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創建無童工活動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法規為依據,本著全面清查、預防為主、嚴格執法、綜合整治的工作方針,通過深入貫徹落實打擊使用童工行為的各項措施,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創建活動,鞏固前期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專項行動的成果,切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創建范圍和工作目標
(一)創建范圍。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創建“無童工街道、社區(村)”工作(以下簡稱創建工作),創建工作以社區(村)為基本單位,按照屬地原則逐級進行。
(二)工作目標。通過三年創建工作達到下列工作目標:
1、經營單位(個人)以及廣大群眾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勞動法規的認知能力不斷提高,守法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參與打擊童工行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斷提高,使用童工的經營單位(個人)不斷減少。
2、介紹童工、使用童工的非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實現本社區(村)零童工的目標。
3、打擊使用童工專班機構更加健全,檢查清理更加到位,基礎工作更加扎實,信息化建設更加規范。
三、組織考核
(一)考核內容
1、領導重視打擊使用童工工作,將其納入重要的工作議程,工作機構和機制健全,人員和經費落實,充分履行相關職責;
2、宣傳《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等相關法規及時,能通過宣傳欄、板報、社區廣播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各類宣傳材料發放到位;
3、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排查底摸工作深入細致,有巡查資料,有工作記錄,基礎工作更加規范;
4、日常監督管理到位,勸阻使用童工的經營單位(個人)停止違法行為,有工作記錄;積極舉報轄區內使用童工的行為,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查處上級督辦和群眾舉報的使用童工案件,定期對轄區重點地段開展聯合執法活動。
5、信息反饋及時,按時間按要求報送相關工作方案、表格,能及時向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反饋投訴調查處理情況。
(二)考核方法
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上述5條考核內容,制定具體的考核評分標準,在各街道、社區(村)認真開展自查和查漏補缺的基礎上,于每年年底對各街道、社區(村)開展創建“無童工街道、社區(村)”工作進行考核。
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積極指導、幫助街道、社區(村)開展好“無童工街道、社區(村)”創建活動,每年將表彰一批創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進一步營造創建氛圍。要在日常宣傳教育中突出創建工作主題,要讓廣大人民群眾知道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目標,讓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集社會之力,聚萬眾之心,努力營造良好的創建工作氛圍。同時,在宣傳對象上要突出服裝加工、繡花印花、金屬加工、汽車修理、住宿餐飲等個體私營小企業、小作坊經營業主、外來務工人員的宣傳教育,切實增強他們的守法意識。
(二)深入排查,進一步掌握用工情況。各街道、社區(村)要定期開展用工情況大排查活動,組織、動員街道、社區(村)干部,進一步掌握轄區經營單位(個人)的用工現狀,及時反饋非法使用童工信息。
(三)嚴厲打擊,進一步凈化社會環境。區勞動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作為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工作的主力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強部門聯動,共同抓好管理,對涉及使用童工的違法單位(個人)要加大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加強督查,進一步完善督導機制。要充分發揮區勞動監察機構的作用,按照分片負責、定期匯報的工作原則,組織勞動監察人員深入各街道、社區(村)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訪、突擊督查等形式的監管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打擊使用童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街道要從維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黨政主要領導是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創建工作的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街道要依據本《通知》要求,根據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工作方案,明確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職責,深入實施創建活動。
(三)協作配合,齊抓共管。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齊抓共管、協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無童工街道、社區(村)”的創建工作。
(四)嚴格考核,獎懲分明。區打擊使用童工綜合整治生產經營和用工秩序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區創建“無童工街道、社區(村)”工作考核標準》(附件一),組織對街道、社區(村)的創建工作進行考核。同時要明確考核獎懲制度,充分調動基層創建工作的積極性。通過考核,對創建工作達標且成效顯著的單位、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凡創建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力,造成使用童工發展蔓延的地區,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