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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推進“魅力、創新”建設之年,打好打贏安全生產主動仗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傮w目標任務是,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督導組各項要求和省、市決策部署,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專項整治與長效治理相促進、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統一,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集中力量打一場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合成戰、解決重大風險隱患的攻堅戰、提升本質安全的持久戰,進一步提高安全紅線意識、風險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持續推進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學習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1月23日就“2019年全國生產安全事故主要特點和突出問題”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強烈的政治擔當、歷史擔當、責任擔當,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將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和安委會成員單位理論學習重要內容,列入黨校、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班教學計劃,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紅線和底線思維,把好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的總開關,堅決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責任,以實際行動和實際成效踐行“兩個維護”。(區委宣傳部、區委黨校、區應急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堅決貫徹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201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全省“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會部署,對標對表國務院督導組和省、市督導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和我市“10·10”“10·13”“10.31”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圍繞“排查必須見底、整改必須徹底”的工作目標和“標準尺度必須嚴、組織推進必須嚴、督查督導必須嚴、處理問責必須嚴和責任必須壓實、方案必須務實、排查必須扎實、整改必須落實”的“四嚴四實”要求,深入開展30個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完成國務院和省、市督導組反饋問題隱患的整改。(區安委辦牽頭,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3.積極探索安全生產治理新路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四中全會精神,研究探索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踐,努力形成一批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在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的過程中,完善安全生產的制度和規章,著力構建全社會、全要素、全方位的治理模式,加快從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轉變、從事后調查處理向源頭治理轉變、從行政手段為主向依法治理轉變、從單一安全監管向系統治理轉變,推動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任務落地落細(區安委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建立健全責任落實體系
4.全面落實黨政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辦法》。實行區街兩級安委會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的“雙主任”制。制定并落實《區委常委會成員、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2020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清單》。明確黨(工)委和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述職報告中必須列入安全生產履職內容。(區安委辦會同區委組織部分工負責)
5.嚴格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要求,修訂完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制定2020年區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明晰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健全行業領域監管機制,健全完善各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實施專委會向安委會定期述職報告制度(區安委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編制并實施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實施行業領域分級分類安全監管,完善部門會商聯動、風險研判和安全保障機制;各專項整治行動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堅決扛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按序時進度高質量完成專項整治行動目標任務(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6.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合理劃分區、街安全監管責任范圍,實施分級監管和網格化監管。推動安委辦實體化運行,上半年到位。各街道要深入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嚴格落實上級督導反饋問題隱患的整改。(區安委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分工負責)
7.著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研究制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事項清單》,開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春風行動”(區安委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負責)。在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全面配備安全總監,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優選部分重點企業建設“本質安全示范企業”(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運管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對自覺落實主體責任、近年來未發生事故的企業適當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安全管理不嚴格、事故易發多發或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對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企業啟動刑事調查;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次生衍生等事故進一步發生的,依法責令企業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整頓(區應急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8.推動細化崗位行為責任。督促指導企業嚴格落實全員崗位責任、開展崗位風險辨識、制定通俗易懂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崗位風險告知和培訓(區應急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組織開展“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強化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組織班組長安全培訓,年內實現重點企業全覆蓋。(區總工會、團區委、區應急局、區人社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9.嚴格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評價體系,將街道和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內容,設立正向考核指標,進一步提高考核權重;在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領導干部職務職級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嚴格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依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表彰獎勵(區委組織部、區安委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配合)。加強對監察對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監督(區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一律啟動調查、一律頂格處罰、一律追究責任;嚴格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和調查報告信息公開制度,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整改評估和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產經營者依法實施相應的職業禁入,對事故發生負有重大責任的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評估2019年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跟蹤問效(區應急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源頭治理體系
10.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制度。在安全方面嚴格企業和項目準入審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產業負面清單進行嚴格把關。加強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安全風險評估,堅決落實化工行業“三個一律不批”。緊密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綜合運用工業企業資源利用績效評價結果、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大力壓降低端低效產能,減少高危險性、高敏感度生產企業。(區發展改革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應急局、交警大隊、運管所、區行政審批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1.持續推動科技興安、科技強安。推進智能制造,鼓勵企業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加快實施高危行業領域“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建設一批先進安全技術工程,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應急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2.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管理內生機制。建立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報告安全生產風險的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管控長效機制。推動指導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的經濟杠桿、差異化監管等激勵措施,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回頭看”。推動高危企業規范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督促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等高危企業全面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推進安責險保險機構參與事故預防。(區應急局牽頭,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運管所分工負責)
四、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
13.堅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統籌做好疫情防控重要物資生產、銷售、運輸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技術指導和服務保障。嚴把復產驗收關,明確復工復產安全監管、安全生產條件審核等具體措施,組織開展返崗員工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對存在安全隱患、重要崗位人員力量不足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不予復產。研究落實更加精準、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處置措施。(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區應急局、區住房城鄉建房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4.突出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系統性安全風險。持續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三年提升行動,深入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化工企業淘汰退出(區應急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體旅游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局、運管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減少重大危險源企業和重大危險源數量,減少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運輸企業數量(區應急局、公安分局、運管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組織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堅決整治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生態環境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5.加大交通運輸領域突出問題整治。加強“兩客一?!?、超限超載、公路基礎設施、交通工程建設專項整治,清理不合規企業、車輛、駕駛員,嚴厲打擊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出租車客運的企業和車輛,切實整頓運輸企業“掛而不管”“以包代管”問題;強化治超流動執法站點、人員、經費、裝備保障,加大貨物裝載源頭、貨運車輛聯合監管治理力度,制定和實施貨物裝載源頭超限超載管理辦法和貨運運單制度;建設路面動態稱重系統,嚴查“百噸王”以及大客車超速、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運管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區應急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完成城市公交車輛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安裝改造(運管所、交警大隊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抓好港口、碼頭安全管理,嚴厲查處“公跨鐵”立交橋超載超重超速違法行為,健全完善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區水利局、區城管局、市港口管理站、運管所、交警大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積極引導新興運輸服務業態發展,推動物流業轉型升級,切實提升交通運輸領域本質安全水平(運管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6.加強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綜合治理。緊盯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嚴防坍塌、高空墜落等事故。突出抓好起重機械、腳手架、深基坑等風險管控舉措,強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推進以危大工程預警管理、安全隱患自查等為重點的智慧工地建設。嚴厲打擊各類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行為,嚴厲打擊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無證上崗等問題,嚴厲打擊無證施工項目和非法的裝飾裝修等拆改行為,嚴禁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人員進入建筑施工市場。執行房屋安全鑒定標準,加大危房整治力度。(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7.持續推進重點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深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治理消防車通道占用、堵塞、封閉等突出問題,探索完善停車供給優化、多部門聯合懲戒等消防車通道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消防救援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分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抓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八位一體”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攻堅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對符合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的逐一判定、100%掛牌督辦,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加大對消防救援隊伍支持保障力度,做實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各街道分工負責)。緊盯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文博單位、學校醫院、養老機構、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舊小區、工業園區、民俗客棧、小微企業、家庭作坊等高風險場所,重點整治疏散通道不暢通、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隱患(各消防救援大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文體旅游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按照“建強中心站、建密小型站”的要求,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及技術防范手段應用;推進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建設,年底前不少于90%的設有消控室的既有單位接入系統(各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18.深化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快推進瓶裝液化氣市場整合,加快建立氣瓶、車輛、人員全過程可溯源監管信息系統和智慧燃氣信息監管平臺。加快推進“瓶改管”“瓶改電”“氣改電”工程。開展城市燃氣供應場站設施、餐飲店等燃氣使用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厲打擊瓶裝液化氣經營、儲存、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管液化氣氣瓶充裝、燃氣燃燒器具及配件的產品質量,防范化解瓶裝液化氣供應和使用重大安全風險。建立健全企業自建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設施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聯合執法,確保企業用氣安全。(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運管所等部門分工負責)
19.扎實抓好冶金工貿行業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突出冶金、有色、機械鑄造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粉塵涉爆、金屬冶煉、涉氨制冷、深井鑄造、煤氣作業等重要工藝部位,突出有限空間、動火、相關方、檢維修等關鍵作業環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加強“廠中廠”安全專項治理,推進工貿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加快構建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全員參與、過程控制、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促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預防控制體系的有機融合。(區應急局負責)
20.有效管控其他行業領域風險。加大財政投入和審計力度,持續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區安委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扎實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隱患,進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態化機制,加大道路、地鐵、市政管網等城市重大公共設施的檢查力度(自然資源規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城管局等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推行護校安園工程建設(區教育局、公安分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快建立群租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公安分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開展車庫住人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各街道負責)。抓好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儲運和使用全過程風險管控(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推進老舊電梯智能監測裝置建設(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深入推進宗教活動場所、文化旅游和體育場所、煙花爆竹、森林防火、醫療機構、城市地下管網、戶外廣告、養老等民政服務機構、商業場所和廢品回收站、加油站和非法流動加油、電力、碼頭、特種設備等其他行業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控安全風險,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區民宗局、區文體旅游局、區城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應急局、自然資源規劃分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利局等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實施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和職業健康保護行動,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做好源頭防范(區衛生健康委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五、建立健全監管執法體系
21.提升安全監管組織化水平。加強各級安委會自身建設,推動安委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構建區街兩級安全生產巡查網絡,開展安全生產派駐督導;推動安委辦工作實體化科學化,發揮好安全生產巡查辦、專治辦作用,運用好安全生產警示提示、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制度,切實發揮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等職能作用(區安委辦牽頭,區各有關部門配合)。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改革任務,針對安全監管職能不清的灰色地帶,建立健全應急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聯合檢查、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執法檢查和立案查處的閉環管理(區應急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負責)。全面實施安全生產“雙隨機”“四不兩直”執法檢查,實現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專項檢查與綜合巡查相結合、重點抽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行業檢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行政監管與借助專業技術力量相結合,切實增強監管和執法的權威性(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2.提升安全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引進和儲備一批安全生產監管領域的緊缺型人才,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能力培訓,提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效能(區安委辦牽頭,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提高具有相關專業背景、持有專業技術證照的安監人員比例,充實街道安全監管力量,加強重點行業領域、旅游度假區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配備和業務培訓,做好資金裝備保障,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水平(區應急局、區委編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加快推進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引導第三方社會化組織提供安全專業技術、評估認定、宣傳培訓等方面服務(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3.提升安全監管法治化水平。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市安全生產條例》,推進執法檢查與專項整治行動相融合,突出精準執法事前處罰,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執法與普法結合,全面推行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嚴格執行自由裁量標準,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4.強化聯合懲戒力度。制定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實施辦法,對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1人及以上生產安全亡人事故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堅決納入“黑名單”管理。(區應急局、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5.開展中介機構執法檢查。行業監管部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對中介機構執行法規標準、評價檢測報告完整性和真實性等情況實施執法檢查。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將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采取盲審、抽查等方式,加強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推進中介機構誠信建設和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制度落實,嚴厲打擊、從重查處出具虛假評價報告、租借資質、轉包服務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區應急局會同區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26.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建成并推廣市安全生產監管平臺,實現市區街三級問題、隱患、事故的實時和全流程監管處置(區應急局負責)。運用信息平臺,強化“再監督”(區紀委監委負責)。推廣“互聯網+執法”系統,強化重大危險源企業信息化建設,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功能,加快建立應急救援信息共享平臺和統一指揮平臺(區應急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7.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完善預案體系,組織開展一批實戰應急演練。健全防汛抗旱防臺、森林防滅火工作機制,加強軍地搶險救災協調聯動,加強信息共享和會商研判,制定突發事件分級應對制度,規范災害事故應對程序。制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實施細則》,及時災害事故預警信息。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值班值守,暢通信息渠道。建立完善安全生產事故處置中媒體應對工作應急預案,明確信息渠道、審核、信息上報、部門聯動等具體操作程序和規范。(區應急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8.加強應急處置力量。按照“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作風過硬、本領高強”的要求,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鼓勵支持社會救援力量建設,加強企業救援隊伍建設。融合區域性重大災害事故聯防聯控機制,推進區域防災減災一體化建設。制訂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計劃,編制救災儲備物資品種目錄,建立健全救災物資調運機制,提升救災物資保障能力。(區應急局、各消防救援大隊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七、建立健全宣傳教育體系
29.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將《省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視頻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訓專篇》納入安全生產培訓教材,實現對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領導干部、化工企業的培訓全覆蓋(區委宣傳部、區委黨校、區應急局分工負責)。創新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活動,建立完善中小學安全教育和高危行業職業安全教育體系,抓好青少年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工作,開展落細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題征文活動(區安委辦、區應急局、區司法局、區教育局、團區委、交警大隊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0.加強全民安全意識。利用主流媒體和政務新媒體,定期普及安全生產常識和應急救援技能等。鼓勵開展安全生產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進一步提高輿論宣傳的精準度和有效性,在公職人員中開通“安全提醒短信”,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家庭、進公共場所。(區應急局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1.加強社會共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企業職工、家屬和社會公眾檢舉重大風險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限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投訴,大幅提高獎勵金額,推進舉報獎勵政策落實(區應急局、區財政局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強化動員,持續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宣傳進企業,支持新聞媒體對安全生產領域進行輿論監督,組織新聞媒體跟隨明查暗訪、跟進整改督辦、跟蹤落實問效。(區應急局、區委宣傳部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2.加強事故警示。定期通報安全生產形勢,圍繞重點行業領域、重要時間節點、關鍵薄弱環節,加強季節性動向性安全生產預防預警宣傳,加大安全事故案例的播放頻次。(區應急局牽頭,區各有關部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