、建立“農村支付結算服務站”或借助文化部門推行建立的“農村書屋”等有形的宣傳陣地,深入村屯,面對面地對廣大農民進行培訓,教會他們使銀行卡、ATM、自助終端、POS、轉賬電話、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短信通、網上銀行等。聘請村屯部分農村干部和農民骨干作為義務宣傳員,同時聘請農村知識青年作為協理員,協助培訓。聯合鄉鎮政府,適時在鄉鎮的主要集貿市場、農產品交易市場等地,通過設立宣傳櫥窗、散發宣傳單、設臺講解等方式加強結算知識宣傳。也可以開展送產品、送知識下鄉活動,組織流動車隊發放宣傳冊、海報,組織投影隊到鄉鎮、村屯宣傳展示。
3、對于農村地區的中小企業,可以根據其業務特點和資金流的大小,為其量身定做,并上門推介相關的非現金支付工具,或者采用推介會的方式,召集地方中小企業相關業務人員進行集中推廣,積極倡導他們在業務資金往來、工資福利發放中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利用經貿洽談會、農副產品博覽會等會展的有利時機,現場集中宣傳推廣票據、銀行卡等非現金支付工具。
4、對于普通群眾,推廣方法同樣應根據對象特點的不同有所區分。農村地區的種植業、養殖業大戶通常具備一定的知識文化水平,可以采取入戶介紹與發放宣傳資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推廣;大中專院校學生、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接受能力較強,返鄉具有明顯的季節性,可以在返鄉高峰期,采取電視、廣播、彩頁、宣傳畫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集中宣傳;對于普通的務農群眾,要采用生動形象的宣傳方式,避免簡單的說教和枯燥的文字宣傳,要在集市、車站、金融機構網點、醫療機構等人口流量大、停留時間較長的地點周圍布設固定的宣傳欄,制作張貼漫畫、插圖故事等,提高群眾的閱讀興趣,同時充分利用好電視這一大眾傳媒工具,制作播放生動形象的FLASH短片,要積極與當地文化團體合作,將金融服務與文化宣傳相結合,創作以宣傳非現金支付工具為主題的小品、相聲等,做到寓教于樂,在潛移默化中縮短群眾與非現金支付工具的距離。
(五)防范支付結算風險方面
1、加強監督檢查,切實維護“三農”的合法支付權益,保護“三農”參與支付活動的積極性。建議人民銀行遵循服務與監管并重的原則,加強支付服務的監督管理,牽頭建立支付結算的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統籌兼顧,各司其責,共同維護轄內良好的支付結算秩序。
2、始終保持對農村地區銀行卡犯罪的高壓態勢,維護農村居民的用卡信心。督促涉農金融機構切實執行存款人存款信息和賬戶信息的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泄露。嚴格執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和聯網核查管理規定,切實落實銀行存款實名制,防范和打擊支付活動中的詐騙行為。
3、加強空頭支票管理,對于以空頭支票坑害“三農”的行為要依法處理。倡導金融機構實行文明服務,為農民朋友提供耐心、舒心、放心的支付服務。
4、建議銀行機構認真聽取“三農”提出的支付結算業務問題,耐心、準確解答涉農支付結算咨詢,積極、公正受理和調解涉農支付結算糾紛。
5、建議各有關部門特別關注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付結算業務開展情況,適時加大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強化從業人員服務意識和風險意識,防范支付風險。
6、嚴把特約商戶準入關,建立特約商戶檢查監督機制,加強A1’M、POS等機具的監控與維護,提高非現金支付工具的防偽能力等措施,確保支付結算健康發展,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利益,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六)示范點建設工作方面
建議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領導小組積極爭取示范點當地政府部門的支持,獲得綜合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示范點所在地各銀行機構也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擴大適農非現金支付工具推廣,打通行內系統與農村地區網點機構的連接,力爭更多的網點加入跨行支付系統,全面優化支付環境建設,保障示范點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七)支付結算服務定價方面
1、建議各銀行機構積極爭取上級行的支持,面向農村地區適當調低實行市場指導價格的支付服務收費標準或利息計收。有關支付服務政府指導價格制定部門也要制定不同的政府指導價格,分別在城市和農村區域實施。
2、建議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和物價部門盡快重新制定商業銀行有關銀行卡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以及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變更事項的實施細則。降低服務農村地區的金融機構之間的小額支付系統和同城支付系統的跨行結算費,對于銀行卡開卡費用、異地取現費用等采取暫時減免的策略,鼓勵銀行機構降低農村支付結算收費和中間業務收費標準,或給予不收費的優惠政策。對減免的部分由國家出臺相應的補償措施,由財政予以補貼。
3、建議銀聯根據農村地區的經濟特點,專門制定針對縣域商戶的特約商戶類型碼并再進一步降低手續費扣率,尤其是受理惠農卡的“三農”商戶,應該制定推廣期的零扣率政策。建議電信部門降低對Pos和轉賬電話商戶電話收費標準,對農戶使用轉賬電話辦理支付結算和短信通等實行減免收費政策。可對商戶采取費率返還,按交易筆數確定費率,月租費包干等方法。
4、建議金融機構應切實有效地履行服務價格收費告知義務,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銀行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對于新增或調整收費項目,應規范收費變動程序,不僅通過營業網點還應擴展告知方式,如通過門戶網站、電視媒體、手機群發等渠道提前10個工作日進行公告,確保信息傳達的及時性、有效性。加大對銀行柜面人員的培訓力度,注重在日常的業務經營過程中向廣大的農村客戶做好銀行卡收費信息的宣傳解釋工作。同時,建議政府、人民銀行及監管部門等應積極引入“收費聽證制度”,加大對農村持卡人的宣傳和正面引導,媒體應充分發揮積極的輿論導向作用。
5、加快農村地區業務收費市場化進程,不僅是發揮價格對銀行卡服務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更重要的是體現市場供需雙方交易的公正性,避免商業銀行對價格的壟斷。一是屬于“市場定價”的差異化支付結算服務項目,應按照市場“價值規律”的原則,由市場供需情況決定價格。二是提高定價的靈活性,制定相關的調整幅度上限和下限。三是改進政府對農村地區銀行卡業務收費定價的指導模式,按照市場經濟發展的特點,采用“公共產品指導價格”+“政府補貼”等多種模式,對部分商業銀行虧損經營可由財政予以補助的形式,降低社會整體成本。
四是加強市場監管和定價規則的制定,防止出現“價格壟斷”。
(八)支付結算業務和合作方面
1、加強和完善支付結算業務的合作,促進城鄉支付結算服務的互補。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點多面廣和商業銀行的信息技術和資源優勢,構建一個綜合化的銀行間合作與管理平臺,簡稱銀銀平臺。通過銀銀平臺實現與其合作方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達到豐富其支付結算產品類別、提高支付結算效率、技術互動、渠道共享的目的。
2、在建立清算的基礎上,簽發他行票據,委托他行兌付。鄉鎮金融機構與行常常不屬于同一行政區域,為提高業務的處理能力,建議利用現有支付資源,大力推廣票據類業務的電子化兌付流程。
3、建議城鄉銀行機構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在人員培訓、技術、管理、業務和產品、股權等方面開展互利共贏的合作,共享人員、技術、管理和資金方面的資源,共同開發農村支付產品,降低成本,同時,實現部分城鄉銀行清算網絡的連接,為服務三農經濟發展探索更好的方式。
(九)農村支付結算工作組織領導建設方面
建議人民銀行牽頭成立農村支付結算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加強對轄區內人民銀行、商業銀行、銀聯公司和非銀行服務組織農村支付結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制度,細化考核指標和標準,督導、推進全轄金融機構加強農村地區支付服務環境改善工作力度。建立支付結算違規行為舉報受理和處置制度,加大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農村地區支付結算違規行為,維護支付結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