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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秩序,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傳〔〕36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構建縣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的意見》(無發〔〕9號)文件精神,嚴厲打擊各類土地違法行為,切實保護耕地,有效遏制各種違法用地行為發生,經縣政府研究決定,自4月26日至6月20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違法用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國家關于“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責任人應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的規定,緊緊圍繞保增長和保紅線工作目標,以開展專項整治和加強日常監管為抓手,以貫徹落實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15號令)為動力,下大力度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違法用地行為,確保我縣經濟社會科學、和諧、有序發展。
二、整治內容
年11月4日以來的土地違法行為,重點是違法占用耕地行為。
三、工作目標
對違法占地區別不同情況依法采取相應措施:一是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占地,沒收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二是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占地,限期拆除違法占地上的建筑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三是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的違法占地行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總之,通過這次專項整治活動使各類土地違法行為依法得到處理;對造成違法用地行為事實的責任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破壞耕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三部委15號令得到落實;各級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依法保護耕地的意識全面提高;通過各種措施有效遏制亂占耕地、無序建設的行為,促進項目規模化并向園區集中。
四、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鄉鎮政府要結合實施方案,對本轄區的各類違法用地、違章建筑進行全面調查,摸清底數;要成立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認真進行動員部署。同時各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成員單位要以嚴厲打擊違法占地、保護耕地為重點,通過拉橫幅、寫標語、分發專項整治宣傳材料等方式,大力進行宣傳,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努力營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圍。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1日至6月10日)
各鄉鎮政府要切實負責,對轄區內違法占地上的違法建筑及設施堅決拆除,并結合法院、檢察、紀檢監察、公安、住建、國土等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成員單位,集中精力,形成合力,強力攻堅,對發現的各類土地違法行為,要全部立案查處,依照法律法規,做到9個到位,即:沒收到位、作出行政處罰到位、移送公安機關到位、移送檢察機關到位、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到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到位、對人對事處理到位、違法建筑拆除到位、復耕到位,切實保證整治效果。在此基礎上,對本轄區專項整治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找出問題,查漏補缺,鞏固成果。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6月11日至6月20日)
縣政府組織紀檢監察、法院、檢察、公安、住建、國土等部門組成聯合驗收組對各鄉鎮專項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改到位、效果明顯的鄉鎮政府要給予通報表彰;對整改不到位或者效果不明顯的鄉鎮政府,要依據15號令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構建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無發〔〕9號)等文件要求,嚴格追究第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或責令引咎辭職;對整改不到位或者效果不明顯的村要嚴格追究村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責任,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并停發政府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政府成立違法用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縣長任組長,主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法院、檢察、監察、公安、住建、國土等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
各鄉鎮是本次整治活動的責任主體,對本轄區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整改負總責。要成立專門的機構,制定詳細、具體、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將具體工作責任到人,確保依法沒收到位、拆除到位、處罰到位、復耕到位。同時,在專項整治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各鄉鎮每周五上午9:00前向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縣違法用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組織協調和立案查處工作。對各鄉鎮開展的整治活動情況要及時督導并做好統計、匯總工作;對全縣各類違法占地行為做好調查取證,建立完備的卷宗和檔案材料,確保依法沒收到位、處罰到位、移交到位。
法院要及時受理國土部門申請強制執行的土地違法案件,對申請強制執行的土地違法案件要依法強制執行到位。
監察部門要及時受理國土部門移交移送的土地違規違法案件。對移交的土地違規違法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并追究違規違法用地相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責任。同時對鄉鎮政府和共同責任機制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履行共同責任機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履行職責的要進行督辦和問責。
公安部門要對國土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土地違法案件依法進行查處;對妨礙國土執法、依法行政的違法行為從嚴處置,對在專項整治活動過程中敢于以身試法、頂風作案、暴力抗法和阻撓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各村委會要發揮土地管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積極引導廣大群眾配合鄉鎮政府及執法執紀部門做好依法查處違法用地工作。
其他土地管理共同責任機制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統籌協調,依法查處。縣違法用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組織監察、公安、國土等相關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全力整改。要按照“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要求,加大對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對涉及政紀處分的,要移交監察機關;對涉及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公安、檢察機關;要通過綜合執法、部門聯動等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嚴肅問責。縣違法用地行為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適時組織督導組,深入各鄉鎮督導檢查,對有案不查、瞞報漏報、玩忽職守、拆除不力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四)積極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耕地保護和依法用地的重要意義,及時通報違法占地查處情況,對違法占地典型案件堅決予以曝光,努力形成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