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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申請現代農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的報告
鄉鎮申請現代農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的報告縣**局:我鄉申請的現代農業園區基礎設施規劃水泥路修建項目現正在實施中,工程總投資149.65萬元,現由農戶投資55萬元,縣交通局補助80萬元,還剩下14.65萬元的資金缺口,現請統戰部給予補助。望批準為荷!附:桂花井鄉現代農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為進一步加強我鄉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改善我鄉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經營,實現農民增收,保證我鄉農業生產持續穩定發展,我鄉擬將秧草村、長田村、糖邊村公路列入現代農業園區鄉級項目上報,新修社道5公里。一、項目的基本情況及立項的必要性我鄉位于隆昌縣城西南部,鄉政府所在地距縣城34公里,現有人口16430人,其中農業人口14900人,幅員面積17平方公里,轄6個行政村1個社區,70個農業合作社,現有鄉村水泥路20公里,油結石路10公里,泥結石路5公里。擬建項目區包括秧草村、長田村、糖邊村,現有農業人口6156人,田面積2260畝,其現有鄉村油結石路3公里,泥結石路25公里。現規劃修建鄉村社道水泥路5公里。我鄉是個經濟欠發達的農業鄉,農業基礎實施脆弱,人多地少矛盾較為突出。擬建項目區內公路設施極差,交通極其不便,為老百姓增添了不少交通負擔,農戶所需的產品運不進來,生產的產品運不出去。使得片區內經濟發展緩慢,農民收入較低且增收難度大。因此,只有加強交通交通設施建設,堅持走“以園區促發展,以園區強經濟”的道路,建立良好的交通環境,有效的提高農戶經濟收入,才能保障農村持續穩定快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二、規劃項目的可行性(一)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鄉黨委、政府把此項目的建設作為我鄉產業調整的重中之重,決定由黨政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這就為項目建設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二)群眾修路的意愿強烈:我鄉有95%以上的農戶自愿籌資,為項目的建設提供了群眾支持。(三)干部戰斗力強,群眾積極性高。項目規劃區內三個村的班子干部素質好,責任心強,有很強的發展意識和開拓精神,具有很強戰斗力。規劃區內的干部群眾積極性很高。且有充足的勞動力可參加項目建設。(四)資金效益明顯。規劃區位于離縣城偏遠的丘陵地區,通路后對本地區的經濟有很大的拉動作用。根據上述有利條件,在我鄉規劃片區內實施鄉級工業園基礎設施建設是可行的,是能夠取得成功的。三、項目規劃及工程預算(一)項目規劃:修路面5公里,填方1000m3,凼洞15個。(二)工程預算1、路基1.16萬,2、水泥土路面134.98萬,3、防護工程及其它沿線設施1.78萬元共計149.65萬元,群眾總共投勞6.2萬個。四、項目效益預測(一)通過道路的修建,各村的中稻9.5萬公斤可以外運,生豬可外運5000頭,增加產值28.5萬元,增加純收入11.4萬元,磚砌化囤水田坎完工后,發展稻魚工程,每年平均產成魚7.6萬公斤,產值38萬元的,純收入28.5萬元。(二)經過改造后種植優質果樹12萬株,產出水果可以外運。以上合計能增加純收入159.9萬元,人均純收入增加259.75元。(三)道路修建好后,可以對外招商引資,帶動鄉村經濟,擴大園區規模。五、項目實施措施1、鄉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由鄉長任組長,分管交通建設的副鄉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經發辦、國土辦、財政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以加強對項目工程建設的領導,同時抽調人員專職負責建設工程。2、與參與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人員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獎懲逗硬,以保證工程能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3、建立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從財政所和經發辦抽調人負責資金管理,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嚴格審批,鄉里不截留一分錢。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群眾投工投勞制度。5、工程完工后,要把工程的管護落實到人,建立相應的管護制度,以保證工程的長期效益。6、引進創新機制,發展產業化經營,實行業主開發,使項目工程發揮最大的效益。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成立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副鎮長李謝權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王錦沛、莫錦柱和麥蝶嫻同志擔任,成員從鎮紀檢監察辦、農業辦(農業技術服務中心)、財政分局(會計核算中心)抽調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
二、確定審計對象及范圍
(一)審計對象
根據《東莞市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規定和市農資辦的要求,這次審計對象定為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和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機構中的主要負責人。結合我鎮實際,確定我鎮本次審計對象為審計期間(即*年5月到*年6月)的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長。
(二)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范圍確定為*年5月到*年6月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必要時在時間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范圍上延伸到下屬單位的賬目。
三、審計目標和要求
(一)審計目標
通過審查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的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查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市、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情況;審查有無侵占農村集體資產、違反農村干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經濟問題,對其擔任股份經濟聯合社(經濟聯合社)理事長職務期間的經濟責任作出客觀評價,必要時提出整改建議。
(二)審計要求
1、審計原則及方式。審計人員應遵守審計回避制度,在審計過程中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必須采取現場審計的方式。
2、嚴格審計程序。按照《東莞市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規定程序實施審計工作,做到審前有調查,審中有記錄,審后有整改,確保審計質量。
3、明確審計重點。本次審計重點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
4、分清經濟責任。對審計期間有2人擔任理事長的村(社區),要分清責任界限,正確評定被審對象的經濟責任。對發現的問題,還應分清被審計人員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5、用好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要及時公開;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相關漏洞。
四、審計內容、重點和主要評價指標
(一)審計內容
1、資產審計:在審計任期前后資產變動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是否設有銀行賬戶并按規定使用;債權是否催收有力,壞帳的核銷是否符合程序,集體借款給個人的審批及管理;購入及處置固定資產是否符合程序;基建工程是否經過招投標,付款、驗收是否合規;對外投資的決策、管理和效益情況等。
2、負債、所有者權益審計:審計任期內負債、權益項目的重要變動情況,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項目的變動。
3、收入審計:在核實任期內收入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收入是否完全、及時入賬;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如存款利息是否入賬)、設置賬外賬等情況。
4、支出審計:在核實任期內支出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支出審批制度的執行;接待費是否超標等情況。
5、公益福利分配審計:在核實任期內公益福利分配的基礎上,主要審計有無超分配問題。
6、干部報酬審計:主要審計任期內的干部報酬是否嚴格按照鎮政府審批方案執行;有無變相增加報酬的情況等。
7、民主理財審計:主要審計任期內重大經濟決策制定、財務公開等民主理財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審計重點
1、對外投資和重大建設投資項目的管理、效益情況。
2、是否有違反國家規定增加農民負擔。
3、財務收支是否真實。
4、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規定等情況。
(三)主要評價指標
1、資產保值增值率。
2、任期內年平均純收與任期前一年對比增減比例。
3、資產負債率。
4、任期內公益費用、福利分配及股份分紅情況。
5、任期內平均接待費用。
五、組織人員培訓
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組織各具體進行審計的委派會計進行培訓,明確審計的具體要求和步驟,統一方法,確保審計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六、審計時間安排
按照市的安排,結合我鎮實際,本次審計計劃從8月17日至11月10日止,包括從發出審計通知書到出具審計報告各個階段。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8月17日,向被審計單位及對象下達審計通知書;
8月18日至24日,審計組編寫審計實施方案、會計填寫審計表格;并向被審計單位收集有關財務資料;
8月25日至10月8日,審計組進駐被審計單位實施現場就地審計(編寫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被審計對象(理事長)于審計組進駐日提交任期述職報告;
10月9日—18日,匯總審計底稿,討論形成審計報告的初步結論,編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
10月19日—26日,將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交被審計單位及理事長,征求其對審計報告初稿的意見;
10月27日—31日,審定審計報告;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兩個條例》,加強對太湖街道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集體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切實加強干部廉政建設,提高集體經濟組織干部任用的透明度,根據《省內部審計規定》,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現對進一步規范太湖街道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作出如下規定:
一、審計的范圍和對象
凡太湖街道所屬集體經濟組織、行政事業性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及部門均屬于審計監督范圍。審計對象為單位審計和個人審計:
1、單位審計
(1)社區及下屬的有關集體經濟組織;
(2)街道直屬集體經濟組織;
(3)行政事業性撥款、差額撥款的單位及部門;
(4)使用集體資金進行投資的各類工程項目(單獨出審計意見);
2、個人審計
街道各集體經濟組織及單位主要領導的任中及離任審計。
二、審計的任務和內容
1、主要任務
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摸清家底,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2、審計監督的內容
(1)國家財經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及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及執行情況;
(2)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執行和決算情況;
(3)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增值情況;
(4)建設項目的概算、招投標、預算、決算和工程建設管理情況;
(5)民主理財及其公布、公開情況;
(6)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7)財政撥款、拆遷安置及附著物補償資金的使用情況;
(8)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3、對主要領導干部任中及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另加如下內容:
(l)任期內債權、債務變動情況;
(2)任期內凈資產變動情況;
(3)任期內社區級可用財力變動情況;
(4)任期內一、二、三產業發展情況(經濟總量、引資辦企業、投入等);
(5)任期內群眾收益分配變動情況;
(6)任期內社會事業建設及社會保障情況;·
(7)個人廉政規定執行情況;
(8)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三、街道審計組和審計工作人員審計的職權和程序
1、審計的職權。
(1)要求被審計單位按時提供財務收支計劃、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
(2)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有關帳冊、資產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資料;
(3)檢查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和資料;
(4)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材料;
(5)審計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
(6)提出糾正、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
2、審計的基本程序。
(1)由街道審計組提前3天向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對象送達《審計通知書》。
(2)對主要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由街道黨工委向財政所下達審計指令,財政所按指令要求,組織人員進行審計;
(3)被審計單位接到通知后,作好接受審計的有關準備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審計資料;必要時審計小組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跟蹤審計;
(4)審計小組提出審計報告應當征詢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個人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審計報告征詢意見之日十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5)審計組將征詢意見后的審計報告報街道行政負責人審定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分別送達被審計單位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時報送街道黨政主要領導。
(6)落實整改情況,檢查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四、審計的組織和領導
1、成立領導小組。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林烽任組長,紀工委書記謝立華任副組長,成員部門有紀工委、監察室、財政所、農村工作辦、重點辦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財政所,由財政所所長何志宏任辦公室主任。
2、審計工作的組織實施
對街道各級集體經濟組織開展審計,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注重加強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街道紀工委、監察室作為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強化指導督促和上下溝通,履行好監督職能,確保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下達的審計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財政所作為審計工作的專業部門,要抓好審計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完善審計崗位職責和制度規范,按照街道的要求,調配好審計力量,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審計活動。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做到獨立、客觀、公正、保密。農村工作辦公室要針對街道各級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要求,經常性的開展調研分析,提出強化審計監督的建議意見,并配合紀檢監察和財政審計部門搞好內部審計。各社區、直屬單位和其他有關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積極配合街道審計組執行對本單位、本部門或有關當事人的審計任務,以促進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