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社區糾紛排查工作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規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化,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工作目標
夯實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基礎,提高基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做到矛盾糾紛依法、及時、就地解決,逐步實現“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鎮的目標,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居、社區、部門負責本轄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和調處工作,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矛盾糾紛激化或釀成群體性事件;堅持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的原則,根據不同矛盾糾紛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積極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問題;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信訪等組織的作用,明確責任,把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制度納入正常化、規范化的軌道。
工作程序
1、摸底排查。加強各類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采取集中排查與經常性排查相結合、轄區排查與部門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充分發揮鎮、村兩級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及維穩工作站的作用,堅持村居、社區每周排查一次;每月25日前匯總排查摸底情況,由掛點領導、包村干部、支部書記或主任、綜治管理員簽字后報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由中心分類篩選后報鎮黨委、政府。
2、分解任務。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采取“定領導、定措施、定時間、定責任”的“四定”要求,由鎮主要領導簽批分流,將任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逐案化解。采取“四個一”的解決辦法(“一起糾紛、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區分情況,逐件研究,制定方案,限期解決。對涉及群體利益、久訴不息的疑難矛盾糾紛問題要實行領導包案制,做到包調查、包處理、包督辦、包結案、包息訴息訪、包穩定,堅決把化解各類疑難矛盾糾紛問題處置在基層。
4、信息研判。各村、部門要定期對矛盾糾紛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在暢通信息渠道,掌握苗頭性、傾向性矛盾糾紛信息的基礎上,深入調查研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準確判斷事件的發展走勢,提前采取應對措施,主動化解矛盾糾紛,增強化解糾紛工作的前瞻性。
5、建立臺帳。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臺帳管理,按時間、地點、單位、涉及人數、重點人員、事態發展預測等要素登記建檔,逐案、逐人、逐項按相應的排查時限建立臺賬,特別是熱點信訪事件及涉法涉訴類矛盾糾紛需重點掌握。
6、督查督辦。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采取聯合督辦的方式,對矛盾糾紛突出的地區、重點矛盾糾紛進行專項督查,促使矛盾糾紛得到化解和有效處置。
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要按照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村居(社區)、部門要對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建立長效機制,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對涉及到的各類矛盾糾紛進行總扎口,并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的矛盾糾紛信息的匯總部門,統一進行上報,從而對矛盾糾紛排查真正進行全方位的覆蓋。
2、定期研究部署。各村居(社區)、部門單位至少每月召開1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例會,聽取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有關的疑難矛盾糾紛問題。不能僅僅將矛盾糾紛排查報送以后就一推了之,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跟蹤化解機制,爭取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減少群訪、越級上訪等現象的發生。
3、建立考核制度。要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的內容,作為衡量和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如因村居(社區)沒有排查到的矛盾糾紛或因排查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群眾去京赴省上訪的,或到市上訪2次,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嚴格責任追究。對排查化解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走過場、敷衍推諉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工作不力,導致矛盾激化升級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