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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政與財務雜志》2014年第五期
一、成立全國首家縣級農交所
作為農村金融改革的創新之舉,東海縣掛牌成立了“東海縣農村產權交易所”,為政府出資的非營利性企業法人,填補了全國縣級無農交所的空白。農交所主要為農村及涉農各類產權流轉交易提供場所、信息、組織交易等服務,對交易行為進行鑒證。該所交易的產權細分為農村土地承包權、集體經濟組織“四荒地”使用權、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等10大類。組建農村產權交易所,初衷是為了規范村級集體“三資”管理。縣委農工辦主任馬廣良介紹說,此舉可杜絕村級集體資產的流失和干部腐敗。同時,可實現農村靜態資源向可交易的資產流動,提升資源價值,增加集體收入,帶動農民增收。當年10月,東海縣又在駝峰鄉等23個鄉鎮(場)成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標志著全縣將通過“無償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務,解決農村產權交易中出現的不看重農民主體地位、強迫交易、費用過低、不依法而為等問題,推進農村產權有序流轉,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在該縣山左口鄉南古寨村,有一處很不起眼的荒山地,由于土層平均只有十幾厘米厚,多年來種什么都沒有好收成。2012年10月26日,經過7天的公示,在山左口鄉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對該荒山使用權進行公開拍賣,起初底價是每年每畝550元,經農交所根據實際的市場價值,最后定在每年每畝600元,采用暗底暗標。經過三輪的角逐,投標人最終以每年每畝630元的價格中標。由于使用權出讓期限為50年,村里一次就收現金441000元,成為最錢的荒山地。今年,東海縣農村產權交易所又被賦予了更多的改革創新試驗功能。由縣農村產權交易所出具的鑒證書,可直接到縣信用社抵押貸款,金融機構根據鑒證書確定的交易金額按比例發放貸款,即便發生壞賬,可以通過再交易收回。這標志著東海縣在推進農村產權改革創新上開了先河。據統計,從去年正常運行到目前,在先后建立的各鄉鎮產權交易中心配合下,農村產權交易所累計完成各類農村產權交易603件,成交金額達9000多萬元,有效實現了農村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二、成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
2012年12月21日,東海縣成立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探索破解“三農”資金匱乏的難題。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銀根的緊縮,“錢荒”現象隨之而來,“三農”發展資金少的現象更加突出。縣委農工辦主任馬廣良坦言,雖然全縣農業發展氛圍較好,23萬農戶有95%加入了1000家合作社,但不論是種植還是養殖的合作社,發展中都很“差錢”,從種子、化肥、農機到飼料、種苗,都繞不開錢的問題。為此,經過層層自愿申報、評審,東海縣1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2家農業龍頭企業獲省同意,成立了“東海縣金農農民資金互助專業合作社”,注冊資本2000萬元,面向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吸收成員基礎股金、互助金,向社員投放互助金,獲取資金占用費。“金農”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讓全縣1000家合作社、21萬多戶社員實現資金互助合作,使資金實現了“化零為整”取之于民、“化整為零”用之于民。為了防控資金風險,東海縣及時出臺了《東海縣農民資金互助專業合作社考核評價暫行辦法》,嚴格要求資金合作社嚴控風險,如有違規,將進行停業整頓等處罰。最具約束力的是,該縣又在去年底建立了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聯合會,“金農”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每日的存貸比、每筆資金的進出流向,聯合會都即時掌握,并規定合作社備付金不得低于15%,風險金必須繳納5%。吸納和投放資金限制在社員內進行,嚴格審批后以短期、小額貸款為主,單一成員投放金額不得高于10萬元,每一筆賬都由投放人終身負責回收。30萬元以上的大額互助金提取,必須報聯合會審批。同時,對于每一筆互助金的投放,都必須有擔保人,合作社成員、合作社法人為成員提供信用擔保。目前,東海縣“金農”農民資金互助專業合作社已向487名社員投放資金達3616萬元,且無一壞賬發生。
作者:張開虎武海云單位:江蘇省東海縣新聞宣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