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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上學難
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進程務工的隨遷子女需要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這就涉及到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在教育資源配置方面的爭奪。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0-17歲城鄉流動兒童規模為3581萬,在2005年基礎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長的趨勢。在這些流動兒童中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的流動兒童占80.35%,據此全國有義務教育農村適齡流動兒童達2877萬。面對如此龐大的農村流動兒童,城鎮的學校規模、教學設施都承受著巨大壓力,有的中小學班級里學生數甚至已經可以達到六七十人,有的當地公辦學校為緩解教育資源配置壓力多不愿意接受農民工的隨遷子女,而私立學校的價格偏高,農民工家庭接受困難,給隨遷子女的入學帶來阻礙。盡管國家和地方政府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通過出臺一系列的保障措施使隨遷子女有機會能夠進入到城市的學校接受教育,但是由于城市和農村的教育定位不同,并且隨遷子女流動性大,所以城市的義務教育模式并不完全適合隨遷子女,所以他們在求學過程中也存在著城鄉教育融合難。而一些城市雖然有為農民工隨遷子女所設立的農民工子弟學校,但是這些學校由于資金問題,多地處城郊,教育環境與設施沒有保障,更加不會有教學骨干教師,教師的流動性大,無法保障教學質量,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逐漸失去學習興趣因此輟學現象嚴重。對于在城市里完成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由于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阻隔和各地的異地高考政策還相對模糊,他們在義務教育之后便處在了教育的困境。統觀以上隨遷子女上學難等問題究其根源還是在教育公平未得到全面展開。
(二)農村留守兒童成長健康問題
留守兒童是我國城鎮化進程中一類特殊人群,是指由于父母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家鄉或寄宿在親戚家中,長期與父母過著分開居住、生活的兒童。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占全國兒童21.88%,其中6—11歲和12—14歲的農村留守兒童在校比例分別為96.49%和96.07%,表明他們絕大部分正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是最需要親情呵護的,他們渴望父母的關心與愛護,渴望與父母之間的交流,然而留守兒童卻偏偏在這方面是一群“情感饑餓”的孩子。長期的情感缺乏容易造成留守兒童的親情觀念日益淡薄,在人格發展上出現很大的扭曲和變形,不良心理還有可能導致成年后滋生怨恨社會、報復社會的不良行為。還有一些父母即便有機會可以和自己的孩子經常進行溝通,但是由于父母素質有限,在外務工又受到不良氣息的影響,也難免會影響到自己的孩子,對孩子沒有明確的要求,認為讀書無用,沒有正確的家庭教育作為引導,留守兒童很難樹立良好的學習目標,使他們在沒有接受完義務教育的情況下早早走入社會。
(三)農村學生上學成本加大
農村學生的上學成本增加主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被動增加”,另外一種是“主動增加”。“被動增加”主要指隨著城鎮化速度的加快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深入,農村生源急劇減少,為了整合教育資源,節省教育經費投入,二十世紀初在全國實行的農村中小學撤點并校的教育改革,大量撤銷農村中小學校,使學生上學集中到城鎮,農村學生也能夠享受到了城鎮的優質教育資源。但是這樣大范圍的撤點并校,使原來能夠在家門口就能完成的教育,變成了每天需要做校車上學放學,每月的交通費、伙食費給家庭困難的學生增加了經濟負擔,而面對沒有校車的學校,家長為了保障孩子上學放學的安全不得不去接送,耽誤家里農活,有的家長甚至搬到城鎮去陪讀或者住校,這給經濟收入比較單一的農村家庭都帶來一定的經濟負擔。〔2〕“主動增加”主要是由于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城鎮的經濟發展及相對農村優越的物質生活對一部分農民形成了誘惑,所以成為“城鎮人”而不是“農民工”成為很多農民的愿望,但是由于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使他們的愿望難以實現,所以許多農村父母把夢想寄托在子女身上。〔3〕有的家庭讓子女參加各種補課班來提高課業成績,有的家庭甚至舉家搬到城市只為讓子女能夠和城里孩子一樣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有“砸鍋賣鐵”也要供孩子上學的思想,這也給多數靠地吃飯的農民家庭帶來的額外經濟支出。
(四)偏向“城市取向”的教育發展戰略
我國從建國初期一直到八十年代都實行著“農業反哺工業、農村支援城市”的發展戰略,進而導致了教育戰略的“城市取向”。在教育發展思路上,實行“以先進促落后”的教育政策,更多的關注教育效益忽視對人的關注。在教育經費的投入上,城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來源于隸屬主管部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經費由鄉村自籌經費,而由于農村經濟大多沒有城市發達,并且加之我國長期的城鄉二元稅收制度,農村的剩余凈額過度流入政府,在農村辦學經費上就顯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在教育內容上,雖然已經實行多綱多本,并且給了地方一些自,但是對于大部分農村學校來說師資等各方面條件有限,沒有能力自主修訂適合農村學生的教學大綱了,所以在教育內容上農村學生更多的接受的是適合城里孩子的“精英式”教育內容,這樣使很多農村學生在升學考試中淪為“陪跑者”。
二、解決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義務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突破城鄉二元結構限制、促進教育公平
城鄉二元結構及其相關制度是導致進程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上學難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相關問題出現的根源之一,所以要想促進教育公平,就要逐漸突破這種城鄉二元制度,實現國家統籌規劃,發展欠發達地區,縮小城鄉經濟差距,促進人口有序流動。用一種公平合理的公民身份制度取代現存的二元戶籍制度,只要是適齡入學兒童,都應當享受到相同的教育資源,沒有身份歧視,這是實現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
(二)改革城鎮教育管理體制,保障義務教育實施
在促進城鎮化建設的同時,面對隨遷子女上學難的問題也要積極出臺政策對其受教育權利進行保障。要求地方政府和相關教育部門積極出臺教育管理機制,將隨遷子女放到當地的教育規劃當中,保障隨遷子女在居住地能夠順利入學,對于公辦學校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檢查,一旦發現拒收隨遷子女,對其要進行嚴厲的懲罰,也可以建立一些有效的監督與舉報渠道,便于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對于當地的農民工子弟學校也要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和教育經費的保障,力求本地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在教學資源上到達一直。可以通過與當地的公辦學校聯合辦學的形式,使其一定程度上能共享公辦學校的教育資源,例如可以實行教師的輪崗,定期使公辦學校教師與農民工子弟學校教師進行崗位互換,或者定期舉辦校長與教師之間的交流學習等活動,來提高和改善農民工子弟學校的教育質量,緩解公辦學校教育資源緊張的壓力。對于有升學需求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也應當盡快完善異地中考等制度,不讓他們因為戶籍制度錯失升學機會。要盡快出臺與“異地高考”政策銜接的“異地中考”政策,避免隨遷子女的求學尷尬。
(三)改進“城市偏向”的教育規劃,促進教育均衡發展
在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投入上政府是嚴重缺位的,要想真正均衡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首先要從政府角度出臺舉措來均衡城鄉教育投入,在資金投入上可以形成由基本財政支持、財政撥款與多渠道籌資相結合的教育投入模式,為農村義務教育提供財政支持。在教育內容上首先要構建適合農村學生的教學大綱,不能一味追求城市的“精英”教育,因為教育的目的并不是要求人人都能夠上大學,而是希望為每個人提供均衡的適合自己的發展機會,這樣才符合價值多元化的發展需求。同時注重鄉村文化教育的彌補,在教育過程中貫穿鄉村文化教育,培養他們對鄉村文化、農業知識和農村的感情,使義務教育階段之后是有一部分學生愿意從事農業生產和生活,進入到相應的農業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現代農業和進行新農村建設,而有機會進入到大學學習的這一部分農村學生,也能夠有因為對故鄉的感情而回家鄉工作,這樣才能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縮小城鄉發展差距,促進城鎮化進程。
(四)關愛留守兒童,促進健康成長
1.各級政府事權范圍:分級管理,以縣為主。2001年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基礎教育管理體制“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1]200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了《關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通知》,進一步強調了縣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負有主要責任,并且較為具體地規定和劃分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投資責任。2005年11月,國務院發出《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布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根據相關規定,教職工工資、新增校舍建設和改造資金、購置圖書儀器等維持學校基本運轉的管理責任主要由縣級政府承擔,中央主要投入以轉移性支付形式負責各種政策性的轉型補助。縣級政府作為教育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擔者,其教育經費支出主要有個人部分、公用部分、基建支出。其中,個人部分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含民師補助),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獎貸助學金;公用部分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招待費,其他費用;基建費用中包括自籌基建支出部分。因此在整個義務教育體系中,縣級政府的管理對保障基本教學秩序,維持正常教學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2.各級政府財力比較:中央強,地方弱。如前所述,根據中國國情和政策法規,“實行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政府作為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主體,依據中國稅收體制、征稅范圍不同導致政府可用財力不同,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力度也有較大區別。
分稅制實施后,縣鄉級財力被削弱,對義務教育的投入能力大不如前,與此同時,縣鄉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即縣鄉級政府的事權不減反增。以2001年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可用財力作對比,中央和省級政府用縣鄉級1.37倍的財力負擔的人口卻只有縣鄉級總人口的2.2%,無論是在財政總量還是人均可用財力上,中央和省級政府都占據了明顯的優勢(見下表)。
中央財政居于明顯的優勢地位,縣鄉財政可用財力不足,但是按照中國現行的義務教育責任范圍劃分來看,縣鄉級政府卻是農村義務教育主要責任主體,出現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間財政實力與教育責任倒掛的現象。
3.經費瓶頸:經常性經費增長緩慢,投入結構不合理。義務教育經常性經費是指學校用于教師工資、公務費等日常教育經費,由于地區差異的存在,中國中西部農村中小學普遍存在經常性教育經費短缺的現象。
2000年起,中國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即取消按農民人均純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鄉統籌費,取消現行按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一定比例征收的鄉村兩級辦學經費(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取消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籌資及政府性基金[3]。中國政府義務教育撥款增長率約為同期GDP的一倍多,但仍然存在“教育經費快速上漲,而義務教育經費相對停滯”的矛盾現象。
二、對中國現行模式的思考
根據有關調查研究的統計資料顯示:由于中國公共教育投資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分配比例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而初等教育的投資比例卻偏低[4]。
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主體是縣鄉級地方政府,履行統發教職工工資,籌措新增校舍建設和改造資金,購置圖書儀器等維持學校正常運行的重要職能。根據中國現行的分稅制體制,中央財政實力具有絕對優勢,而中國現行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體系中作為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主體的縣鄉級政府,卻以微弱的財政能力承擔著重大的事權責任,按目前流行的通俗說法,就是出現“小馬拉大車”的尷尬困境。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近幾年來各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省級政府在增加教育投入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如政府通過轉移性支出進行調節等。此外,由于中央政府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義務教育發展狀況已經成為衡量地方官員政績和升遷的重要指標,困境局面也正在逐步改善。除了政府目前正在進行的改善措施外,筆者認為,還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困境出路:
1.增加中央政府財政總支出傾斜。據教育的實證研究分析,基礎教育的社會邊際收益大于個人的邊際收益,而高等教育的社會邊際收益低于其個人邊際收益。因此,政府的教育支出應更多的用于發展基礎教育方面,以促進社會總福利的增加[5]。各類教育對經濟增長均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在現階段,無論是從各級教育投資還是從各級教育有效勞動力來考察,初等教育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潛力最大,說明初等教育能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結合初等教育巨大的非經濟效益,則無論從公平角度,還是從經濟角度考慮,都為中國義務教育的實施作了肯定的評價,也為今后制定有效的教育投資分配政策提供了導向,即中國在今后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在各級教育的投資分配結構上,應加大義務教育的投資比重。
2.細分各級政府事權,提高管理體制重心。農村義務教育問題根源是中央與地方間、各級政府間的財權與事權的矛盾,為了保證財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要徹底改變分稅制的預算管理體制以解決財權困境是不可取的,但是可以對中央與地方財權在分稅制體系下進行適當調整,切實履行“以支定收”的原則,適當提高事權重心。各級政府應當在“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體制”的體制下進一步細分責任,分清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責任。同時注重區域差異,協調地區間的教育公平。中央和省級政府要共同負責對困難縣進行專項資金補助,對中央提供的各項義務教育專項補助,省、市財政應按照一定比例提供配套資金。由于分稅制以及農民減收導致農村財政縮水、事權責任過重造成的收支財政缺口,導致的縣級財政無力全額負擔的中小學公用經費和教職工工資部分,省財政應當積極彌補縣鄉級財政,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支出重心,承擔起原本轉嫁到農民身上的義務教育負擔。
3.保障義務教育資金效用的最大化。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各自責任,尤其是作為日常教育秩序維持者的縣鄉級政府部門應當注重財政資金的運用效率,將基礎教育經費全部實行預算統編,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農村基礎教育財政支出使用效益和加強農村基礎教育財政資金管理。
4.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機制。中央政府在加大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的同時,也要加強對下撥資金的監管力度,確保財政資金尤其是轉移性財政支出能順利到位,防止資金被用于非教育事業。鑒于中國幅員遼闊、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和政府財力差異巨大、政府管理水平總體來說還比較低的特點,可采取如下方式: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單列,即義務教育經費必須足額列入預算,縣級政府建立全面需求預算,地(市)、省、中央財政建立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預算;采用“因素法”確定本縣義務教育經費的標準支出需求和標準收入,進而確定需要上級政府轉移支付的經費數量;建立縣級義務教育收支缺口彌補的責任制度,對縣級政府無力負擔的義務教育經費需求,上級政府應該足額彌補,并列入各自的預算,地(市)、省、中央要明確各自分擔的責任,其中,省級政府應該對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承擔主要責任[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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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義務教育是準公共產品,其供給應由政府主導并直接或間接參與。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供給長期由農民自己負擔,各種教育費附加、教育集資和學雜費占相當比重,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遠不足,政府職責嚴重缺失。農村義務教育實現免費后農民徹底擺脫沉重負擔,政府通過財政預算保障義務教育投入。
1.1農村義務教育供給瓶頸隨著《義務教育法》重新修訂,各級政府在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的職能分工不斷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機制日益健全。義務教育供給由農民回歸政府。經費投入機制由“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轉向“國務院和地方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共同分擔”。有了國家財政的堅強后盾,農村義務教育迅速發展,但也面臨諸多困境,表現為:
(1)供給主體責任不合理。我國農村義務教育大多由政府直接提供,市場參與有限。公辦學校基礎設施落后,民辦學校數量少收費高,農民負擔不起。政府和市場供給混亂造成資源浪費,損害社會公平。各級政府間事權不清、責任不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弱,縣鄉負擔過重。
(2)供給籌資渠道單一。稅費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籌資幾乎全部依賴政府財政性支出和轉移支付,民間和私人投資力量微弱。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本世紀末達到4%”,但4%的宏偉目標直到2012年才首次實現,而且4%的教育經費遠未滿足農村教育事業的發展。
(3)供給數量不足,效率低下。當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資源短缺,有效供給不足,管理水平、辦學條件和師資力量都與城市差距大。政府財政性教育經費總量投入不足,且在義務教育和非義務教育之間分配失衡,基金捐款等社會性資金貢獻率低,這些都導致農村義務教育供給數量嚴重不足。政府壟斷義務教育供給,公辦學校之間缺乏競爭和激勵,提供的教育產品質量低劣,造成資源配置低效。
1.2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足的經濟學分析從經濟學角度分析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足主要是探討公共選擇理論下政府失靈。公共選擇理論是關于非市場決策的經濟學研究,從“經濟人”前提假設出發,研究政治市場中選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的決策行為。農村義務教育供給是政府決策過程,在這一公共選擇中,政府決策成敗直接關乎廣大農民利益。作為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在農村義務教育投資和管理中相互推諉卸責,將義務教育供給的主導責任層層下移至基層政府,卻不為基層政府提供充分財政扶持。義務教育投資大、周期長、收益慢且溢出明顯,政府官員為了出政績、獲升遷并不關心農村義務教育事業,減少甚至非法挪用義務教育專項經費。新《義務教育法》修訂前,中央政府幾乎不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各項支出由縣鄉直接承擔。2006年新法雖明確了各級政府共同分擔原則,但由于缺乏實施細則和有效監督,各級政府決策、執行和監督等各環節都存在失靈,造成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學校數量和質量嚴重滯后。政府失靈的另一表現是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失衡。農村義務教育缺乏強有力利益集團,無法與城市集團力量相抗衡,在博弈中處于弱勢,無法從“經濟人”決策者教育主管部門手中獲得充足教育資源,造成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失衡。
2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有效供給的對策
經過稅費改革,農民負擔大大減輕,普九事業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實行“以縣為主”投資管理體制,2006年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全免,新《義務教育法》修訂通過,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獲得各方支持。但由于歷史和現實原因,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仍存在諸多問題,亟需進一步完善。
2.1明確劃分各級政府職責,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新《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規定是“以縣為主”,強調縣級政府對義務教育經費預算的管理,與以往縣級財政直接負擔經費籌集有很大不同,經費籌集責任逐漸上移,中央和省政府投資比重加大。但義務教育是全國性公共產品,“以縣為主”的地方投資和管理體制不能滿足農村義務教育長遠發展,需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和投資中的事權財權,劃分各自分擔的經費比重。中央和省級政府應做好整體統籌規劃,擴大財政性教育經費預算,單列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在資金籌集上承擔主導責任,縣級政府則負責具體資金管理和使用及學校具體教育事務的規劃,政府間相互協調、各司其職,共同保障全國農村義務教育有效供給。當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有相當部分是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尤其是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實現的,因此要進一步規范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提供穩定來源。
2.2積極統籌城鄉發展,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長期以來城鄉分立的二元格局造成了城鄉之間差距拉大,城市基礎設施健全、公共服務水平高,農村各項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嚴重滯后,義務教育發展也遠落后于城市,農民基本需求無法滿足,這種差別國民待遇對農民而言極不公平。近年來國家提出城鄉一體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戰略,表明國家已深刻認識到城鄉發展的巨大差距。因此在義務教育供給中政府要積極統籌城鄉發展,合理配置城鄉義務教育資源,為農村地區義務教育發展提供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尤其要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投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發展整體水平,縮小城鄉差距。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要不斷加大農村義務教育生均經費投入,改善農村教師福利待遇,加強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教育教學環境等。但優化農村義務教育供給不能僅加大資金投入,要利用城市優質教育要素反哺農村,以城鄉聯動造就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