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社情民意調查工作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社會管理創新,及時有效掌握全縣社情民意,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有力支撐反分裂斗爭,切實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分片區開展社情民意調查工作。現按照《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州社情民意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及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藏區維穩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州、依法治縣”的總體要求,以深化反分裂斗爭為主線,以寺廟及其主要供養地為重點,以社情民意調查為載體,以實有人口、實有單位、實有房屋(以下簡稱“三實”)信息采集為切入點,深入開展入戶調查、戶籍管理、行業場所管理、重點人員摸排管控、重要陣地控制等工作,全面提升動態化、信息化條件下的基層基礎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
通過社情民意調查,傾聽群眾呼聲,收集群眾意見,了解群眾所難、所思、所盼;積極回應群眾呼聲,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通過社情民意調查,摸清全縣人口底數,全覆蓋采集錄入“三實’’基礎信息,夯實社會管理信息化基礎;推動建立以入戶走訪調查為重點的勤務模式,進一步強化服務工作,密切干群、警民關系。通過社情民意調查,加強戶籍管理工作,完善戶籍資料,強化實有人口管理,夯實人口管理基礎,實現“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的目標。通過社情民意調查,強力推進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嚴格落實旅館業、網吧實名登記制度;加強出租房屋、娛樂場所、文化市場等行業場所治安管理,強化社會治安陣地控制。通過社情民意調查,收集情報信息,摸排管控重點人員,嚴密防范自焚等極端案(事)件發生。
2.具體目標
一是社情民意全面收集。調查工作入戶率達到100%,全面收集掌握群眾對黨委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及時將需要從政策層面解決的深層次問題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提請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對合理的訴求提請、協調有關部門加以解決,對不合理的訴求做好解釋、教育、疏導工作,積極宣傳法律法規,認真調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三實”信息全面推進。實有人口、實有房屋、實有單位信息采集錄入率以及街路門樓編號編制率、標準地址信息采集錄入率達到95%以上;寺廟房屋、扎倉照片采集錄入率達到90%以上。
三是戶籍登記管理全面完善。開展戶口卷宗復核和戶籍清理糾錯工作,身份證重錯號及戶口錯漏項目糾錯率、應銷戶口注銷率、應上戶口上戶率達到90%以上;集中為群眾辦理二代身份證,大幅提高群眾持證率;全面清理寺廟僧尼戶籍,糾正戶口五大項錯漏、身份證號碼重錯等問題,實現僧尼戶籍情況、居住情況、扎倉門樓牌號“三對應”,強化對寺廟僧尼的戶籍管理。
四是實名登記制度全面落實。娛樂場所治安備案登記率,打字、復印、印刷業及手機用戶身份識別卡(以下簡稱sim卡)銷售單位、從業人員登記率,手機sim卡實名銷售登記率達到95%以上;旅店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安裝率95%以上,旅館、網吧實名登記率、信息上傳率95%以上。
五是重點人員管控責任到位。按照全覆蓋的要求,圍繞敵社情復雜的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要陣地,特別是重點寺廟及其教區、邊遠地區和復舊勢力、宗族勢力影響大的村寨,對20類重點人員進行深入摸排,密切掌握各類重點人特別是自焚高危人群動態。對摸排出的重點人,分類分層分級明確穩控責任,逐級落實穩控措施。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項工作取得實效,特成立社情民意調查工作領導小組。
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爐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何仁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李斌及治安大隊民警王勇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社情民意調查的組織、指導、考評等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折西及城區、折東兩個工作組。
(一)城區、折東工作組
成員:縣民政局、縣農牧科技局、縣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兩人、所在鄉鎮(街道)干部兩人,所在鄉鎮派出所干警兩人。
主要職責:負責督促指導本轄區內社情民意調查工作,落實“三實”信息的采集和錄入、戶籍清理、行業場所實名登記、重點人員摸排管控等項工作開展實施情況。
(二)折西工作組
成員:縣民宗局、縣民政局、縣農牧科技局、縣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各兩人、所在鄉鎮干部兩人,所在鄉鎮派出所干警兩人。
主要職責:負責督促指導本轄區內社情民意調查工作,落實“三實”信息的采集和錄入、戶籍清理、行業場所實名登記、重點人員摸排管控等項工作開展實施情況。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層層動員部署。
(二)宣傳培訓階段(2014年4月20日至5月31日)。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和基層干部、公安民警開展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按照全覆蓋要求,以入戶社情民意調查為載體,全面啟動信息采集錄入、戶籍清理整頓、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實名登記管理、重點人員管理等工作。
(四)檢查總結階段(3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通過采取實地檢查和網上信息抽查等方式進行考核,全面組織檢查和總結社情民意調查工作經驗。
四、工作任務
本次工作責任主體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基層派出所。在工作開展中全面落實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干部與派出所民警捆綁責任制,切實發揮群眾工作組、寺廟工作組、駐村工作組的作用,最大限度形成合力。
(一)采集錄入“三實”信息。分區域由各鄉鎮牽頭,集中組織轄區派出所公安民警、黨政干部、群眾工作組人員,分組深入,走村入戶,按照采集標準要求,逐村、逐戶、逐人采集實有人口、實有單位、實有房屋和標準地址信息。開展街路巷門樓牌的清理編制工作,建立標準地址數據庫,推進街路巷門樓牌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關聯關鍵節點。對鄉鎮等人口聚居區,集中入戶采集包括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在內的實有人口信息和房屋照片信息;對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采取召開負責人會議落實單位牽頭調查的方式采集相關信息;對個體工商戶,娛樂場、旅店、網吧等行業場所采取集中上門清理方式采集從業人員、場所照片信息,對牧民定居點和放牧點帳篷聚居區和落腳點,要編制村組門牌和臨時帳篷牌號,采集相關信息,在公安警綜平臺中將牧民的帳篷和定居點住所相互關聯,要重點加強寺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將寺廟作為實有單位,僧尼作為實有單位的從業人員,全面采集人員、房屋信息。對采集到的各類信息要按照公安警綜平臺數據標準全部錄入平臺,并及時維護更新。
(二)開展戶籍清理整頓。以基層組織、社區資源為依托,全面開展戶籍清理整頓工作,核對轄區戶口,掌握人口底數,著力解決人口管理突出問題。核對戶籍資料、核查系統數據,注銷重復戶口,解決一人多戶問題;依法注銷死亡、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在國(境)外定居公民的常住戶口,解決應銷未銷問題;對因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等原因末落戶人員進行落戶,解決無戶口人員的落戶問題;對戶口項目漏填或不一致的,進行更正、補錄、補填,解決戶口登記項目差錯的問題。通過戶籍清理整頓,進一步落實公安派出所人口管理職責,健全派出所戶籍檔案資料,實現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號順序碼登記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信息與公民本人實際情況“六一致”,全面夯實公安機關人口管理基礎。全面開展寺廟戶籍清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難、先小(寺)后大(寺)”的方法,以宗教、公安部門和寺廟工作組為主體,對寺廟僧尼扎倉進行門樓牌清理和統一編號釘牌,逐人進行居住登記,實現僧尼戶籍情況、居住情況、扎倉門樓牌號“三對應”。對僧尼戶籍的調查登記工作,要以寺廟登記為主,戶籍所在地為輔,要針對僧尼普遍存在的人戶分離情況,認真做好核對工作,避免重復登記和漏登。
(三)落實行業場所實名登記。以入戶調查為契機,以旅店業實名登記為重點,加強對行業場所的治安管理,推進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實現系統安裝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加大治安檢查力度,督促旅館、網吧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和信息實時上傳制度,強化治安陣地控制。要對縣城、牧民定居點、旅游景區等地出租房屋進行徹底清理,加強依法、規范管理,掌握底數和動態,防止失控漏管。工商、通信、文化、食藥監、畜牧等部門,要加強對復印、印刷業和手機sim卡、特殊藥品(精神類、麻醉類、放射類、醫藥毒性類、易制毒類)、音像制品銷售單位的治安管理,落實購買實名登記制度,強化物品的流向監控,實現對全縣社會治安的動態管控。
(四)摸排管控重點人員。通過入戶,切實加強對各類重點人員的摸排,對發現的專案對象,非法出境回流人員、釋放解教人員、作非罪處理人員,游僧等重點人員要落實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控措施。對摸排發現的自焚高危人員,要落實“查、管、控、轉”措施,進行穩控和轉化。對持有出入境證件人員、非法出入境人員,持證出境回流人員,特別是出境參加達賴集團有關組織活動及相關“法會”回流人員,要嚴格執行“五個一律”規定,強化調查登記和控制,逐人落實教育管控措施,防止形成現實危害。在開展走訪調查工作中,要加強治安耳目和情報力量建設,強化對重點地區、重點寺廟周邊相關情況的收集掌握,通過走訪及時發現人頭線索,及時預警處置。
五、職責分工
(一)公安部門:匯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全面全程參與實有人口清理、寺廟人口清理、旅店業治安整治、文化市場整治、行業場所清理整治、重點人員管控等社情民意調查工作。負責“三實"信息采集、戶籍清理整頓、行業場所登記、重點人員摸排等業務并制定完善子方案。負責相關資料和入戶調查表格,采集信息的錄入工作,并嚴格信息質量把關。
(二)民政部門:組織力量對門、樓牌進行徹底清理,做好門、樓牌的編制工作。掌握轄區住戶的詳細住址,未編街、巷(組)和門牌號的,按照要求編寫臨時門、樓牌號。對農村地區未編門牌號的,可按村民小組的自然序號填寫。建立標準地址數據庫,推進街路巷門樓牌管理“準化、規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關聯關鍵節點。
(三)宗教部門:對各寺廟僧尼扎倉進行門樓牌清理和統一編號釘牌,逐人進行居住登記,實現僧尼戶籍情況、居住情況、扎倉門樓牌號“三對應”
(四)工商、地稅、國稅部門:與公安、文廣、衛生、食藥、畜牧、通信部門配合,重點加強對旅店業、文化娛樂場所、打字、復印業、印刷業及藥品銷售、sim卡銷售等行業開展清理整頓,對不規范經營的堅決予以查處,對無證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協助公安機關推進旅店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安裝、應用,將公安機關《特種行業許可證》置于旅店業開辦的前置必備條件,確保全州各縣旅店業信息系統全部安裝、調試、運行到位。
(五)文廣部門:對文化娛樂場所、音像制品市場、出版物市場及非法安裝的衛星地面接收器行為進行清理整治,提升文化市場經營業主的守法意識,規范娛樂場所經營行為,消除娛樂場所重大安全隱患。
(六)衛生、食藥監部門:對醫療機構、個體診所及衛生院(室)、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藥品的進購、儲存、管理、養護、使用、銷售情況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重點對特殊藥品(精神類、麻醉類、放射性類、醫療用毒性類、易制毒化學品類)的使用和經營情況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建立健全藥品進購臺賬、索證索票、登記管理、使用記錄、銷售記錄等制度,督促嚴格落實特殊藥品買賣的實名登記制度.
(七)農牧部門: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對各動物防疫疾控中心,獸藥店進行監管,對無證經營獸藥的攤點進行徹底的清埋。對各動物防疫疾控中心、獸藥店所銷售獸藥的進購、儲存、管理、養護、使用情況進行全面監督管理,重點督促檢查獸藥中含精神類、麻醉類的品種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買賣實名登記落實情況。
(八)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相關部門聯動,全面組織和參與走村入戶信息采集工作,把社情民意調查同民生工程建設和群眾工作相結合,在開展社情民意調查和基礎信息采集的同時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結合反自焚防聚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任務,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協作,全面收集情報信息,排查高危人員,防止自焚行為,防止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2014年6月1日至8月15日為本次調查全面實施階段。在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下,各鄉鎮(街道)、基層派出所全面負責轄區內“三實”信息的采集錄入及戶籍清理整頓。各片區工作組在規定時間內,集中開展其余相關社情民意調查工作。調查期間要按要求認真填寫統一印制的相關資料和入戶調查表格。
(二)社情民意調查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委藏區工作專題會議精神,切實維護全州社會政治大局穩定的重要舉措,是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強化社會防控,密切警民、干群關系的重要載體,各相關部門要緊緊抓住當前正在開展的群眾工作全覆蓋的有利時機,充分認識社情民意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此項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作為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實干,扎實穩步推進。要通過開展“三實”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調查工作,將社會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觸角延伸到寺廟、鄉村和牧民定居點,加強實有人口管理創新工作,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管理長效機制。
(三)搞好結合,統籌推進。要搞好社情民意調查與基層基礎建設的結合,通過調查夯實基礎業務,切實提高基層公安機關特別是派出所人口管理、場所管理、信息化應用等方面的水平;要搞好社情民意調查與社會治安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的結合,通過入戶調查,及時發現案件線索,排查治安重點、亂點,強化清理整治,整改突出問題;要搞好社情民意調查與群眾工作的結合,把“溫暖、服務、幫扶”送到群眾家中;要搞好社情民意調查與反自焚防聚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結合,全面收集情報信息,排查高危人員,防止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要搞好社情民意調查與寺廟管理制度創新工作的結合,以寺廟依法管理為契機,依托寺管會、寺廟工作組等力量,同步開展社情民意調查和基礎信息采集。
(四)加強督導,落實獎懲。縣政府將制定考核方案對本次調查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對工作部署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認真負責,發現重要線索,在專案偵查和維穩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將給予獎勵。各調查組要嚴格信息質量把關,切實做到“兩個嚴禁”,一是嚴禁直接將人口數據導入公安警綜平臺,二是嚴禁不入戶核對直接將原有戶口等資料信息錄入公安警綜平臺。
(五)服務實戰,完善機制。各組要堅持“邊采集、邊應用”的原則,以采集促建設,以建設促應用,將采集的基礎信息充分應用于打擊防范、服務管理等全方位工作當中。要通過入戶調查,探索總結適合本地、本轄區的群眾工作方式,通過科學評估入戶工作量,著眼長遠制定基礎信息采集維護機制,進一步推動群眾工作常態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