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淺談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2009年開始,我國啟動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在公立醫院方面,則要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其中,法務體系的建設是其中重要一環。良好的法務體系是公立醫院決策的法律保障,能夠幫助建立醫院法務管理制度,并處理醫院法律日常事務和訴訟的法律糾紛。為此,公立醫院應當設立專門的法務部門,厘清法務部門權限,并為醫院法務人員開放上升空間,從而充分發揮法務體系對公立醫院的積極作用。
關鍵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立醫院;法務
我國2009年開始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已經進行了近十年而還在進行中。在此期間,我們取得了堅實而輝煌的改革成果,但同時也有缺憾和不足,以及在前者基礎上對未竟改革目標的展望。這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不可有一蹴而就的奢望,更應該在醫改總體目標的指引下,從小處著手,一步步總結經驗教訓,逐步為我國醫藥衛生體系添磚加瓦,或有最終之成效。本文試圖從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入手,探索公立醫院制度完善的途徑,還望有些許拋磚之用。
一、醫改背景下的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
(一)醫改對公立醫院改革的要求2009年,我國針對我國社會實際情況以及人民群眾對改善醫藥衛生服務的要求,啟動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09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相繼出臺》。公立醫院作為我國醫療衛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當然也是此次醫改的重要內容。醫改意見將公立醫院改革目標確定為“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倍獙崿F這一目標,則要“建立規范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深化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有責任、有激勵、有約束、有競爭、有活力的機制。”2012年國務院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將公立醫院改革的目標予以進一步細化,“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積極推進,圍繞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以下簡稱‘四個分開’)進行體制機制創新”,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2016年《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則再次強調“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落實公立醫院運營管理自主權……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收入分配、副職推薦、中層干部任免、年度預算執行等自主權。健全公立醫院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加強院務公開,發揮職工代表大會職能,強化民主管理。”從上述一系列文件可以看出,公立醫院的改革一直是近十年醫改過程中的焦點所在,我國政府對此的重視一以貫之。并且隨著醫改的逐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目標、內容和途徑也越來越清晰、明確。概括而言,我國公立醫院改革的邏輯,就是通過“四個分開”,推動、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與此同時,對于公立醫院自身來說,則需要為此而進行充分的內外部準備,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自身的獨立法人地位提供支持和保障。從這種意義上說,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即是醫改的重要內容以及所追究的目標,同時也是推動進一步醫改的途徑和實現醫改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目標的保障。而在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過程中,醫院法務體系建設是我國公立醫院制度體系中其中較為薄弱但至為重要的一環。
(二)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的必要性“企業法務是企業內部由企業雇員組成的職業群體,主要負責審查企業經營行為,預防法律風險,處理法律糾紛。”[1]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的健全,法務體系得到企業越來越多的重視,其作用也體現得越來越明顯,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內設專職法務部門基本上已經成為通例。相比較而言,我國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還相對來說還較為薄弱,其重要性還未得到充分的認識。據報載,直至2015年,上海新華醫院才成立了上海市第一家醫院“法務部”,[2]而據筆者在天津市部分公立三甲醫院的調查,各個被調查醫院至今均未設立專職法務部門。①公立醫院雖然與以營利為目標的企業不同,具有濃厚的公益性。而且長時間以來,我國公立醫院長期以來受政府管理程度較深,自身權責難以落實,獨立性難以實現;再加上內部管理相對粗放,很多關涉自身的問題并不需要或者說并不能做出獨立的判斷,因此也減弱了醫院處理自身問題的能力與積極性。因此,關系自身權益的法務體系也就可有可無。然而隨著醫改的逐步深入,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的確立,其作為獨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市場主體,規避法律風險、妥善解決法律糾紛的需求得到極大的提升,與此相應的的能力必須予以加強。因此,對于當下的公立醫院來說,法務體系建設逐步提上議事日程。
二、公立醫院法務體系的功能
公立醫院法務體系作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對于醫院方方面面的事務都有重要的作用與功能。筆者簡要論述如下:
(一)公立醫院決策的法律保障隨著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我國現在很多公立醫院,尤其是三甲醫院,規模較大,事務繁雜,“無論從員工數量、資金流動量、業務的復雜程度,都堪比一家大型上市公司。”[3]因此,醫院領導層的決策,尤其是一些重大決策不僅對于醫院,甚至對于社會都有很大的影響。對此,醫院法務體系應當做好醫院領導層的參謀,為醫院的重大決策把好法律關,避免相關決策在法律層面出現問題,導致醫院的重大損失。當然,在這一方面,醫院與企業還有較大的不同,根據醫改實施方案,“公立醫院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等權力由政府辦醫機構或理事會行使”,醫院自身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相比較企業而言,受到一定的限制。這種情形下,醫院法務也可以代表醫院向政府辦醫機構或理事會從法律方面提出相關建議,反映醫院的訴求,保障相關決策的合法性。
(二)幫助建立醫院法務管理制度建立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需要完善醫院方方面面的規章制度,如醫院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醫療保險管理制度、醫院運營管理制度、教學科研管理制度等等,從而構建完整而有效的醫院運行機制。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一方面需要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另一方面也需要符合規則一般規律與要求。在這方面,法務部門可以發揮其優勢,協助相關部門起草規章制度或者對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從而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合法性、科學性、可行性,推動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更好地確立與運行。
(三)醫院法律日常事務處理醫院法務最為重要也是最為常見的工作是醫院法律日常法律事務的處理,包括合同審查、合規管理、協助依法處理信訪和醫患糾紛、廉政建設、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等多項法律工作。這些工作構成以醫院法務工作的主體。以合同審查為例,公立醫院作為獨立法人,必然會與外界發生大量經濟往來,簽訂醫院運行所需的藥品、醫療設備、耗材等產品的采購合同,而且由于醫院的特殊性,很多合同非常專業化,要求精確度高,差之毫厘,失之千里。這需要富有經驗的專業法務人員進行審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提高醫院經費的使用效率。同時在醫患糾紛處理方面,法務部門也可以發揮更重要的作用,以一個更為中立的角色調解醫患糾紛,這相對來說更容易獲得患者的信任,緩解在醫患糾紛處理過程中的雙方對立情緒,減輕醫務人員處理醫患糾紛的負擔,讓糾紛解決能夠沿著更為合法、有效的途徑推進。
(四)法律訴訟的解決解決醫院作為當事人的法律糾紛,也是公立醫院法務部門的重要職能。其中,由醫患糾紛引起的醫療訴訟是這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律師對北京醫療案件進行了統計,“2016-2017年度,北京市三級法院共做出相關裁定和判決803件,對于上訴駁回、改判、發回重審的,只計算最終生效的一次判決,共計622件?!保?]考慮到北京的醫院數量,從絕對數量來看,案件數量并不是很多,但考慮到公立醫院法務人員的數量及其訴訟外承擔的其他工作,也是不小的負擔。即使其中很大一部分案件公立醫院是聘請律師為其訴訟,然而與律師對案件進行溝通、匯報等事項,仍然需要法務部門的大量參與。而且,醫療訴訟案件經常意味著醫院與患者的矛盾不可調和,常常引發社會輿論的關注,如果處理不當,對醫院的聲譽常常有巨大的影響。因此,不得不對此予以更多的關注。當然,除醫療案件之外,還會有其他類型的訴訟案件,如對外與其他主體的合同糾紛,對內與醫院員工的勞動糾紛等等,在此不再贅述。綜上所述,公立醫院法務涉及醫院各項事務的方方面面,事無巨細均需要法務部門的辦理或者參與,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醫院法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三、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
如上所述,公立醫院法務體系的建設不可或缺,但如何建設相應的法務體系則應當根據各個醫院的不同情形而定,不見得有一定之規。從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的目標來看,它應當是一個能夠有效運轉,幫助公立醫院規避法律風險,處理公立醫院法律糾紛,同時與醫院投入相平衡的體系,為此,筆者建議可考慮從下面幾個方面入手:
(一)設立專門的法務部門公立醫院建設法務體系首先應當設立專門的法務部門,由專人來負責處理醫院方方面面的法律事務。這一方面能夠保證法務部門處理法律事務投入充分的時間與精力,另一方面能夠保證法務人員的專業性,從而保障法律事務處理的專業化。然而需要我們注意的是,設立專門的法務部門并不等于將所有的法律事務都由法務部門人員親身處理。這一方面有法務人員人數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有法務人員自身專業性的限制。因此,法務部門不等于公立醫院的法務體系的全部,公立醫院應當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法律事務的類型、數量,充分利用外部資源構建自身法務體系,如與有專業優勢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合作協議,在遇到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時,可借助其專業和人員方面的優勢提供幫助予以解決。一般來說,筆者不建議醫院與律師個人簽訂顧問合同,畢竟其個人精力與專業范圍有限,有時難以對醫院碰到的問題作出及時且有效的回復與處理。
(二)明晰法務部門權限當下我國公立醫院的法律事務多由辦公室等部門負責。而法務體系的建設,不應當理解為由于公立醫院由于法律事務的增多而將辦公室的法律事務的事權劃分出來,由專人負責而已。我們更應當將其視為公立醫院在法律實務處理方面體制的一個重構。新的法務體系不僅承接原辦公室等部門法律事務的處理權限,更重要的是提升法律法務體系在整個醫院體系中的地位,使其不僅作為醫院的“消防員”到處救火,局限于糾紛的事后處理,而要保證整個醫院體系的順利依法運行?!皩ι?,法務管理是企業領導層和決策層的法律參謀;橫向,法務管理是為平行各職能部門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支持的顧問;對下,法務管理是協調和干預全系統法律事務的主管。”[5]
(三)為醫院法務人員開放上升空間醫院作為專業性極強的一個機構,非醫學專業的法務人員容易很受到忽視,處于醫院體系的邊緣地位是可以想見的,其發展的天花板也觸手可及。在當下的環境中,醫院法務人員很難進入醫院的領導層,至多成為法務部門的負責人。這給醫院法務人員的穩定性以及由此而來的專業性帶來了極大的障礙,從而影響法務體系應有作用的發揮,進一步導致醫院法務體系的邊緣化,形成惡性循環。為打破這一惡性訓話,如何提升其職業前景,提高醫院法務的上升空間是醫院法務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一環。醫院的法務管理要“避免和防止游離于企業決策層之外,避免只是充當臨時消防隊和咨詢顧問的被動角色”,而應當“在制度上保證總法律顧問重大經營活動的知情權和法律審核權?!保?]從而提升法務人員在公立醫院中的職業前景,培養自身專業的法律人才,構建健康、可持續的公立醫院法務體系。
四、小結
我國新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一方面給了公立醫院以機會,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讓醫院對自身運行與發展有更大的決定權;另一方面,這也是對公立醫院的一項挑戰———在獲得更多自主權利的同時,公立醫院需要自己承擔自己的責任。這要求公立醫院更加小心謹慎地對待醫院的內外事務,識別、規避以及處理醫院運營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此,規范的風險規避體系必不可少,法務體系建設也就應運而生。為了公立醫院改革順利進行,建立現代現代醫院管理體制,需要有效的法務體系建設相伴隨而行。從這種意義上說,法務體系建設既是公立醫院改革的保障,也是公立醫院改革的成果。因此,我們應當對公立醫院法務體系建設投入更多的關注,給予更多的耐心,唯有如此,醫改的目標才能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姜琪.我國企業法務制度現狀與發展趨勢[J].法制博覽,2015(08上):193.
[2]鄭雪倩.醫院需要“法務部”[J].中國衛生,2015(12):92.
[3]鄭雪倩.醫院需要“法務部”[J].中國衛生,2015(12):92.
[4]張法泉.醫療糾紛案件大數據———北京篇[EB/OL].
[5]張永堅.法務管理在企業中的地位[J].中國遠洋報,012-12-21.
[6]喬楠.探尋企業法務的上升空間[J].法人,2013(09):57.
作者:成偉 單位:天津市口腔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