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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和市政府法制辦的精心指導下,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意見》精神,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較好地完成了省、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現將相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強組織、重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長效機制
我區十分重視依法行政工作,將依法行政作為建設法治政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在組織領導、安排部署、經費保障、督查考核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嚴格落實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堅持法制機構依法審大經濟活動程序、合同、協議等具體涉法文書,有效發揮區政府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作用。此外,區上還將依法行政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今年安排專項工作經費37萬元,為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街道、各部門普遍將依法行政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明確了主要領導為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行政執法部門參與配合,法制機構組織實施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今年初,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制定印發了《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確定了年度工作重點。區政府常務會及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任務的落實。同時,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定期報告制度,8月,區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審議了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報告。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機制。年初,我們按照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目標考核實施方案,對責任項目、責任內容進行了細化、量化,層層分解,落實靠牢,為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并在全年分別組織人員兩次對各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督查,切實規范考核程序,并注重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有效促進了全區各級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持續推進。四是提升依法行政執法能力,今年6月按照市上的統一部署安排,下發《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行政執法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從影響行政執法活動的源頭抓起,解決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程序,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二、夯基礎、多方位,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我區將依法行政能力建設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礎任務來抓,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不斷提升各級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思維與依法行政意識。一是學法常態化,堅持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全年共組織區政府領導常務會議集體學法活動6次,對全區各級各部門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帶頭作用。區政府法制辦購買《省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指南》等書籍500余冊,分發縣級領導和政府部門領導學習,為領導干部學法提供了高效快捷的途徑。印發《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落實公務員學法用法。邀請大學法學院倪國良教授在我區作了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題講座。組織全區領導干部參加省政府舉辦的2014年度第一期政府系統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講座,增強了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加強了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使各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得到不斷提升。二是培訓全面化,區執法局、區工商局等行政執法單位對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專題法制講座和培訓;全區則以開展第四輪持證執法工作為契機,對所有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專業及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參訓人員共1000多人。三是宣傳基層化,我們將法制宣傳的觸角從職級的高層向行政的基層延伸,按照“深入基層、貼近群眾、服務發展”的主題,結合“周周普法”活動和節假日,開展普法宣傳咨詢活動201場次,編制系列普法宣傳冊《農民學法用法讀本》、《軍人學法用法讀本》,發放普法書籍17000余本,宣傳材料100000余份,宣傳紙杯25000個,環保袋12000個,解答群眾疑問2100人次,受眾人數130余萬。創新宣傳載體,在瑞德摩爾首創普法宣傳戶外顯示屏,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播放普法宣傳節目,增強了普法宣傳的效果。同時,不斷強化法制信息報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加強信息報送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質量,注意收集整理各街道、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特色和亮點,及時報送,全年共報送法制信息223條,及時反映了全區依法行政工作動態。四是考核嚴格化,繼續加大對各級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力度,今年6月,結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對各部門和部分街道黨委中心組學法情況進行了抽查考核;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及工作人員的學法用法。
三、謀創新、保質量,全力把好依法行政源頭
規范性文件是政府管理的常用手段之一,也是依法行政的源頭,因此我們加大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力度,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不斷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認真履行報備職責,規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一)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區制定規范性文件嚴格按照起草、審查、決定和公布的程序進行,2014年,共審查新制定規范性文件草案7件,經審查后7件。在規范性文件制定過程中,區政府法制機構積極作為,努力創新,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在規范性文件起草環節,區政府法制辦將審查關前移,堅持前置審查,通過法制機構的提前介入,減少了工作環節,縮短了工作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的防止了審決倒置。在制定廉租住房管理、低收入群體生活救助、城鄉居民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時,堅持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做到既不突破上位法和政策規定,又充分體現了地方實際和群眾意愿,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國家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實到位。堅持“三審一簽字”制度,即必須通過法制機構前置審查、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文件簽發前由法制機構再行審核和政府主要領導簽發后執行,有效防止了規范性文件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和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義務的現象。在前置審查過程中,對于不同意見,各部門分頭調研,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再提出相關草案。在規范性文件的公布和實施環節,區政府及其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后,及時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和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備審監督。嚴格按照《省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的規定,對于區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2014年報備15件,報備率、報備及時率和報備規范率均達到100%。
(三)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目前和施行中的規范性文件都規定了有效期。及時對現行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在往年清理的基礎上,今年根據市上的相關要求,由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對全區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廢止規范性文件18件,修訂18件。通過清理,有力促進了政令暢通,維護了法制統一。
四、健機制、抓落實,積極提升科學民主決策水平
大力推進行政決策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今年區政府重新制定了《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對科學民主決策做出了進一步要求。堅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確保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和必經程序。一是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區政府在研究涉及社會經濟發展等重大事項時,采取專家論證、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列席討論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聽取民意,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現已完成《區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初稿并已向全區征求意見。二是積極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涉及土地拆遷補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或公共安全的重大行政決策前進行風險評估,從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幾個方面進行決策評估,最大限度避免重大行政決策失誤和由此可能引發的社會矛盾。三是進一步落實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問效制度。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及時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并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四是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自2012年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以來,歷經2年的不斷完善、規范、提升,率先建成集“選用專長化、管理規范化、保障全面化、考評績效化”于一體的“融合型”政府法律顧問團。政府法律顧問團成立以來,先后化解行政訴訟案件30多件,參與重大事項決策10余起,審點項目合同100多份,提供法律咨詢百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多舉措、求突破,切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我區通過界定行政執法主體,梳理執法依據,嚴格執法程序,規范自由裁量權限,落實執法責任,強化執法監督,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水平,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運行。
(一)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時清理行政執法資格,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年初,我們組織各級各部門開展了第四輪持證執法前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的清理工作,共清理確認全區現有行政執法主體68個,組織全區1099名執法人員參加資格考試,共組織執法人員網上考試4次21場,考試合格1044人,通過率達94.99%。現已發放資格證864個,真正做到了底子清、情況明。
(二)不斷規范行政執法程序。督促全區各級行政執法部門不斷規范行政執法程序,明確行政許可(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權力的運行流程,大部分單位結合執法工作實際繪制了執法流程圖。各級各部門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并將行政執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從源頭上預防了執法腐敗,提高了行政執法機關的公信力。
(三)持續推進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自《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實施來,全區各部門不斷完善行政處罰裁量的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全面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各行政執法部門共梳理出涉及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條款1800余項,分解細化量化裁量標準2000余項。通過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處罰行為,有效杜絕了行政處罰的隨意性,確保了行政執法機關公開、公平、公正的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四)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據全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第二次聯席工作會議精神,印發了《市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確定了聯席會議組成人員,明確了聯席會議及其辦公室的職責,制定了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建立“兩法”銜接重大行政處罰事項報備制度,初步建立起了我區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工作機制,提高了全區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水平。今年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一次,開展行政執法案件專項檢查活動一次。在實施此項工作中認真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今年收到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共114起。全區行政執法機關共向偵查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24件29人,批準逮捕的11件15人,移送起訴6案19人。通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不斷強化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督促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辦案。
六、暢渠道、重調解,積極有效化解社會矛盾
(一)積極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我們把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作為做好行政復議工作的著力點和突破口,將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都納入受理范圍。落實了行政復議權利告知制度,積極督促各部門對現行使用的行政執法文書進行了全面清理,凡是沒有載明行政復議權利告知內容的,全部予以修訂完善。2014年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2件,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中止11件。通過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糾正或撤銷違法及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了具體行政行為,強化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依法行政觀念。
(二)認真審理確保案件辦理質量。在復議案件審理的各個環節,我們注重書面審查與實地調查相結合,保證把每個案件辦成經得起檢驗的“鐵案”。堅持做到“八不維持”:事實不清不盲目維持;證據不足不湊合維持;證據收集不合法不勉強維持;是非責任不明不輕易維持;法定程序不完備不照顧維持;適用法律不當不推斷維持;超越職權不偏袒維持;結果顯失公正不遷就維持,不斷提高了辦案質量。
(三)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和訴訟活動。
2014年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共計42件,一審26件,結案18件,勝訴16件,二審16件,結案1件,勝訴1件。以區級執法部門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共計13件,勝訴10件。行政應訴率100%,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出庭2次,主動參與行政訴訟調解9件。行政執法負責人出庭或委托人出庭制度逐步得到落實。
(四)不斷夯實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發揮調解促和優勢作用。一是鞏固區、街道、村(社區)和樓院四級調解組織網絡建設,推進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企業調解組織的建設,將3454名人民調解員進行重新摸底,錄入人民調解員花名冊;二是按照“六統一、六落實”的標準(即銜牌、印章、人民調解標識、程序、制度、文書統一;組織、制度、工作、場所、經費、報酬落實),強化了對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的規范化建設和管理,對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等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進行規范,形成了規范化、多層次、廣覆蓋的調解體系。三是科學規范調解卷宗,做到了糾紛件件有卷可查,有據可查。四是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調解各類矛盾糾紛6044起,調解成功糾紛5792件,調解成功率98%以上。
(五)落實領導干部接訪包案,狠抓信訪積案化解。2014年區委書記、區長親自閱批群眾來信43件,預約定點接談信訪群眾15批138人次,化解率達96%。區級各領導親自包案疑難信訪問題72件,親臨一線調查研究,親自協調化解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并跟蹤督辦。截止目前,區級領導親自參與接訪34批306人(次),包案督辦重點信訪案件55余件,一大批如達玉萍、許鏗楓、王彩云等“骨頭案”、“釘子案”得到妥善化解。今年1-10月,區群眾來信來訪1735人(次),同比下降15.1%。發生群眾去市集體上訪12批352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批數下降8.3%,人數上升132.9%;發生赴省集體上訪5批144人次,與去年同期相比,批數下降66.7%,人數下降69.1%;進京上訪64人次,其中非正常上訪38人次,同比下降65.3%,重復進京非訪29人次,同比下降74.5%。
七、優環節、增效能,穩步轉變政府職能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構建高效政府。區編辦聯合區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全面深入到各政府組成部門廣泛開展調研,重點對政府部門存在的一些職責不清晰、職能有交叉、審批不優化等問題進行重點調研,梳理、優化問題30余項,在嚴格對照省市行政審批目錄的基礎上,形成了《區人民政府行政審批目錄表》,共梳理保留行政許可項目82項,行政備案項目28項,管理服務類項目16項,撤銷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8項。
(二)積極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構建服務型政府。我區全力推進區、街道、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區、街道兩級政務服務大廳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社區標準化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穩步推進。把大部分行政審批和接待、受理、咨詢、辦理、答復等工作轉移到政務中心集中辦理,在辦理過程中嚴格落實“一門受理、聯網審批、限時辦結”的運行機制。截止今年10月底,區政務中心累計受理各類申請事項45萬余件,其中即辦件29萬余件,承諾件16萬余件,辦結率為100%。中心各窗口也累計開展上門服務60余次,預約服務220余次,延時服務140余次,代辦服務10余次,得到了廣大辦事群眾的普遍認可和贊許。
(三)堅持便民主旨,踐行群眾路線。一是進一步壓縮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審批時限。區政務服務中心聯合區紀委監察局對入駐中心的各窗口辦事環節和流程進行梳理。以讓群眾享受到便利快捷的服務為目的,在合理化范圍內對部分事項辦理時限進行了壓縮,例如:將社保局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壓縮了15個工作日,醫保局城鎮職工特殊病長期門診審批及結算壓縮了10個工作日,執法局臨時占用道路申請核準壓縮了15個工作日;林業局森林、林木、林地權屬登記及證書核發壓縮了30個工作日;工信局小額擔保貸款由壓縮了5個工作日;質監局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新辦、變更、換證、遷入工作壓縮了2個工作日。據統計,本次壓縮工作時限共累計294個工作日,辦理提速30%以上,有效提高了窗口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為辦事群眾提供了便利。二是探索“一站式”全程代辦服務新模式。區政務中心從“企業登記注冊”業務入手,為傷殘軍人及為國家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打通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全程代辦服務。中心派專人負責與此項業務相關的工商、國稅、質監、刻章等窗口之間的業務流轉。申請人只需一次性提交所需資料,無需再跑多個窗口詢問辦理。例如,中心幫助一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完成企業注冊登記全套手續,用短短5個工作日辦成了原本至少需要15個工作日才能完成的事項,順利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登記證等證照,極大地方便了辦事群眾。
(四)全力推進政務公開,構建陽光政府。全力推進政務公開,在政府信息公開中,依據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斷擴展公開的內容,及時準確地公開各類政府信息。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32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社會公眾關注程度較高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發展規劃、教育、醫療、房屋拆遷、土地征收征用、市政建設、社保就業、環保安全等。同時,加強對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規范管理,對比較復雜的依申請案例,及時進行協調、會商,把答復工作做細做全。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公開的3起。
八、重實效、嚴問責,強化行政權力制約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行政監督工作,積極探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問責制度,有力促進了行政執法機關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一是加強監督。積極整合各種監督力量,加強內部層級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注重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監督監察機制不斷完善。聘請依法行政社會監督員、行風評議員8名,組織其參與監督活動。先后對24個街道、147個社區(村社區)、83家部門、22所學校及8個二級部門的作風紀律進行明察暗訪數百次,共查找出實際問題70余個。截止目前為止,區紀檢監察機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共241件。初核案件線索96件,自辦案件39件,立案案件17件涉及17人。其中:開除黨籍4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1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1人,行政記大過處分1人,行政記過處分3人,行政警告處分2人。二是開展專項督查。6月份,區政府抽調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召開座談會、查閱文件資料和行政執法案卷及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各行政執法部門2014年上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進行了全面督查,有力保證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務按期推進。在督查中,對各級行政執法部門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形成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復議四類行政執法案卷進行了評查,共抽取評查執法案卷70多宗,評查工作結束后,在全區范圍通報了整體評查結果。三是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區政府不斷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全面、正確、及時、公正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防止和糾正違法行為。要求區市各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等制度,不斷推進行政執法精細化管理,依據執法職權分解執法崗位,規范執法流程,突出程序控權,促進了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
一年來,盡管我們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和《決定》、《綱要》的規定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個別執法單位對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工作主動性、自覺性不強,各部門之間依法行政工作進展不平衡,存在層層弱化現象,依法行政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仍然存在。二是規范性文件備審制度還需進一步落實。各部門出臺規范性文件的隨意性較大,部分起草單位不遵守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查制度,直接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造成審查程序倒置;在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中還存在“重備案、輕審查”的傾向,部分起草單位不積極配合報備工作,不提供報備所需材料,導致事后監督環節缺失。三是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個別執法單位行政執法程序還不夠完善,基層執法重實體、輕程序、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粗暴執法等現象還時有發生。四是行政復議工作隊伍人員少,力量薄弱,缺少專職行政復議人員,影響了復議工作的正常開展。
2015年,我區依法行政工作將以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六項基本任務,結合區實際著重做好以下幾項任務。
(一)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一是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出臺《區重大行政決策制度》。二是組織相關部門全力推動建立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度,落實省上改革措施。著手對《市區法律專家顧問團工作規則》進行修改,建立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度,完成新一屆政府法律專家咨詢委員會組建工作。三是完成對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初稿及相關征求意見工作。
(二)規范執法行為,優化執法力量。一是健全“兩法”銜接機制,建立“兩法”銜接重大行政處罰報備統計制度,召開一次全區性的“兩法”銜接工作工作會議,著力整治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和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存在的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現象。二是持續推進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嚴格落實《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繼續推進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督促各行政執法部門不斷完善行政處罰裁量的適用規則和裁量基準,完成對自由裁量權實施細則、配套制度和監督措施,形成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長效工作機制,使自由裁量權力的行使規范、合理、科學。三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原有的《市區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及《市區行政執法責任制追究暫行辦法》進行修訂,統一為《市區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出臺并實施。四是建立行政執法人員動態管理制度,依托省行政執法人員證件管理系統網站完成對全區行政執法人員的2015年年檢工作,對不符合證件管理有關規定的人員予以清理。
(三)細化行政監督,嚴肅違法責任追究。以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止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罷免的問責方式和程序為重點,對問責方式和程序出臺相關適用細則。
(四)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行以各行政執法單位向社會公開執法依據、職責權限、執法程序、執法人員信息、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執法結果、救濟方式七方面信息為主要內容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于2015年年內初步建立全區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