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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按照《農業部關于印發<年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號)的要求,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繼續以風險高、隱患大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強化整治措施,完善長效機制,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工作目標
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監管能力,健全安全監管隊伍,完善各項工作機制,杜絕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重點
(一)專項整治行動
1.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1)工作目標。杜絕在蔬菜等種植業產品中使用禁用高毒農藥、有毒有害原輔料和非法添加劑等行為,蔬菜等主要農產品農藥殘留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
(2)主要任務。一是開展集中執法行動,對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農產品進行經常性質量安全監測,嚴格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二是推廣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技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提高規范化種植水平。
(3)整治重點。以我縣鴨鴿營鄉和東鎮鎮等蔬菜種植區、蔬菜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縣城蔬菜批發及銷售市場為重點區域,著重整治禁限用農藥及農藥殘留超標等問題。
此項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負責,工商、質檢、商務、衛生等部門配合。
2.農資打假專項整治行動
(1)工作目標。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重大案件查處率100%,加強農藥、肥料市場管理,實現“兩個確保”(即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確保農民增收)。
(2)主要任務。一是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開展針對性執法行動,堅決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禁限用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二是加強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擴大監督抽查范圍,依法及時公布監測結果;三是認真開展春季和秋季種子、化肥市場大檢查,從源頭把好質量關,依法清理不合格的農資生產、經營企業。
(3)整治重點。以農資批發市場、鄉村農資經營戶以及流動商販為重點區域,著重查處生產經營假劣種子、化肥和農藥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三無”農資等違法行為
此項工作由縣農業局牽頭負責,工商、質檢等部門配合。
(二)推進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1.完善協調合作機制。加強農業系統內部協調配合,強化與衛生、公安、工商、質檢、食藥等部門的協調,積極探索在農藥監管上的協調配合機制,努力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完善檢打聯動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開展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提高抽檢工作效率,組織執法機構對抽檢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查處。
3.完善風險預警機制。針對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隱患和產生環節,加強風險評估,及時發出風險預警信息,采取應急措施,避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總體安排
(一)工作部署階段(3月20日-4月5日)
各鄉鎮、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在全面總結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基礎上,對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動員,認真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查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6日-10月31日)
針對前一階段發現的主要問題,進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分解任務,明確時限,確保整改到位。
(三)驗收總結階段(11月1日-12月底)
根據省、市要求,全面自查總結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活動,認真開展“回頭看”,對各項工作進行查漏補缺。縣政府將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整治成果進行督導驗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全縣通報。
四、組織領導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縣政府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鄉鎮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和協調,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務求實施方案取得實效。
(二)明確任務,卡死責任。農業部門是方案實施的牽頭單位,要積極協調,緊密配合,做好各項任務的組織領導工作;畜牧部門要加強畜禽動物生產質量安全監管,下屬執法機構負責獸藥、飼料、疫苗、藥械等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管及與畜禽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動物疫病的監管;林業部門要加大果品抽查力度,加強果品無公害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果園管理檔案;工商部門要加強農產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管,配合搞好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質檢部門要做好農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并組織農業標準的制定與實施;商務部門要做好批發市場的監管工作;衛生部門要強化對食品原料、添加劑以及消費環節等的監管;財政部門要保障工作經費;公安部門要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涉及犯罪行為的偵破和打擊力度。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宣傳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曝光查處的典型案例,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同時,要制定應對媒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炒作的應急預案,對一些不實的、惡意炒作的報道,要及時妥善處理,通過相應信息有效引導輿論,減少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