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縣2020年產業扶貧工作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根據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扶貧的指導意見》(農聯〔2018〕132號)、《關于建立產業扶貧臺賬制度的通知》(湘農辦計〔2018〕238號)、《省建立貧困戶產業發展指導員制度實施方案》(農聯〔2018〕177號)、《關于規范農業產業扶貧發展防范和化解農業產業扶貧風險的指導意見》(懷農聯〔2019〕91號)等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1.有利于主導產業發展和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加大產業扶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突出“一縣一特”黃牛產業和設施蔬菜產業發展,積極培育貢溪雞、黃精、涼傘花豬、楊梅、淡水養殖等特色產業,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打造一批產業扶貧規模化示范基地。
2.有利于弱勢群體增收和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產業扶貧項目收益優先考慮建檔立卡貧困戶中低保戶、五保戶、重病重殘戶、重災戶、產業失敗、就業不穩的戶。產業扶貧項目資金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項目幫扶主體享有項目資金的使用權,村集體和貧困戶享有項目資金的收益權。
3.有利于龍頭企業發展和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做大做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擴大品牌影響力,加速企業集群集聚。積極培育壯大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電商物流等新型經營主體,加大對新型經營主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支持力度,提升新型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能力和服務帶動能力。
二、目標任務
1.實行分類幫扶,實現產業幫扶全覆蓋。對有勞動能力和意愿且實際發展“家庭微產業”項目的貧困戶直接獎補面達100%;對不穩定脫貧戶、邊緣戶、無勞動能力、弱勞動力貧困戶以及非貧困戶中的低收入戶委托幫扶(或股份合作)面達100%。
2.提高產業幫扶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引導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產業扶貧,健全完善“村社合一”的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行政村成立專業合作社達100%,貧困戶參加合作社達100%,清理“空殼社”“僵尸社”,提升村級產業發展指導員管理服務水平。
3.提升貧困戶發展產業的能力和水平。組織開展貧困戶農業技能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和田間地頭培訓1.2萬人次,培育脫貧致富典型140戶。
4.建立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健全完善產業扶貧信息系統,對貧困戶實施產業及其接受幫扶和收益情況按“一戶一策、一戶一檔”要求進行系統錄入,對已實施且見成效的產業扶貧項目利益聯結機制兌現率達100%。對已實施的產業扶貧項目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項目存在風險的整改面達100%。
三、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縣農業農村局作為產業扶貧工作組牽頭部門,要認真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技術服務單位和參與產業扶貧的經營主體,搭建好利益聯結的平臺和機制,科學安排工作進度(見附件1),確保產業扶貧政策精準落地。縣扶貧辦要提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基礎數據及產業扶貧對象的基礎信息。縣財政局要落實產業扶貧資金,并加強監管。其他產業扶貧責任部門要立足部門職能、任務,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共同推進產業扶貧工作。各鄉鎮是本轄區內產業扶貧項目的管理主體,要明確產業扶貧分管領導和專干,統籌抓好全鄉鎮工作落實;駐村扶貧工作隊、村支兩委具體負責村級產業扶貧項目的管理和實施,具體抓好本村工作落實。
2.抓好項目精準化管理。落實項目管理責任。認真做好產業扶貧項目資產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完成2019年度實施的產業扶貧項目驗收,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抓好技術指導和培訓。依托省農科院、農大的專家團隊,對產業扶貧開展技術指導;發揮村級產業發展指導員作用,突出直接服務產業扶貧基地、貧困戶,到村到戶開展產業扶貧政策宣傳、技術培訓和巡回指導。嚴格實行項目庫管理。村支兩委按“四議兩公開”的程序要求選擇和確定項目和幫扶主體。堅持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序,村、鄉、縣三級公示時間均為10日。在2月份,各鄉鎮、村要按照產業扶貧項目申報程序(見附件4),圍繞特色扶貧產業項目庫或者本村有發展基礎的產業,重點以現有產業項目市場前景好或已產生效益確需追加投資的產業為主,產業項目申報原則上均不再申報新建項目,組織編制產業發展計劃或方案,完成項目申報和審批。抓好產業扶貧項目臺賬管理。提高項目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產業扶貧精準幫扶和精準脫貧質量,做好省產業扶貧信息管理系統錄入,健全完善重點產業扶貧項目、“一鄉一業、一村一品”項目、“家庭微產業”項目等方面臺賬,組織開展貧困戶產業扶貧收益登記,建立利益維權機制,督促利益聯結機制兌現。落實監事會制度。每個村應當成立有貧困戶參與的監事會,監事會應積極履行對產業扶貧項目的監督職責。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督促指導監事會履行責任,項目實施主體每年至少向監事會通報一次產業發展情況,監事會每年至少審核一次產業扶貧項目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做好督查監測工作。組織對產業扶貧項目開展常態化督查和年度監測,重點督查監測項目運行狀況、盈虧狀況、資產負債狀況、貧困戶利益兌現情況等,每個產業扶貧項目建立監測檔案,實行檔案臺賬管理,積極解決問題和困難,穩妥化解信訪輿情、矛盾糾紛。落實農業保險制度。將主要種養殖扶貧產業全部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積極構建農業保險保障綜合體系,嚴控因市場變化、自然因素給貧困戶造成的損失,加大特色扶貧產業風險防控力度。
3.推動特色扶貧產業發展。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組織有意愿參與產業扶貧的龍頭企業等幫扶主體編制項目方案,建立特色扶貧產業項目庫(見附件3)。加大產業扶貧資金統籌和集中使用力度。突出“一縣一特”黃牛產業和設施蔬菜產業發展,積極培育貢溪雞、黃精、涼傘花豬、楊梅、淡水養殖等特色扶貧產業,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打造3-5個產業扶貧規模化示范基地。農業產業扶貧不選擇經營主體不成熟、技術不成熟、市場不成熟的產業。推行項目實施主體遴選機制。按照實施主體自愿申請的原則,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實施主體進行公開遴選。主體遴選應堅持“四個良好”標準。即有良好的法人信譽、良好的經營業績、良好的社會責任心、良好的產業基礎。查詢銀行征信系統獲取經濟組織信用等級;委托會計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了解經濟組織近三年經營狀況;組織專門隊伍實地考察,了解實施主體的產業基礎和社會責任心。農業產業扶貧項目實施主體應優先選擇市級以上龍頭企業和省級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對參與產業扶貧的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產業扶貧的指導意見》(湘農聯〔2018〕132號)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推行“村社合一”產業發展模式。充分發揮村支兩委在基層的核心堡壘和帶動作用,將基層黨組織建在扶貧產業鏈上、建在合作社上,通過“龍頭企業+村支部(村級集體經濟合作社)+基地+貧困戶”形式推動產業扶貧項目實施,讓所有有發展意愿的貧困戶都能加入合作社發展產業,提高產業發展的組織化程度。
4.繼續實施“家庭微產業”獎補項目。深化扶志扶智,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根據貧困戶的產業發展意愿和需求,加強溝通銜接,因戶謀劃增收產業,制定“一戶一策”產業扶貧計劃和幫扶舉措,使有產業發展能力和意愿的貧困戶都有增收產業,把自主發展生產作為貧困戶實現穩定脫貧增收的主要途徑。進一步優化“家庭微產業”項目設置,科學制定“家庭微產業”項目獎補標準(見附件2),加大對殘疾勞動力、弱勞動力等特殊貧困戶群體的幫扶支持力度,在4月份組織對貧困戶發展冬春季農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申報登記,在8月份組織對貧困戶發展其他方面農業生產情況進行登記,9月份兌現獎補資金到位,確保產業扶貧獎補政策的連續性和導向性。加強產業獎補政策宣傳,做好脫貧增收典型的培育和推介,著力提升有勞動能力(弱勞動能力)且有發展意愿貧困戶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5.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搭建扶貧產業產品產銷對接平臺,著力抓好消費扶貧工作,定期定點舉辦扶貧產業產品的展示展銷活動,產品信息。多途徑拓寬省內外農產品營銷渠道,鼓勵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等市場主體與貧困村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全面推進農超對接、農企對接、農校對接、單位食堂對接定向采購扶貧農產品,發動工會會員用法定節日會員慰問金購買扶貧產業產品,實現訂單生產、以銷定產、合同收購、按需配送。支持農產品加工體系、品牌體系、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提升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附加值。支持電商企業開辟電商扶貧示范網(微)店、電商扶貧小店等特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帶動扶貧產業產品銷售。對參與農產品產銷對接的幫扶主體給予適當的補助。
6.嚴格項目資金管理。產業扶貧項目資金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項目幫扶主體享有項目資金的使用權,村集體和貧困戶享有項目資金的收益權。加強產業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嚴格對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監管,防止資金擠占、挪用、滯留、閑置。對幫扶措施不力、不履行合約的扶貧經營主體,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錄或個人征信系統記錄,并按程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直至項目資金全部回籠。嚴明產業扶貧工作紀律,對落實政策措施不力、工作幫扶不到位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嚴明產業扶貧廉政紀律,堅決遏制和嚴肅查處產業扶貧領域吃拿卡要、截留私分、虛報冒領、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問題。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和疫病災害、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造成無法履行契約責任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經評估認定后,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