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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也形成了采用不同理念和方法構建的評價模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馬學斌和徐巖在《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技術應用研究》一文中,較早論述了AHP和線性插值法等在企業社會責任中的具體應用,為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提供了研究思路。近幾年,孫健、梁星等人也開始了模糊理論在不同行業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中的研究,還有學者專門研究了針對國有企業和電力企業的社會責任評價模型,為行業性社會責任評價提供了依據。同時,隨著我國各大企業連續推出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從2009年開始建立了一套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并按年度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報告。而在低碳經濟時代,緊密結合低碳理念對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進行的研究還很少,尤其是行業性的研究更是鳳毛麟角,這樣的現狀難以適應低碳經濟持續發展的要求。因此,本文以電力企業為切入點,以低碳經濟發展的要求為指導,探討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的構建是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趨勢的,對今后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與發展具有極大的指導意義。
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構建
1指標體系的建立
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是進行有效評價的基礎,是評價結果得到廣泛認可的關鍵。在進行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之前,要緊密結合電力企業的實際情況和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構建評價指標體系,以保證評價過程和結果的科學完善。電力企業是為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電力生產和供應的企業,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部門,其安全可靠地進行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責任在某種程度上高于經濟發展的責任;而在低碳經濟時代,還要將電力企業的環境責任提到更高的層次來對待。因此,我們要在借鑒經典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進行優化處理,建立符合電力企業特點的指標體系。本文綜合考慮以往的研究成果、電力企業的現實狀況和低碳經濟的發展需要,將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劃分為5項一級指標和15項二級指標,建立了如表1所示的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指標體系。
2指標權重的確定
指標權重是各項指標重要程度的反映,對指標進行賦權的方法有主觀賦權和客觀賦權兩大類。[10]為了提高權重分配的科學性,對電力企業社
會責任評價指標的賦權采取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AHP方法,該方法分析的邏輯性和處理的定量化,能夠使指標權重的分配更加客觀,有利于提升評價結果的可靠性。為了使賦權過程和結果更加科學,我們邀請了電力企業社會責任部門負責人4人和社會責任領域學者4人,組成了2個賦權小組,采取1~9標度法對指標的重要程度進行打分,并在取得計算結果的基礎上進行了兩次歸一化處理,最終得到了各項指標關于上一層對應指標的權重。整個賦權過程分為三個階段,首先是對準則層的賦權,經過對賦權小組的評價矩陣進行計算得到了準則層關于目標層的權重向量wi=(0.324,0.187,0.201,0.145,0.143);其次是對指標層的賦權,同理得到指標層的權重向量:
3評價語集的選取
根據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所經歷的不同階段,結合以往對社會責任評價的研究,本文借鑒中國社會科學院對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等級的劃分,將企業社會責任評價語集確定為V=(v1,v2,v3,v4,v5)=(卓越,領先,追趕,起步,旁觀),即從高到低將電力企業社會責任劃分為5個等級。在此基礎上,針對如何對評價指標關于評價語集進行打分進行重新審視,確定了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標準,如表2所示:2.4評價方法的選擇在當前的評價領域,存在著很多常用的評價方法,包括AHP、模糊綜合、灰色關聯、可拓物元、DEA、熵權、TOPSIS和人工神經網絡等。對于不同的評價內容,需要科學選取合適的評價方法,在綜合考慮評價指標特性和與電力企業管理專家進行協商的基礎上,本文決定選取模糊綜合評價方法對電力企業社會責任進行評價。這樣構建的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就實現了在用AHP確定權重基礎上定量與定性方法的有效結合,符合綜合評價的客觀要求和實際情況。在確定指標體系、評價語集和指標權重的前提下,模糊綜合評價方法在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中的應用可劃分以下為3個步驟:(1)建立單因素模糊評價矩陣R。(2)利用模糊算子S=W。R進行多層次模糊合成,在對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中,我們選擇加權平均型算法,以免造成評價過程中信息的丟失,從而確保評價的準確性。(3)根據最大隸屬度原則,確定被評價對象所屬的評價等級,即確定電力企業社會責任的等級。終上所述,緊密結合低碳經濟發展的背景和要求,通過評價指標的構建、指標權重的確定、評價語集的選取和評價方法的選擇等操作,最終確定了低碳經濟時代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模型。該模型通過全新指標體系的構建、AHP法與模糊綜合評價方法的有效結合,實現了低碳經濟時代對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全新認知,并做到了評價過程定量與定性的緊密結合,能夠在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實證分析
為了驗證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應用的可行性與可靠性,本文選取了B市供電公司作為評 價對象進行了實證分析。在評價過程中,我們以問卷的形式向包括該公司領導和工作人員、高校專家等在內的10人進行了調查,得到了評價結果,經過進一步處理得到了單因素評價矩陣R。具體處理方法為:例如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評價,10名評價專家中選擇卓越、領先、追趕、起步和旁觀五個等級的人數分別為7人、2人、1人、0人和0人,則其單因素評價結果為:(0.7,0.2,0.1,0.0,0.0)。按照本文所構建的評價模型,進行該市供電公司社會責任評價,得到了最終的模糊合成向量:S=(0.400,0.410,0.122,0.056,0.012)根據最大隸屬度原則,可以確定該B市供電公司的社會責任發展總體上處于“領先”水平,與“卓越”水平還存在一定差距。另外,關于其他三個等級的隸屬度都大于零,可以說明該供電公司社會責任實踐還未能盡如人意,還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因此,綜合評價結果,我們認為B市供電公司的社會責任處于“領先”水平的低級階段。
結論
在低碳經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本文重新審視了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的指標體系,并結合AHP法和模糊綜合評價法構建了低碳經濟時代電力企業社會責任的評價模型。經過對B市供電公司的證分析,得到了該公司社會責任發展處于“領先”水平的結論,驗證了評價模型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因此可以認為,本文構建的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模型,對在低碳經濟時代評價電力企業社會責任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符合低碳經濟發展對電力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同時還要注意,在模型應用過程中要不斷進行修改完善,這樣才能夠在動態平衡中適應低糖經濟和電力企業社會責任評價發展的要求。
作者:陳曉蕾張剛單位:華北電力大學經濟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