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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經濟管理雜志》2014年第五期
一、原因分析
(一)勞動力受教育水平不同不同行業的勞動力受教育水平以及由此體現的勞動貢獻差異是導致行業工資差距的微觀因素。行業工資高的金融等行業的員工在學歷和知識結構方面具有一定優勢,員工的教育水平比較高。排在末位的農林牧漁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員工教育水平比較低,而勞動力供給量則比較豐富。教育水平逐漸成為導致工資差距擴大的根本原因。勞動者受教育水平越高,其勞動生產率和邊際產品價值也越高,往往得到較高的工資;反之,受教育水平越低,其勞動生產率和邊際產品價值也越低,往往工資較低。工資行業差距多為受教育水平的外在表現。實證研究發現,教育對工資差距的貢獻非常顯著。我國勞動者的教育水平對工資差距的影響一直保持在13%左右的貢獻水平,勞動者教育回報率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近年來,我國勞動力數量增長趨緩、勞動力平均受教育程度提高、工資和社會保障水平上升,產業部門對非熟練勞動力的需求下降,對專業技術工人的需求增加。這些改變意味著低素質勞動力在經濟中的重要性逐漸下降,人力資本的重要性正在逐漸上升。實證研究表明,勞動力數量在人力資本貢獻函數中的作用已不再顯著,說明經濟正從勞動密集向人力資本密集轉變。今后,人力資本質量的提高將繼續對經濟增長作出貢獻。
(二)分配機制不合理我國處于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市場發育還不十分成熟,生產力發展也很不平衡,行業之間發展差距較大,分配機制不合理擴大了行業工資差距。壟斷行業的利潤分配也有待合理化。大量本應上繳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利潤留在企業內部,對這些社會財富缺乏有效監管,將不可避免地造成壟斷企業向員工發放過高的獎金和補貼。企業利潤反映的只是壟斷所帶來的超額利潤中的顯性部分,還有一部分超額收益以超出正常勞動回報率的收益形式存在。壟斷企業多數由計劃經濟時代壟斷行業的管理部門演化而來,國家對壟斷企業的利潤分配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措施,對壟斷企業的工資水平擴張傾向缺乏必要的預算約束,對各行業勞動者工資的正常增長缺乏明確的保障,客觀上形成壟斷行業利潤分配的壟斷,加大了行業工資差距。
(三)勞動力市場不完善現階段,我國大部分勞動者的工資由勞動力市場決定,勞動力市場呈現以下特點:勞動力供給相對過剩,市場力量不均衡,制度不完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尚未形成,致使由勞動力供求決定的均衡勞動者工資長期處于較低水平,導致行業工資差距加大。勞動力供給相對過剩主要表現形式為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失業率。1996年~2009年,我國城鎮登記失業率持續上升,從3%上升到4.2%。這表明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相對過剩。工資制度的不盡完善導致工人工資水平長期偏低;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不完善導致工人的勞動貢獻在一定程度上被低估;相關制度安排的缺位和不完善,導致行業工資差距擴大和工資外所得的存在;行業壟斷及權力尋租行為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工資差距。
二、對策建議
(一)提高勞動力受教育水平加大教育投入,特別是通過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提供知識與技能,增加熟練勞動力的供給。隨著我國進入產業結構迅速變化的新階段,通過自主創新提升產業結構,對高層次的創新型人才提出迫切的需求。產業升級需要具有較高教育水平的勞動者。強化企業在職員工高等教育是提高勞動力教育水平的主要著力點。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制定發展企業在職員工高等教育規劃,以提高企業在職員工的素質,為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增加高素質的勞動力儲備。在規劃中應當明確在職員工高等教育的方向,即引導面向未來的在職人員高等教育和先導培訓,加強對高等教育基礎知識的傳授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提升在職員工對社會的適應能力,以及對未來轉換崗位和創業技能的要求。在規劃中對高等教育培養的目標、經費投入保障機制、教學形式和教學內容的選擇等也應當給予明確的指導意見。
(二)工資分配機制合理化1.規范壟斷行業工資分配。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明確界定壟斷企業的產權,實現壟斷行業國有企業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健全和完善委托機制。加強工資分配的規范機制,嚴格界定壟斷企業的經營收益和行政壟斷所導致的超額利潤收益,避免人為擴大行業工資差距。完善行業工資指導線制度,指導和規范壟斷行業的整體工資水平。除了地區工資增長指導標準外,還應行業工資增長的指導標準外,引導企業合理地確定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建立工資水平和工資總額的雙重控制制度。根據壟斷企業員工的工資水平估算其工資總額,并且對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進行監控。可根據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確定壟斷企業的工資水平和總額的控制線,將控制線作為核定企業工資總額和員工薪酬總額的預算控制標準。核準工資總額預算和職工薪酬總額預算以后,監督企業嚴格執行。2.重構國有企業的利潤分配格局。2012年,收取中央企業稅后利潤約為823億元(其中,壟斷行業所占比重達79.4%),僅占中央企業利潤的近6%。國有企業分紅應當逐步承擔基本公共服務新增財力支出的30%~40%。“十二五”期間,國有企業累計利潤預期為10.8萬億元,其分紅應當承擔2.8萬億元~3.7萬億元。要在明確成本和收益的基礎上,審核壟斷行業產品和服務的價格,保證其合理的獲利水平。鼓勵壟斷企業廣泛吸納社會資本,并規定超過一定利潤水平的企業必須向社會股東分紅,限制企業內部留存利潤的標準和使用方向。將不同類型的壟斷企業上繳的利潤用于改善民生的各個領域,如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對于員工工資增長緩慢的企業,可以實行適當的稅費減免。
(三)構建統一的勞動力市場1.規范國有企業的招聘機制。我國勞動力流動機制已實現市場化,但部分國有企業和壟斷行業企業的招聘機制仍存在問題。為此,要通過法律等制度形式逐漸打破壟斷行業的進入障礙,減少就業歧視,保障就業公平,促進行業間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增強工資的流動性,縮小過大的行業工資差距。2.加快壟斷企業服務化發展。壟斷企業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對原有業務進行重構,加快產業之間的融合,提高企業競爭力;同時,創造新的勞動力就業崗位。傳統制造業可立足于已有優勢,將開發優質產品和提供優質服務相結合,利用自身的品牌、研發、技術和人力資源等競爭優勢,實行業務重組戰略,依托制造業發展消費者金融、商業金融、信息技術服務等利潤高、前景好的生產服務業。3.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推行戶籍制度改革,破除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的障礙,建立覆蓋面廣泛的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形成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更好地實現勞動力有效配置。
作者:宋曉舒單位:鄭州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