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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突出落實成效,確保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督查室始終堅持把全縣工作的重點,工作推進的難點和社會關注的熱點作為督查工作的重點,不斷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能。一是圍繞全局督大事。圍繞縣委全會、縣委常委會議、縣委常委例會和專題會議、專項活動重大決策部署抓督查、求實效。對縣委全委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逐項分解,明確包抓縣級領導和牽頭單位、責任單位,限定完成時限,分階段對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對縣委常委會議確定事項逐項落實,逐條匯總;對縣委常委例會上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兩周進行督察匯總,在每次召開例會前印發送各常委;在開年開展的全縣“守紀律、強擔當、提效能、促趕超”集中整治活動中對縣黨群部門及臨設機構分階段進行了檢查,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及時整改,確保了活動效果,提振了全縣機關干部干事創業的精氣神。二是關注民生督實事。督查室對與群眾聯系密切的扶貧方面問題,影響群眾冬季生活的供暖方面問題,群眾關心的教育方面問題快速受理,及時匯報,抓緊督辦,確保群眾反映問題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復。今年共辦理群眾反映各類民生問題230余件,解決了一大批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在辦理一起群眾反映本村2017年保留貧困戶34戶不實問題時,督查室及時將群眾反映問題上報,領導快速做出批示,我室立即響應,由室主任帶隊,深入該村進行調查。發現該村以前組織召開的黨員群眾代表會議,存在代表人數少,代表面不廣泛,對貧困戶脫貧資料統計計算數據不細不全面等問題。最后決定該村重新召開了包括黨支部、村委會、監委會干部在內的20多人的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對2017年保留的貧困戶進行重新審議和評定。經過評議, 2017年保留的貧困戶調整確定25戶,之后對評議結果重新在村上進行了張榜公示,再次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我縣脫貧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三是緊扣熱點督難事。本著抓大事、顧小事、破難事的原則,對于群眾反映的部門作風、占地拆遷補償、村干部廉潔自律等“棘手”問題敢于動真碰硬,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對按節點上報辦理結果的進行銷號,凡推諉扯皮,問題沒有及時得到解決的進行通報批評,全年共下發《武功督查》8期,有效促進了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的工作執行力。在辦理一件群眾反映多次的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時,督查室牽頭聯系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普集鎮街道辦主要分管領導,當面協調,厘清責任,拿出措施,限定時限解決問題;在解決我縣5名農民工反映拖欠工資一事中,督查室考慮到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的情況,及時聯系群眾,指導其向西安市蓮湖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并聯系我縣勞動監察大隊全程指導群眾追回拖欠工資,經過多方努力,最后農民工得到了自己的辛苦所得。
二、創新方式方法,不斷增強督查服務能力水平
為了做好新形勢下的督查工作,督查室不斷探索督查工作規律,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工作的生機與活力。一是采取“自下而上”逆向督查。以前督查工作的開展,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先等領導批示安排,再下去調查,按部就班。但在我們的實際督查中,越是深入到基層,了解到的情況越真實。因此,在辦理一些涉及到基層的批示件時,我們采取逆向思維,“自下而上”,直接到第一線,與群眾面對面地了解情況,發現問題的癥結,得到第一手材料,更快更好的推進督查落實。二是采取“回頭望”反復督查。督查回訪,是確保督查效果的重要手段。在實際督查工作中,我們對一些群眾反映多次,辦理不徹底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回頭望”,反復督查,避免個別承辦單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使群眾反映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把督查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三是采取“收攏五指”聯合督查。實施聯合督查,是加大督查力度,減少重復督查,促進決策落實的一個重要手段。對于一些全縣性工作、重點問題,僅靠幾個人或一個科室的力量很難按時完成督查任務,督查室今年聯合全縣督查系統及紀檢監察方面力量,對全縣干部作風問題,節假日期間執行“八項規定”問題進行全面督查;對縣委全委會確定的事項會同縣聯合督查室進行定期督查,彌補了因督查工作人員少、范圍小的缺點,確保了各項督查任務的順利完成。四是采取“分級負責”強化督查。督查室在領導批示件的辦理中實施分級負責、層層把關的原則,構建了自下而上逐級抓落實的督辦責任體系。各鎮辦(社區)、各部門對交辦事項進行督查匯總,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把關審核后簽字報督查室,督查室負責同志對上報材料進行整理,由督查室領導審核后簽字呈送縣委領導,待縣委領導批示后,對群眾反映問題進行回復。分級負責督查確保了督查工作的嚴肅性和真實性,督查效果明顯增強。
三、加強督查隊伍建設,全力做好今后督查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城鄉低保工作取得可喜成績。城鄉低保標準不斷提高,,全市城市低保標準平均值達到250元/月,較的180元/月提高了39%;農村低保標準平均值達到1350元/年,較的753元/年提高了79%。,全市城市低保累計保障88.699萬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5970萬元,累計月人均補助67.3元;全市城市低保累計保障132.17萬人次,累計支出2.285億元,累計月人均補助172.9元。累計保障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和累計月人均補差分別較增長49%,283%,157%;農村低保累計保障70.155萬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1180萬元,累計月人均補差16.82元;全市農村低保累計保障138.295萬人次,累計支出1.17億元,累計月人均補助84.7元。累計保障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和累計月人均補差分別較增長97%,892%,404%。
(二)城鄉醫療救助能力不斷增強。全市城市醫療累計救助4418人次、累計支出醫療救助金166.21萬元;,全市城市醫療救助累計2.36萬人次,發放醫療救助金2923.27萬元。全市農村醫療累計救助35719人次、累計支出醫療救助金156.761萬元;,全市農村醫療救助累計2.81萬人次,發放醫療救助金3738.9萬元,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年人均醫療救助達到272.9元。全市積極推進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工作。截至目前,旌陽區、經開區已建立起“城市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除中江外,其余各縣(市、區)均已實現農村醫療救助與新農合補償同步結算的“一站式服務”機制,實現醫療救助信息化管理。
(三)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散居供養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3120元、2400元,較分別提高1830元、1200元,增幅分別達142%、100%。
(四)市民政局下發了實施意見,對各縣(市、區)制定本政區的惠民殯葬文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縣(市、區)均已出臺惠民殯葬政策文件,惠民殯葬保障人數5359人,政府保障費用446萬元。
(五)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全市324個城市社區的陣地建設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區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全市社區“三委一站”(支委會、村〈居〉委會、監委會,社區服務站)組織體系已達到全履蓋。服務站涵蓋黨務服務、群眾工作、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等在內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向社區延伸的35項基本服務職能。按照“積極探索,試點先行,創新突破,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著力打造民政社會管理創新“一二四五工程”。積極探索社會組織管理創新工作,推進社會組織孵化培育,為政府購買服務打下基礎,促進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服務。
(六)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積極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類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大幅提高,切實保障了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建立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優撫補助金現已全部實現由縣級民政部門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發放。擁軍優屬工作扎實開展,我市榮膺“全國雙擁模范城”三連冠。
二、主要問題及建議
民政工作牽涉頭緒多,工作職能在不斷拓展,民政的民生保障任務日益繁重。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實施過程中,各種救助款項,救助物資最后都要通過鎮、村(居)委會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目前我市基層民政能力比較薄弱,很不適應新形勢下的救助工作,尤其是鄉鎮一級的民政工作力量亟待加強。建議健全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在鄉鎮設立民政工作辦公室,根據各鄉鎮所轄人口數,配備一定數量的民政工作人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四大體系建設體系。切實加強社會救助、減災救災、社會福利和公益慈善體系建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斷完善規范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災害應急體系建設,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多層次防災減災體系;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步伐,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積極推進慈善活動經常化,營造良好的慈善氛圍。
(二)推進民政系統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進一步強化社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陣地建設,不斷完善基層社會服務和公共管理功能。認真貫徹落實《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市社會組織評估實施(暫行)辦法》,推動社會組織創新發展。
(三)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繼續完善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優撫事務公開、撫恤補助金社會化發放等工作。推進安置工作新老制度有序銜接和平穩過渡,切實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城鄉低保工作取得可喜成績。城鄉低保標準不斷提高,年,全市城市低保標準平均值達到250元/月,較年的180元/月提高了39%;農村低保標準平均值達到1350元/年,較年的753元/年提高了79%。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計保障88.699萬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5970萬元,累計月人均補助67.3元;年全市城市低保累計保障132.17萬人次,累計支出2.285億元,累計月人均補助172.9元。累計保障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和累計月人均補差分別較年增長49%,283%,157%;年農村低保累計保障70.155萬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1180萬元,累計月人均補差16.82元;年全市農村低保累計保障138.295萬人次,累計支出1.17億元,累計月人均補助84.7元。累計保障人次、累計支出保障資金和累計月人均補差分別較年增長97%,892%,404%。
(二)城鄉醫療救助能力不斷增強。年全市城市醫療累計救助4418人次、累計支出醫療救助金166.21萬元;年,全市城市醫療救助累計2.36萬人次,發放醫療救助金2923.27萬元。全市農村醫療累計救助35719人次、累計支出醫療救助金156.761萬元;年,全市農村醫療救助累計2.81萬人次,發放醫療救助金3738.9萬元,農村低保對象和五保對象年人均醫療救助達到272.9元。全市積極推進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工作。截至目前,旌陽區、經開區已建立起“城市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除外,其余各縣(市、區)均已實現農村醫療救助與新農合補償同步結算的“一站式服務”機制,實現醫療救助信息化管理。
(三)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散居供養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3120元、2400元,較年分別提高1830元、1200元,增幅分別達142%、100%。
(四)惠民殯葬政策全面落實。《市惠民殯葬保障制度實施暫行辦法》于年1月1日起實施。市民政局下發了實施意見,對各縣(市、區)制定本政區的惠民殯葬文件提出了要求。目前,全市各縣(市、區)均已出臺惠民殯葬政策文件,惠民殯葬保障人數5359人,政府保障費用446萬元。
(五)加強社會管理創新。全市324個城市社區的陣地建設得到大幅度提升,社區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全市社區“三委一站”(支委會、村〈居〉委會、監委會,社區服務站)組織體系已達到全履蓋。服務站涵蓋黨務服務、群眾工作、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等在內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向社區延伸的35項基本服務職能。按照“積極探索,試點先行,創新突破,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著力打造民政社會管理創新“一二四五工程”。積極探索社會組織管理創新工作,推進社會組織孵化培育,為政府購買服務打下基礎,促進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服務。
(六)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積極做好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各類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大幅提高,切實保障了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建立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優撫補助金現已全部實現由縣級民政部門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發放。擁軍優屬工作扎實開展,我市榮膺“全國雙擁模范城”三連冠。
二、主要問題及建議
民政工作牽涉頭緒多,工作職能在不斷拓展,民政的民生保障任務日益繁重。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實施過程中,各種救助款項,救助物資最后都要通過鎮、村(居)委會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目前我市基層民政能力比較薄弱,很不適應新形勢下的救助工作,尤其是鄉鎮一級的民政工作力量亟待加強。建議健全基層民政工作機構,在鄉鎮設立民政工作辦公室,根據各鄉鎮所轄人口數,配備一定數量的民政工作人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四大體系建設體系。切實加強社會救助、減災救災、社會福利和公益慈善體系建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不斷完善規范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制度;健全完善我市自然災害應急體系建設,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多層次防災減災體系;加快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步伐,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積極推進慈善活動經常化,營造良好的慈善氛圍。
(二)推進民政系統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進一步強化社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陣地建設,不斷完善基層社會服務和公共管理功能。認真貫徹落實《市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市社會組織評估實施(暫行)辦法》,推動社會組織創新發展。
(三)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繼續完善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優撫事務公開、撫恤補助金社會化發放等工作。推進安置工作新老制度有序銜接和平穩過渡,切實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