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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認真落實《商務部關于嚴格做好生豬屠宰監管工作的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生畜屠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對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規范肉食品市場經營秩序,確保肉食品質量安全,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結合我區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切實加強生豬屠宰和肉食品管理。
打擊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規范肉食品市場經營秩序是全區食品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對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的領導,區生豬屠宰經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區商務局合署辦公。同時,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作用。
區商務局(區屠管辦)負責全區生豬屠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生豬屠宰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打擊私屠濫宰綜合執法活動;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督辦;監督區動檢部門對經許可在全區范圍內銷售的外埠肉食品進行查證驗質,對不合格的肉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注水肉食品不予檢疫并移交工商、食藥監部門處理,對偽造檢疫證明的,依法從嚴處理。
工商分局負責全區流通領域肉食品的管理,重點是加強集貿市場和肉食品批發市場的監管;組織打擊流通領域銷售非法屠宰、不合格和未經檢疫肉食品的綜合執法活動;查處無證照經營肉食品的違法行為;在肉食品批發市場設立工商辦公室,每日市場交易時間內,現場必須有管理人員值守;監督企業建立肉食品準入、索證索票制度,并定期檢查其落實情況;嚴把市場準入關,上市肉食品必須有一證兩章;對銷售非法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注水及含有害物質的肉食品,堅決予以沒收、銷毀,并依法對生產、經營者予以查處。
食藥監分局負責對全區賓館、酒樓(店)、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食堂等使用肉食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肉食品的行為;監督企業建立肉食品準入、索證索票制度,并定期檢查其落實情況。
質監分局負責國家有關肉食品質量標準的實施、監督和宣傳;負責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負責肉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和加工肉食品的行為。
區城管局負責取締肉食品銷售占道經營行為;依法及時拆除用于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的建(構)筑物。
公安分局支持和協助有關行政職能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行為;為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和整頓市場經營秩序等綜合執法活動提供警力支持和安全保障;對拒絕、妨礙執行公務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區財政局負責將生豬屠宰管理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為生豬屠宰管理和綜合執法提供經費支持和保障。
二、建立快速信息反饋機制,實行區街聯動、條塊結合的長效管理體制。
各街辦事處要按照食品安全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轄區內肉食品安全負責。負責巡查本轄區內私屠濫宰情況,并第一時間報告。建立街道、村(社區)兩級私屠濫宰信息搜集、報告制度,落實街道城管部門和村(社區)安保隊員搜集、獲取私屠濫宰信息的職責,對從事生豬私屠濫宰的當事人及房屋出租業主予以勸告和教育。
各街辦事處負責制止利用村(社區)集體資產(含集體土地)從事私屠濫宰的行為,并對涉事單位的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要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打擊私屠濫宰、銷售“白條肉”和經營不合格肉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加強區屠管辦的隊伍建設,提高協調、監督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抽調人員組成巡查、執法隊伍,以適應當前屠管工作的需要。
進一步完善區生豬屠宰經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完善運行機制,決策重大事項。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三、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
打擊生豬私屠濫宰違法行為、規范肉食品市場經營秩序是一項系統工程,既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恪盡職責,更要求互通信息,相互協作,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綜合施治。
建立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和信箱,受理私屠濫宰舉報投訴,堅決做到“當日舉報,當日查實,三日內依法取締”。開展經常性巡查,加強日常監管力度,做到發現苗頭,及時打擊,果斷處置。
集中開展肉食品市場專項整治活動,規范市場經營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提高全區放心肉市場占有率。
四、加強市場監管,規范肉食品市場經營秩序。
轄區內各類市場銷售的肉食品必須是各級定點屠宰廠經嚴格檢疫的合格肉食品,并具備肉食品來源地、數量、檢疫檢驗證明等相關資料,凡不能提供所售肉食品相關證明的,一律不得進入市場銷售,違者一經發現,視同私宰,由工商部門從嚴處罰。
對經營肉食品的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經營場所,工商部門要嚴格推行業主負責制。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的業主負責對進入本市場銷售肉食品的經營者進行管理;負責監督和檢查經營者索證索票制度的落實;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對非法銷售“白條肉”、不合格肉食品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對銷售不安全肉食品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經營資格。
五、加大《條例》宣傳力度,增強全民食品安全意識。
各部門和市場主體要加強《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肉食品安全的宣傳,增強企業、經營者的法制觀念和食品安全意識,引導其守法經營,自覺抵制私宰肉,杜絕各種違法行為。
增強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在超市、集貿市場設立“動物衛生監督公示牌”,為打擊生豬私屠濫宰和做好肉品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與水平,嚴格依法行政。
六、落實肉食品安全責任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按照分段管理原則和職責分工規定,各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要切實落實肉食品安全責任制。切實將肉食品安全納入本部門和單位食品安全總體框架內,確定和分解工作目標,統一責任部門,統一監管力量,統一指揮調配。對工作職責不落實、監管不到位、信息報告不及時,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