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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主體資金供需分析
(一)重組主體的資金需求量大
以壽陽段王煤化為例,該主體重組整合段王、天泰、泰祥等7座煤礦,自2009年下半年開始至2011年6月,資源整合的補償款和技改投資已實際投入17.7億元,而其2008-2010年利潤總額僅分別為3464、581、2431萬元,資金壓力較大。從籌資情況看,2009年10月段王煤化得到邢臺建行和壽陽建行銀團貸款2億元,2010年4月獲得中信銀行1.9億元的授信,2011年1-3月又獲得中信銀行1.4億元的貸款,在不到兩年時間內貸款5.3億元,截至2011年6月末貸款余額3.9億元。此外,段王煤化還得到了控股股東冀中能源通過冀中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向其提供的委托貸款4.9億元人民幣。
(二)金融機構扎堆營銷,整合后續資金供應充足
由于兼并主體大多有國企或上市公司背景,都被金融機構認為是優質大客戶,因此出現了金融機構扎堆營銷現象,支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的信貸資金投入充足。例如,壽陽段王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落實了5.3億的信用貸款,而且利率都在同檔次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下浮10%;作為省政府特批單獨保留民營礦的山西博大集團壽陽京魯煤業有限公司也同樣受到了金融機構的青睞,在2009年11月向壽陽縣聯社申請煤炭資源整合貸款1.3億元僅獲得5500萬元社團貸款的情況下,2010年4月又獲得了省內另一家股份制銀行2億元的信用貸款;2009年10月注冊資本僅3億元的潞陽公司在2010一年間就得到了兩家國有銀行9.5億元的銀團貸款。
(三)金融業潛在風險不容小視
目前,金融機構對煤礦企業貸款已經出現客戶集中和期限中長期化的趨勢,信貸資產集中度風險日益凸顯。同時,“銀團貸款”貸后管理亟待加強。以壽陽為例,在壽陽企業的資源整合貸款中,有4戶企業是通過“銀團貸款”方式獲得,一個主辦行牽頭,多家行參與,共同支持。貸款額度最少也5000萬元,最多達7億元,雖“銀團貸款”方式攤薄了貸款風險,從貸前調查到貸款審批發放,經過了諸多環節,但仍存在重貸前審批,輕貸后管理的現象,貸后管理主要依靠主辦行實施管理,參與行不可避免地存在從眾思想和倚靠思想,甚至對貸款方情況不很了解下就盲從放貸,且受客觀地域環境條件制約,又難以開展貸后實地檢查,加之相互之間信息溝通較少,因而存在比較大的風險隱患。
煤炭資源整合對縣域經濟影響分析
從整合初期來看,受煤炭資源整合的影響,列入煤炭資源整合范圍的煤礦基本處于關閉或改擴建狀態,非正常生產影響銷售收入實現。加之整合初期,資金需求量大,企業整合成本高,整合當年盈利增長有限,繼而通過影響稅收影響財政收入。
從長期看,煤炭資源整合后,煤炭行業實現規?;洜I,煤炭行業產銷量增加,企業盈利能力明顯增強,稅收也將呈現持續增長態勢,可為地方發展提供有力地財力保障。資源整合會有效延伸產業鏈,帶動煤炭洗選加工、發運等下游產業發展。部分溢出資本會投資非煤行業,帶動房地產、旅游、餐飲、現代農業、裝備制造業等新興行業的發展,為財政收入提供新的財源。
此外,通過資源整合,煤炭行業規?;洜I也促使一些涉煤項目落戶當地,如壽陽段王煤化與中煤集團合作(協議已簽訂)投資300億元建設煤—氣—電—化能源化工園區,正式投產后可實現年銷售收入116.04億元,年利潤可達28.56億元;段王煤化與北方重工集團強強聯合計劃投資1.5億元對段王煤機廠進行升級改造,打造全國高規格、上檔次的裝備制造業;潞陽集團、博大集團、陽煤集團分別計劃投資5.2、35、70億元的建材、坑口發電、煤矸石電廠等地面項目也達成了意向,建成后將成為縣域經濟新的增長點。
金融支持煤炭資源整合的對策建議
(一)規范和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有序流動,加快煤炭行業轉型發展
走多元化融資的道路,引導民間資金有序進入能源行業。成立專門的民間融資管理和中間服務機構,一方面加強對民間融資的管理和調查,密切關注民間融資動態;另一方面引導民間資金合理有序流動,保證民間融資的合法、合理、合規,將其負面影響降至最低,確保轄區金融安全。抓住煤焦企業急于尋找投資出路的時機,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引導民營資本投入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鼓勵煤炭企業發展煤電、煤化工、煤焦化、煤氣化等優勢產業,延伸產業鏈,形成規模化、集團化的上下游產業利益共同體,推動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金融機構應采取金融扶持和資產保全并重的措施
將煤炭與金融有效地結合起來,確保信貸資金安全運營。為了防范大戶貸款風險,對優良客戶要按照其資產凈值確定貸款額度,達到既要支持中小煤炭企業發展,又要確保貸款按時正常收回的目的。銀行要與貸款煤炭企業簽訂協議,將足額的貨款結算權作為貸款的安全保證,收回貨款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將銀行貸款與企業貨款結算掛鉤,并將這作為發放新貸款的前提,增強金融機構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的主動性,解除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
(三)加強對“銀團貸款”業務的風險管理,防范集中度風險
各金融機構要建立大客戶授信風險分析監測制度,對貸款大戶特別是關聯企業更要關注其相互擔保、套取銀行授信的行為,加強對其所處的行業和實際經營能力等情況的掌握分析,設置大客戶授信風險預警線,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中介機構對其進行審計和信用風險評估,準確度量風險,最大限度地規避信貸資金集中引發的風險。主辦行要及時向參與行反饋借款企業及貸款相關信息,形成信息共享機制,有效控制社團貸款的集中度風險,進一步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四)優化信用環境建設
人民銀行要充分利用企業征信系統,對信貸投放結構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現潛在的信貸風險,提示金融機構加強貸款適時監控,采取適當退出、追加抵押等措施,保證金融資金安全,防止風險蔓延和損失的擴大。監管部門要督促金融機構建立與授信業務管理特點相適應的貸款風險管理體制,控制貸款行業集中的風險。同時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對于惡意套取銀行貸款的企業及時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遏制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風險。全面開展創建信用企業活動,對惡意逃廢債行為,金融機構、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門要聯手,采取強硬措施,依法給予制裁,努力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信用氛圍和環境。
作者:常新建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忻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