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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我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計劃”)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農村貧困地區和家庭困難學生為重點,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全面改善學生營養狀況,進一步提高學生營養健康水平,不斷促進教育公平和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二、工作內容
按照“政府主導、試點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推進“營養計劃”穩步實施。
(一)認真做好國家試點工作。周至縣為國家“營養計劃”試點縣。從2012年春季學期起,在周至縣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校全面推行以提供午餐為主要形式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營養計劃”膳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3元,每學年按200天計算。試點工作所需資金主要由中央財政承擔,市、縣財政繼續安排資金投入且總額均不低于原“蛋奶工程”,不再收取學生家長費用。市、縣財政投入主要用于實現“營養計劃”試點工作全覆蓋和提高補助標準。
(二)進一步實施“蛋奶工程”,逐步推行“營養計劃”。從2012年春季學期起,進一步實施“蛋奶工程”,并與“營養計劃”并軌實施。實施范圍為:除周至縣以外的全市所有義務教育段寄宿制學校、涉山鄉鎮學校、城鄉家庭困難學生,戶縣、高陵縣、藍田縣等3個縣按照義務教育段學生總數的5%增加家庭困難學生享受補助的人數。
在尚未具備“營養計劃”實施條件的區縣、區域、學校,進一步實施“蛋奶工程”,實施內容以雞蛋、牛奶為主,在目前補助標準提高的情況下,可適當提供水果、肉類、蔬菜等營養食品。對于已具備就餐、供餐條件的區縣、區域、學校,經區縣政府提出,市政府備案,即可實施“營養計劃”。
“蛋奶工程”原則上繼續實行全市統一采購牛奶,并提升牛奶的供應規格和品質標準,雞蛋等其他營養食品由各區縣負責提供。
(三)啟動實施我市“營養計劃”試點工作。從2013年春季學期起,在全市農村義務教育標準化寄宿制學校中啟動實施“營養計劃”試點工作。各區縣負責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認真組織實施。到2014年底,“營養計劃”實現全市覆蓋。
(四)確定供餐模式。實施“營養計劃”,要因地制宜,適時推進,確定合適的供餐內容和模式。
“營養計劃”供餐包括完整的午餐,提供蛋、奶、肉、蔬菜、主食、水果等加餐或課間餐,以及其他營養補充、干預等供餐形式。供餐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和要求,確保食品原料新鮮潔凈。有條件的農村學校可適度開展勤工儉學,補充食品原料供應。可參照有關營養標準,結合學生體質狀況、當地飲食習慣和物產特點,科學制定供餐食譜,做到搭配合理、營養均衡、質量合格。
各區縣可依據各學校的不同情況,合理選擇、確定供餐模式。主要模式有:
1.學校食堂供餐。學校食堂每天制作葷素搭配的營養午餐(必須確保每天對學生供應雞蛋、牛奶),由學生憑餐券領取。
2.課間加餐。目前不具備供餐條件的學校,統一向學生提供雞蛋、牛奶為主,水果或其他營養食品為輔的加餐或課間餐。
3.向具備資質的餐飲企業(單位)或者周邊學校食堂購買供餐服務。
(五)積極改善就餐條件。各區縣要按照時間要求,結合實施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等工程,統籌資金,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逐步改善學校食堂設施,使其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標準和要求。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可根據實際改造、配備伙房和相關設施,為學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條件。各區縣要根據實際,為農村學校食堂配備合格的工作人員并妥善解決待遇和專業培訓等問題。
三、經費安排
我市實施“蛋奶工程”和“營養計劃”的經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3元,每學年按200天計算,所需資金除省財政補助外,其余資金由市、區縣財政按照7∶3的比例分擔,學生家長不再承擔。鼓勵各區縣結合實際擴大實施范圍,擴大實施范圍的經費由各區縣財政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費用。各區縣用于實施“蛋奶工程”和“營養計劃”的經費總額不得低于原“蛋奶工程”。
完善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政策。根據我市及區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實際,對補助發放范圍和標準等進行動態調整。從2012年春季學期起,將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小學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所需資金由中省、市、區縣財政按5∶4∶1比例分擔(周至縣、藍田縣地方負擔部分全部由市級財政負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部署“營養計劃”實施工作。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組成。
市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食品藥監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區縣人民政府是實施“營養計劃”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區縣要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實施方案。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實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和監督檢查,確保“營養計劃”和“蛋奶工程”安全順利實施。
教育部門牽頭負責“營養計劃”的實施、指導、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并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供餐服務企業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做好學生健康教育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落實補助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營養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物價部門負責建立價格監測、預警機制以及收費公示制度。
農業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
工商部門負責供餐企業主體資格的監管,供餐企業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并持有合法有效營業執照。
質監部門負責所涉及的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按照有關規定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奶制品生產經營監管制度。
衛生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施醫療救助,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的監測評估,制定學生營養狀況檢測評估標準及制度,對學生營養食譜和營養改善提出指導意見。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學校食堂及供餐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管,負責學校食堂及供餐餐飲服務單位的準入管理和監督檢查,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
監察、審計部門依法對“營養計劃”實施工作及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營養計劃”實施公開、透明。
宣傳部門負責對“營養計劃”實施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向媒體及社會各界解讀省、市“營養計劃”的有關政策。
各學校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營養計劃”的落實工作。“營養計劃”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承擔具體組織實施和相關安全管理責任。各學校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保證各個環節的食品衛生安全,妥善組織和管理好學生就餐,確保“營養計劃”安全、順利實施。
鼓勵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基層組織,以及企業、基金會、慈善機構,積極參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條件、創新供餐方式、加強社會監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各區縣、各部門、學校和有關企業(個人)之間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任務,責任到人。
(三)加強食品衛生安全。各區縣要提高對校園食品衛生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以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為核心,切實加強對校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市、區縣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部門以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等,要明確安排專人負責“營養計劃”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監管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妥善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運行。市、區縣財政要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專項資金轉移支付特設賬戶,實行動態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補助資金應足額用于為學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發放到學生或家長手中。要督促供餐單位定期公布配餐食譜、數量和價格,嚴禁克扣和浪費。要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防止套取和冒領補助資金的行為。要加強學校食堂的會計核算,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全面公開經費賬目,確保資金安全、規范和有效。
(五)加強學生營養知識教育。要把普及學生營養知識作為學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將營養科學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通過健康教育課、專題講座等形式,廣泛開展學生營養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幫助學生樹立營養健康意識和節約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向家長傳授學生營養科普知識,引導家長科學、合理安排家庭飲食,發揮家庭在學生營養改善中的作用。
(六)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要高度重視“營養計劃”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這項惠民政策。要高度重視輿情分析,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典型引導,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工作,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共同監督、共同推進“營養計劃”的良好氛圍,使“營養計劃”真正成為民心工程、陽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