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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嚴格政策界限,嚴格手續查驗,嚴格工作標準。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多方籌集,落實資金,完善手續,平穩銜接,分期分批,全面解決的原則,確保老工傷納入統籌管理工作順利實施,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確保社會穩定。
二、納入范圍
(一)已參保國有、集體企業,仍由企業支付工傷待遇的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二)未參保國有、集體企業,參保時由企業支付工傷待遇的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三)原國有、集體關閉破產、改制企業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1-6級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
原已按照規定,通過一次性支付補償金等辦法終結工傷保險待遇關系的各類企業工傷人員,不再作為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
三、資金籌集
一是對納入統籌管理的老工傷人員由各級財政予以一次性補助。二是已參保企業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所需資金,再由企業一次性躉繳5-10年老工傷長期待遇費用;未參保企業參保時同步將其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所需資金由企業一次性躉繳5-10年老工傷長期待遇費用并補繳5年參保繳費;對新成立的企業,可以從企業成立之日起補繳。根據國家和省躉繳政策,按照統籌地區2010年度同類(或同級別)工傷人員長期待遇實際發生費用的平均數,并考慮物價上漲因素,確定企業躉繳資金基數。我市對已參保支出大于繳費的超支單位,按躉繳10年費用計算;對已參保支出小于繳費的單位,按躉繳5年費用計算。省市財政補助標準如下:
(一)省屬企業。
1—6級老工傷人員:省財政每人補助8400元;7—10級及無等級人員:省財政每人補助2800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省財政每人補助4200元。
(二)市縣屬企業。
1-6級老工傷人員:省財政每人補助2400元,市縣財政每人補助6000元;7-10級及無等級人員:省財政每人補助800元,市縣財政每人補助2000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省財政每人補助1200元,市縣財政每人補助3000元。
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后,可能造成我市工傷保險基金收不抵支,可先用儲備金予以補充,然后申請省級調劑,仍不足的,由政府財政墊付,確?;鹫_\行;
四、時間步驟
(一)工作部署。
全市從2012年5月開始啟動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7月末結束。市政府對轄區內老工傷人員納入工作負總責,成立了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在5月15日召開了專題會議部署工作。
(二)登記確認。
市政府以及各主管部門要按《省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實施意見》精神,組織所屬企業老工傷人員逐人審核登記,完善關閉破產改制文件材料以及1-6級老工傷人員傷殘等級證等。經審核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認,并出具《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管理確認表》和《供養親屬納入工傷保險管理確認表》,再由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分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5月末結束已參加工傷保險單位老工傷的確認工作;6月末結束關閉破產、改制企業保留工傷保險關系的1-6級老工傷人員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確認工作。
(三)傷殘鑒定。
6月份開始對已參保企業,符合納入條件的未鑒定老工傷人員組織一次性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實行分級管理,中省直企業由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其他企業由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由省、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分別組織一次復查鑒定,復查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結論。鑒定使用統一制式鑒定表。鑒定收費執行現行政策規定標準,由老工傷人員所在單位報銷。
(四)信息錄入。
從7月份開始,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對確認合格的老工傷人員進行信息錄入,確保待遇發放及時準確,并制發老工傷醫療卡。
(五)待遇落實。
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對已錄入的老工傷人員的待遇進行審核,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支付其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確保老工傷人員待遇落實。同時,依法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加強工傷保險費征收和監管,增強基金保障能力,確保工傷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爭取在7月底前使這些老工傷人員開始享受各項待遇。
五、工作要求
妥善解決歷史遺留的老工傷問題,將老工傷人員相關待遇逐步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是工傷保險制度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關系到老工傷人員的切身利益,對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市市政府及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成立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協調機制,制定詳細工作方案,以確保我市老工傷人員納入統籌管理工作組織到位,政策到位,資金到位,管理到位。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嚴格掌握政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做到應納入人員及時納入,不符合條件人員絕不納入。
(一)加強領導。我市市市政府及各部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嚴格把關,共同推進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把這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市人社部門負責老工傷確認、鑒定以及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我市人社部門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初審、上報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財政承擔資金的籌集工作。
國資委負責國有、集體企業性質的確認工作,并負責配合人社部門對國有、集體關閉破產企業老工傷的審核確認工作。
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申報、初審把關,要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應納入人員及時納入,對不符合條件人員絕不納入。
監察部門負責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各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同步進行。我市按省、市統一部署,從5月初同步啟動,先由用人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企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經企業主管部門匯總后,再由人社部門進行身份確認,6月下旬完成勞動能力鑒定和待遇審核,盡早使這些老工傷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確保穩定。老工傷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情況復雜,涉及歷史跨度長,關系到老工傷人員的切身利益。各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負其責,全面做好穩控工作,確保穩妥操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