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城管局印發門店牌匾整治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以《市門店管理辦法》(城管[]174號)和《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年門店牌匾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城管[]58號)等文件為依據,強化責任,集中清理整治主次干道兩側建筑物門店,全面開展精細化管理工程,努力在塑造城市容貌環境上,求突破、創精品、爭一流。
二、目標任務
在前期門店牌匾整治的基礎上,重點對城區內主次干道不符合標準的牌匾進行集中整治,做到凡是違章的全部清理,凡是保留的全部符合要求,徹底解決門店設置雜亂,陳舊破損,檔次較低等問題,使其達到整齊美觀,布局合理,設置規范。
三、整治的內容
陳舊破損、雜亂無序、未經審批的、招牌、條幅、廣告、燈箱及各類墻體懸掛物;一店多匾、重疊;同一建筑層面各牌匾的規格與平面不協調統一;無燈光設施或照明設施破損的門店等。
四、整治標準
1、門店牌匾內容要嚴格按照《市門店管理辦法》(城管[]174號)和《市城市管理局關于印發<年門店牌匾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城管[]58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嚴格禁止設置“菜單式”牌匾。
2、一層門店牌匾以下門窗玻璃、卷閘門上張貼的各種文字、圖案以及墻體上設置的燈箱全部清除;一層門店牌匾以上未經審批及不符合設置要求的各種標識牌、指示牌全部予以清除。
3、門店牌匾設置原則上在一層門店上方,寬度一般在1.5米左右,高度不得高出建筑物二層窗戶下沿,長度不允許超出本店店面范圍,相鄰店間可留邊框。
4、沿街門店牌匾實行一店一牌,嚴禁一店設置多牌。
5、同一建筑物的門店牌匾高低、寬窄等規格要盡量統一,顏色要與依附的建筑物色調協調,嚴禁出現高低不平、寬窄不一、凸凹不平等影響市容的現象。
6、牌匾用字規范正確、比例協調無企業注冊名稱外的其它廣告內容。
7、城區主干道沿街門店牌匾設置要求采用內置光源形式,嚴禁設置框架蒙布等形式簡單、檔次低劣牌匾。鼓勵建設霓虹燈、LED組合、鋁塑板板面、銅字字后霓虹燈等能增加夜間景觀或有一定文化品位,樣式新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光源的門店牌匾。
8、對符合設置標準的門店牌匾逐塊進行檢查,發現字體缺筆少劃、亮化設施顯示不完整要及時修復,難以修復的要及時進行更新。
9、整治范圍內沿街兩側噴繪布框牌匾褪色嚴重、破損的,一律拆除,重新設置硬質材料牌匾或更換畫面。
10.符合設置標準的門店牌匾要進行擦洗和維護,保證干凈整潔,無銹蝕、污損現象,出現污損并難以修復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五、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時間為5月15日―5月31日,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組織力量、集中主題,集中時段,宣傳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要組織宣傳車,設立宣傳點等方式,深入宣傳整治活動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接受群眾的咨詢、監督和舉報,形成人人參與整治的良好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6月1日―9月30日,完成廉州路(北馬街-昌盛街)門店牌匾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沿街門店要按照整治目標任務要求,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開展大規模的專項整治活動,認真落實門店牌匾整治專項活動各項任務。在此期間督查科要每周下午5:00前向市城管局景觀廣告處書面報告本周整治進展情況。
3、檢查階段。時間為10月1日―10月15日,城管監察大隊要抽調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門店牌匾整治工作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評比,對工作不力、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成效不大的單位要在新聞媒體曝光。
4、評比表彰鞏固提高階段。時間為10月16日―12月31日,整治領導小組將對牌匾整治工作、長效管理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評比,對整治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總結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為深入扎實開展此次活動,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局長、局黨委書記聶彥超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局黨委副書記王建平同志任副組長,對門店牌匾整治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抽調專人,負責落實門店牌匾整治各項任務。
2、建立目標責任制。要對整治任務,層層分解,制定嚴格的目標責任制,將任務目標分解到人,狠抓責任落實,確保各項任務目標的完成。
3、加強監督檢查。要加強綜合整治后的門店牌匾巡查工作,對未經審批私自設置的,要依照有關法規,堅決予以拆除;對未按審批要求設置的,要堅決予以糾正。
4、強化長效管理。要加強對整治后路段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嚴格的目標責任制,將管理目標分解到人,嚴防反彈,確保各項管理制度、措施到位,實現長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