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縣政高考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事關廣大考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安全與穩定。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我縣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突發事件,確保高考工作順利進行,依據《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細則》和《年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細則》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招生考試工作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辦好讓人民滿意高考的目標,按照上級要求,建立和完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切實維護高考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組織機構
成立招生考試期間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揮本考區內考試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教育局招生辦,具體負責協調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確保各環節緊密銜接。
2、形成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確保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有效控制,力爭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工作原則
1、安全事故報告實行考點主考負責制。
2、若發生突發事件,實行首見負責制。
3、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呈報人的報告后,必須及時如實上報,并緊急啟動應急處理機制。
五、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一)考試前,應急領導小組要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布置,以便突發事件發生時得到及時處理。考試期間,縣招生辦值班電話、值班傳真,必須暢通無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考試期間,各級應急預案小組成員的無線通訊工具必須全天開啟。
(二)凡考試期間發生在考點內、外的學生傷害事故、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試卷保密責任事故等,啟動本應急處置預案。
(三)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過程中,任何單位或個人因工作失職,不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應對緊急情況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應急負責人電話、報警電話:
公安局:
衛生局:
交通局:
城管局:
環保局:
供電公司:
無線電管理局:
火警電話:
縣招生辦公室:
六、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考試前后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1、運送試卷應配有專用車輛和備用車輛,如遇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必須緊急調用備用車輛及時把試卷送到考場。如遇重大交通障礙,應及時報告交警部門緊急疏通。
2、對漏封、破損或者其它影響正常考試的試卷,一經發現,試卷保密室負責人須立即逐級上報高考管理部門,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指定專人(兩人以上)進行技術處理,并如實記錄相關情況;對接觸外漏試題內容的人員應當采取有效隔離措施。
3、因試卷丟失、被盜或其它原因造成試題泄密,縣招生辦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擴散范圍,同時立即向上一級高考管理部門匯報,經批準后,立即終止在失密、泄密范圍內的考試。
4、試卷保密室負責人和值班巡邏人員未執行有關規定,發生試卷丟失、被盜、泄密、損毀、涂改等重大事故,須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嚴防擴散,并立即報告縣招生辦、公安和安全保密部門,同時逐級上報。對造成泄密、被盜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規追究其責任。
(二)考場偶發事件處理
1、考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依照《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實施細則》中的考場偶發事件處理預案執行。
2、網上巡查異常情況處置按省招委〔〕15號文件執行
(三)各類不可抗拒力量造成的各類突發事件處理辦法
1、發生火災
考點內應配備滅火器材,考試安全人員會正確使用。發生重大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同時考點主考應立即將情況逐級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若考場內發生火災,立即停止考試,并對監考人員、考生及相關人員進行安全轉移,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如有傷員,及時搶救或送醫院治療,對其它人員采取隔離措施,直到本場考試全部結束。
2、發生地震、洪災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發生上述自然災害,致使考生不能按時考試時,必須把師生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出相應安排及防范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采取隔離措施,直至本場考試全部結束。同時及時將情況逐級上報至省教育考試院。對可預見性的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做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將真實情況按照程序上報。
3、發生暴力侵害事故
考場若遇圍攻毆打考試工作人員、爆炸、投毒、綁架、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人為蓄意破壞的惡性事件,要及時報警,保護證據,控制現場,不準涉案人員離開考場,對其他人員進行安全疏散并逐級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并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有關部門提供相應證據或材料。
4、發生急性傳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
考試過程中如遇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具有感染危重疾病或流行性疾病的癥狀,應安排在備用考場,及時救治,并做好相關人員的隔離和防護工作。同時迅速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做好防止疫情擴散工作。對各類疾病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若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涉及的考生及相關工作人員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
(2)發生急性傳染性疾病考場要做到通風,并做消毒處理;
(3)無關人員盡量避免接觸急性傳染性病人;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無關人員進入,防止疫情擴大,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5、環境污染
當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考生,并做好考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中維護秩序,搞好自救,將有關人員采取隔離措施,直到考試全部結束。
6、發生停電故障
各考點考前要對用電線路檢修維護,排除隱患,配備備用供電設施。考試中發生故障,立即啟用備用設施并及時聯系供電部門搶修,確保考試正常進行。
本預案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