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新增建設用地項目預審管治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預審原則
1.有利于促進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2.有利于嚴格執行城市整體規劃、城市空間規劃與產業發展規劃;
3.有利于集約利用、節約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有利于加強環境保護,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5.有利于節能降耗,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二、預審范圍
三、預審內容
1.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是否符合土地供應政策,項目選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產力布局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投資強度、地價是否符合關規定,建筑容積率等是否達到建設用地指標體系規定;
3.布局、生產工藝、設備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能源、原材料、水等資源消耗情況和資源綜合利用情況;
5.勞動力資源使用情況;
6、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情況。
四、預審組織
區政府成立新增建設用地項目預審領導小組(下簡稱: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擔任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區政府辦、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局、監察局、建設局、外經局、環保局、招商局、勞動和社保局、國土分局、規劃分局,負責全區新增建設用地項目的預審工作。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行政服務中心內),具體負責有關事宜。
五、預審程序
1.各鎮(街道、開發區)對擬新增建設用地項目填報《新增建設用地項目預審預報表》(見附表)及《項目基本情況說明》,并提交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2.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新增建設用地項目預審預報表》及《項目基本情況說明》及時分發至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按本部門職責和關政策及時與申請單位取得聯系,對其預報情況進行初審,對需實地踏勘的事項及時組織踏勘,并于7個工作日內形成初審意見。
3.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召開預審會議,各成員單位向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說明初審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預審意見。原則上每月召開三次預審會議。
4.通過預審的項目由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鎮(街道、開發區)組織實施;未通過預審的項目退回所在鎮(街道、開發區)重新調整申報或予以取消。
5.未經過預審、預審未通過的項目,關職能部門不再辦理關審批手續。
6.項目通過預審后,由所在鎮(街道、開發區)組織實施,由區有關部門會同所在鎮(街道、開發區)進行跟蹤管理(具體跟蹤管理辦法另行制訂)。所在鎮(街道、開發區)應及時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按項目審批的規范要求完善后續手續,并將實施結果報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幾點要求
土地是發展之基,要堅持供地量與投資額、產出效益、建筑密度和容積率等指標掛鉤的用地制度,適當提高項目用地門檻,合理設置產業準入條件,建立限額供地機制。原則上不滿1000萬投資的項目不供給土地。要堅持“開發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的滾動開發模式,減少土地閑置,降低開發成本。要積極推進多層標準廠房建設,除生產制造工藝特殊情況外,一般廠房須建三層(含三層)以上。引導小型企業向標準廠房集中。鼓勵現有企業增資擴股,少占甚至不占用土地,積極探索“無地招商”。注重產業結構調整與土地使用調整的結合。
七、其他
1.本意見由區項目預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意見自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