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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市公安政工宣傳部門在市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各大新聞媒體的大力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中心任務,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充分利用各種公安宣傳陣地,運用多種形式、弘揚隊伍正氣,大力營造了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為進一步創新和加強公安新聞宣傳工作,使我市公安宣傳工作在2011年實現質的飛躍,特提出實施公安大宣傳戰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按照“創新、務實”和“三項建設”的要求,努力把新階段公安新聞宣傳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為我市公安機關切實履行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服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的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思想保證、輿論支持和精神力量。
二、領導機構
市公安局成立以副市長、公安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常務副組長,公安局其他黨委成員為副組長的全市公安大宣傳戰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局政治部公安新聞中心,政治部副主任李土金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支隊必須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
三、全力推進公安新聞宣傳的十項工作
(一)設立公安新聞中心
市局政治部增設公安新聞中心,配備2-3人,專職從事公安新聞宣傳和公共關系建設工作。公安新聞中心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參與組織、策劃重大公安宣傳活動和重大新聞稿件的審核把關,服務和協調與各級新聞媒體和社會團體的關系建設。
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支隊政工科(室)副科長為本單位新聞宣傳工作具體負責人。有條件的可成立專門的新聞宣傳科(股)。
(二)建立公安新聞中心機制
在公安新聞中心建立公安新聞中心機制,進一步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對可以報道的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由新聞中心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采取新聞通氣會、新聞會、新聞發言人等形式,及時新聞通稿,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三)成立公安新聞媒體聯誼會
為加強與新聞媒體記者的情感溝通,建立互信、互助良好關系,成立公安新聞媒體聯誼會,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牽頭將市級新聞媒體和中央、省級駐景市記者吸納為公安新聞媒體聯誼會成員,由市局及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支隊定期召開工作聯誼會,記者招待會、新聞交流會、業務培訓會等,加強溝通,互通有無,融洽感情。
公安機關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突發事件要及時向聯誼會成員通報,爭取他們的支持和參與,積極制定媒體應對措施,權威新聞報道,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每年評選一批盡心盡力為公安新聞宣傳服務的優秀記者和優秀作品,給予表彰獎勵,使各級新聞媒體記者積極主動為公安工作服務,主動為公安宣傳工作出謀劃策,主動維護公安良好的形象。
公安民警要按有關規定,尊重記者的采訪權與報道權,熱情接待,嚴明紀律,配合記者做好采訪工作。同時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市局新聞中心和各級公安機關要盡力為他們排憂解難,做好服務。
(四)開辟一批富有公安特色的新聞宣傳陣地
1、繼續與《晚報》創辦好“警方”專版,力求精益求精。積極主動策劃好選題,力爭推出一批有影響力的專版專欄。在此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利用公安取之不盡的新聞資源在其它紙質媒體創辦公安專欄。
2、打造和創新好《交通音樂廣播》“交廣警務通”專欄。市局治安、刑偵、戶政、外事部門要在交警支隊與《交通音樂廣播》聯辦“交廣警務通”專欄的基礎上,積極參與提供素材,把“交廣警務通”做大做強。同時創造條件,適時將其延伸到廣播電視臺“綜合新聞廣播”,并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公安中心工作,適時舉辦走進直播間的多項活動。
3、創辦好《公安》雜志。市局政治部要配合深化“文化育警”工程,認真創辦好《公安》雜志,力爭2個月出一期刊物。
4、與市電視臺創辦《警視》電視新聞欄目。將豐富的公安新聞資源與電視藝術相結合,力爭把欄目打造成百姓喜聞樂見的精品電視欄目。
5、全面加強內外網站的建設和網絡輿情引導工作。充分認識公安網絡宣傳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公安宣傳局域網和互聯網站建設,市局指揮中心、網監等部門要配合政工宣傳部門,在創新網站欄目和及時更新網站內容的基礎上,盡快建立起一支固定的網上通訊員隊伍,積極關注網絡動態,及時發現問題,正確引導網民,真正把握公安網絡宣傳輿論的主動權。
(五)加強公安內部新聞宣傳網絡建設
1、建立一支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公安內部宣傳隊伍。
以市局新聞中心為龍頭,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支隊政工宣傳部門為支撐,輻射到基層一線科、所、隊。各單位部門要選配有文字、攝像、照相等方面特長的民警從事專兼職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全市公安機關的治安、刑偵、交警、巡警等警種要指定至少1名專人專職從事宣傳報道工作,其他業務部門和基層科、所、隊10人以內的要明確1名兼職宣傳報道員,10人以上的要明確2-3名兼職宣傳報道員,各級刑偵部門照相攝像的技術員為兼職的宣傳報道員。
各級公安機關要采取措施,加強對宣傳干部和兼職宣傳報道員的素質培訓和崗位練兵工作,不斷提高宣傳干部和通訊報道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公安宣傳干部必須堅持“隨警作戰,服務中心”的原則,要把宣傳報道公安中心工作和業務工作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對公安機關的重大舉措,發生的典型案例要聞警而動,攝像、照相、文字都要跟上,進行及時、準確的宣傳報道,讓公安新聞宣傳成為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直接戰斗力。
2、全面提升公安新聞宣傳裝備水平。
市局新聞中心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增配專業廣角數碼照相機1臺,便攜式筆記本電腦1臺,新聞采訪車1輛。
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和交警、巡警、特警、刑警等大警種政工宣傳部門要配備攝錄一體機、照相機、錄音筆等基本裝備,解決采訪期間的交通工具。其它業務部門和基層科、所、隊要配備照相機、錄音筆等基本裝備。
(六)大力開展少年警營活動
在市局成功創辦3所少年警校的基礎上,各縣(市)區公安(分)局、支隊繼續聯合團市委、關工委、教委等部門,結合各警種和部門的職能,深入開展少年交警、少年特警、少年刑警、少年消防等少年警營活動,開設愛國主義、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公安業務實踐等方面的課程,經常性組織少年警校的學員,參與維護交通、消防檢查、網吧管理、小記者進警營采風等活動,加強宣傳力度,不斷擴大少年警校的范圍和影響力,將少年警校打造成公安特色品牌。
(七)充分利用社會團體資源,擴大公安宣傳影響力
充分利用市文學家聯合會、市音樂家協會、市攝影家協會等社會團體資源,加強聯系溝通工作,策劃、組織和邀請藝術家們進警營采訪采風活動,讓他們深入了解、挖掘、創作公安新聞宣傳素材,運用詩歌、散文、歌曲、話劇、攝影等藝術形式,將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的公安題材作品,搬上文藝大舞臺,活躍全市文化生活,擴大公安宣傳的影響力,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設立公安形象大使。
(八)完善公安新聞宣傳管理制度
1、實行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統一歸口管理制度。公安新聞宣傳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公安新聞宣傳統一歸口由公安新聞宣傳部門負責。
2、建立公安新聞采訪報告制度。未經公安新聞宣傳部門同意,公安機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新聞線索,公安民警不得擅自擔任新聞媒體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業務部門需要對外宣傳,邀請記者采訪,要由公安新聞宣傳部門統一安排。各級公安機關邀請省級以上新聞單位記者采訪或者接到媒體采訪要求,應當及時報市局宣傳部門,由市局宣傳部門上報分管局領導及上級公安機關同意后,方可進行采訪。
3、完善新聞稿件審核把關制度。各級公安機關要建立新聞報道審核把關制度,所有新聞稿件(含文字、圖片、圖像、錄音等)須受訪單位負責人審定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統一由公安宣傳部門向新聞單位提供。
4、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公安新聞宣傳制度。市公安局實行各級公安機關辦案單位對轄區內發生的一般案件報告縣(市)區公安機關新聞宣傳部門,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直接報市局新聞宣傳部門和市局指揮中心的通報制度。各級公安新聞宣傳部門要聞警而動,迅速趕到事發地點,配合業務部門協調媒體進行采訪。經公安機關領導和現場指揮員同意后,可以報道的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公安宣傳部門同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采取新聞通氣會,新聞會,新聞發言人等形式,及時新聞通稿,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5、建立健全網絡涉警輿情應對機制。發生網上涉警輿情時,公安機關要“第一時間”進入臨戰狀態,對網絡輿情宜疏不宜堵,按照及時、主動、準確、統籌的原則,講事實、善說服、不壓服,嚴守規程,審慎從事,爭取在“六個第一時間”將工作做到位。對失實的涉警負面輿情,可事后要求媒體致歉。對存在明顯錯誤導向,歪曲事實的,應提請媒體的有關主管部門進行處理。后果嚴重的,可通過法律程序依法維權。
(九)明確新聞宣傳考核目標
新聞宣傳上稿完成任務情況納入市局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市局根據省廳下達的任務指標,將具體任務數下達到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市局各部門,各單位、部門根據自身情況,將任務數細化分解到基層科所隊,將新聞宣傳完成任務納入市局年終考核,并列為必要考核內容之一,各縣、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市局各部門由主要負責人或政委負責,政工宣傳部門統一協調,科、所、隊政治教導員(指導員)具體負責。
(十)實行獎勵機制,重獎大稿要稿
各級公安機關要加大對公安新聞宣傳工作的投入,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撥出專門的宣傳經費,加強經費保障。市局按照《公安新聞宣傳獎勵規定》,個人稿費按照國家級1:3,省級1:2,地市級1:1獎勵,對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人民公安報》、《日報》等中央省市主流媒體上發稿的,給予稿費重獎,對頭版頭條、整版重點報道單獨予以記功嘉獎。在此基礎上,市局每年專門拿出2個記功指標和10個嘉獎名額,對公安新聞上稿成績突出者予以記功或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