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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區生態環境分局將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精神為引領,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市生態環境局和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目標,積極補齊短板,強化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聯動協同效應,推動區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
一、抓好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
1.全面完成各級各類環保督察發現問題和轉辦信訪件核查整改銷號,深化整改成果,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和死灰復燃。深入實施“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扎實推動“23+N”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實行逐項攻堅銷號。
2.做好迎接新一輪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市級專項行動的相關準備,不斷提高督察整改的質量和效率。
二、全面深化“碧水攻堅戰”
3.完成市對區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到202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水生態環境整體狀況明顯好轉。全面開展南淝河及其支流水環境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四里河水體達標整治工程,開展活水保質、人工濕地、雨水調蓄、蔡田鋪中水引入四里河、控源截污及場地修復工程;健全水質監控體系,新建的水質自動站點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水質、水量監控平臺;繼續加大排口整治力度,深化污染源調查,對前期已末端截流的排口,進行溯源排查,從源頭實行雨污分流;開展2020年飲用水水源地專項保護工作,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嚴格執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各項管理規定,依法清理和拆除董鋪水庫、大房郢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
4.推進面源污染治理。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建設,有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按照區委、區政府部署,陸續啟動城中村搬遷工作。完善城中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置。
三、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
5.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和市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任務,確保實現PM2.5、PM10及優良天數“兩降一升”。重點做好“五控”,“控氣”,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排放污染物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完成我區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控塵”,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繼續開展裸土和堆場專項巡查整治;“控車”,強化移動污染源防治。繼續推進柴油車污染攻堅戰,重點對國控站點周邊的柴油貨車開展不定期尾氣排放檢測。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控煤”,開展工業爐窯和散煤治理,全面排查,分類整改;“控燒”,持續加強秸稈禁燒,加大餐飲油煙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燒烤,繼續抓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
6.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深入開展秋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7.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強市區柴油貨車排氣污染查處力度,完成固定式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點建設。
四、堅決打好“凈土持久戰”
8.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強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做好地下水環境調查評估相關工作。
五、提升固廢、輻射和噪聲監管能力
9.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監管體系。扎實做好生態環境領域涉疫防控工作,開展醫療污水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專項整治;開展清廢行動,遏制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傾倒、轉移、處置;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抓好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治。
10.加強重點核技術應用單位輻射監管,加強移動通信基站日常監管,積極妥善處置電磁輻射信訪投訴。嚴防輻射安全事故,確保輻射安全。
11.抓好噪聲污染管控,切實減少建筑施工、商業綜合體等噪音污染。
六、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12.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堅持網格化監管和雙隨機檢查制度,完善環境保護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環保執法頻次和覆蓋面,持續開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開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轉、偷排偷放、未批先建等巡查監管,開展大氣、水、固廢專項執法行動,杏林工業集聚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飲用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改回頭看,查處一批典型案件。
13.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落實“兩法銜接”制度和行政強制措施,保持執法高壓態勢。
14.持續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和風險管控,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基礎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化解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風險。
15.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
16.做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將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納入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17.認真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加強生態系統和生態空間保護,深入落實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經濟帶實施方案;配合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空間管制制度,完善主體功能區配套保障政策;加強環境治理服務,協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強化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開展“十四五”生態環境規劃編制工作。
18.按照全市進度安排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排污許可發證登記,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
19.推進生態環境項目儲備庫建設,做好各級各類生態環境項目申報,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和監督,切實提高資金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保障效益。
20.深入開展生態保護和示范創建,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生態文明示范縣區評選。
21.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規劃環評管理,做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
22.完成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23.做好環境統計工作。
八、健全生態環保能力支撐體系
24.推進生態環境垂改工作。進一步明確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強化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督查督辦、協調調度職能。
25.織密生態環境考核體系。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完善對鄉鎮、街道和相關部門的生態環境考核細則,強化日常工作考核權重。
26.打造生態環境智慧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精準監管水平,助力生態環境決策精準化科學化,8月底完成建設經開區工業企業中控平臺,對企業排污實施實時監控;擴大環保管家覆蓋面,建立快速發現問題機制;利用大氣監測顆粒物便攜式高能高頻激光雷達和移動走航車開展污染源排查,精準分析大氣污染成因;進一步建設和運用好建筑工地多功能智慧桿。
27.提升生態環境科技監測水平。8月底前完成10個鄉鎮街道大氣小型標準監測站和1個國控平行對比站建設并聯網,完善大氣環境監測體系,實現大氣自動監測全覆蓋;探索基于水紋識別的水體污染溯源方法,通過科技化手段進一步提升水污染源溯源效率。
28.不斷強化隊伍能力建設。加強隊伍管理,不斷提升隊伍法治思維和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的自覺性;開展執法大練兵,健全執法流程,提升執法人員辦案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注重在攻堅一線培養和考察干部,建立健全激勵和容錯機制,鍛造生態環保鐵軍。
九、扎實做好法制、宣傳工作
29.提升生態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水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組織開展企業、基層環保人員法制培訓講座,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法制宣傳活動等。
30.做好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落實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認真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公示等制度,參加市、區組織的案卷評查。全面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
31.加強綠色發展宣傳教育。大力宣傳生態文明思想,鼓勵綠色生活、綠色出行。正面引導社會輿論,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治理的社會氛圍。指導轄區各鄉鎮、街道環保辦完成一次生態環保集中宣傳活動,根據上級部署開展各類綠色創建活動。
32.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做好重大信息和政策解讀,積極應對環保輿情熱點。
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繼續深化
33.持續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發揮中心組學習、“”等思想引領作用,抓實抓好黨員干部理論學習,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34.強化作風效能管理,認真落實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堅決反對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快形成“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環節,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35.推動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切實將黨建工作成效轉化為生態環境保護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