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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擊"涉摩"違法行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大力推進"平安"建設,我局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辦發(2020)1號《區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為指導,按照"屬地負責,部門聯動、依法治理,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強化監督、健全機制"的工作方針,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建立健全電動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強源頭管理,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原則
(一)"先清理、后整治"原則。先行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全區電動車底數并建立相應臺賬后,組織開展綜合整治。
(二)"邊納入、邊規范"原則。對符合《電動車新規定》等有關規定的,納入規范管理。對不符合納入規范管理條例的無照無證電動車堅決打擊。
(三)"以人為本、便民惠民"原則。專項行動期間,對主動申報登記的電動車經營戶,按照便民優惠政策辦理注冊登記。
(四)"文明整治、確保穩定"原則。緊緊圍繞"保民生、促和諧、保穩定、促發展"的總體要求,加強執法監管,始終堅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執法;對涉及社會穩定等敏感問題,要統籌考慮、穩妥處置,既嚴格執法又確保社會穩定,實現整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三、整治范圍
整治非法經營、拼裝、改裝電動車的企業。
四、工作目標
(一)電動車經營排查登記率達到100%;
(二)非法拼裝、改裝電動車、排查登記率達到100%;
(三)門店待售電動車必須符合新規,合格率達到100%;
(四)電動車張貼證齊、不改型,合格率達到100%。
五、加強配合、協作
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我局會同公安交警、應急管理局、鄉鎮、街道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確保行動實效。區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辦公室負責全區的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由政府牽頭,嚴厲查處超范圍經營業主,查處銷售無出廠檢驗合格證、非法組裝電動車,了解掌握轄區電動車的類型、分布、數量等基本情況;負責組織查處電動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電動車銷售企業臺賬、逐步建立電動車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健全機構,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大力宣傳打擊非法銷售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自覺抵制、積極舉報各種非法經營行為,教育電動車經營戶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集中整治行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做好電動車的摸底調查工作,準確掌握車輛種類及數量,發(售)車輛地點基本情況,以及是否銷售違規車輛,為集中整治提供依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0日)。圍繞重點整治區域和重點整治對象,按照區域劃分實施嚴厲管控和打擊。
(三)常態長效管理(2020年5月30日以后)。按照屬地管理、轄區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依法實施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我局成立區城區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分管副局長同志任常務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質量監督與檢驗檢測認可認證股,負責專項整治日常工作。各市場監管所為此項整治行動的具體實施者,負責對各自市場監管所轄區內的電動車銷售企業進行上門調查,對經營者實行逐戶登記,逐戶排查是否銷售違規車輛,以達到從源頭治理的效果。把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將排查整治行動與日常監管結合,深入開展摸底調查,精準發力,綜合施策,嚴格落實責任,確保工作有效推進。
(二)上下聯動,強化配合。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把對策措施落實在重點區域、重點問題上,層層抓落實,形成整治合力,公安交警、應急管理局、鄉鎮、街道辦等部門要加強聯動,統一指揮協調,集中組織力量,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宣傳,廣泛發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時間跨度大、政策性強,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將各項政策法規宣傳到位。同時要做好解釋疏導工作,維護整治期間社會穩定。
(四)依法履職,文明執法。堅持依法履職,強調文明執法,樹立證據意識,把專項整治行動列入我局"執政為民,服務發展"的考核中,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依法、廉潔執法,嚴禁粗暴執法、執法違法,堅決避免因執法不當引起群體性事件。
(五)加強督導,嚴格考核。局把專項行動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由機關紀委牽頭,組織監督檢查和考核。嚴格落實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不力、行動拖拉、推諉扯皮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非法經營者充當"保護傘",泄露工作情報、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從嚴查處。
(六)建立機制,鞏固成果。一要建立健全管理長效機制。把專項整治工作轉變為常態工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要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的長效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等基層組織的能動作用,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建立針對不同時期的重點問題和重點區域,定期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情況,研究舉措,形成整治合力。
(七)暢通信息,及時報告。各部門在專項整治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局領導小組報告。整治期間,各市場監管所每周將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送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匯總整理后報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