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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縣地處南麓,全縣10鎮6鄉120個村16.5萬人,分布在總面積2332平方公里的“九山半水半分田”上,土地稀少,人均耕地不足1畝。隨著西康鐵路、西柞高速公路相繼建成和投入使用及柞小高速公路全面建設,縣域經濟呈現出由山區傳統農業小縣向以工業為主導的城郊型、開放型生態經濟強縣的跨越轉變,城鄉面貌發生巨大變化。同時,由于重點項目建設,大量耕地被占,失地農民劇增,生產生活難以保障。柞水縣正確處理國家重點項目建設與保障失地農民利益之間的關系,妥善安置失地農民,有效保證了重點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較好維護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一、基本情況
自年以來,柞水縣因西康鐵路、西柞及柞小高速公路建設、小嶺工業區大西溝鐵礦開發和旅游項目建設等重點工程征地2236.9畝,涉及5個鄉鎮14個村48個組,涉及農戶4169戶,15187人。分別占全縣總戶數、總農業人口的10.5%和11.2%。其中完全失地397戶1347人;部分失地233戶8537人。失地農戶生活困難的446戶1575人。一是國家建設征地。比如鐵路、高速公路途經乾佑河沿線4個鎮,征地最多、農民失地最嚴重的沙坪村現有人口884戶2740人,因鐵路及新城開發等失地農民達505戶1884人,人均土地不足0.17畝。二是城鎮建設征地。如新城區建設占土地1560畝,使884戶2740人失去了土地;羅莊村小城鎮建設征地23.23畝,致使16戶群眾全部失地。三是企業占地。如大西溝鐵礦開發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前后占羅莊村土地124.7畝,加之其它建設用地,人均耕地不足0.03畝。四是旅游開發占地。旅游項目較多的營盤鎮,正在開發的龍王溝等項目占耕地717畝,涉及108戶301人。五是工業園區占地。由于園區建設,有的村民小組人均土地不足0.1畝。六是移民搬遷占地。遷出地棄耕撂荒土地,遷入占用土地等等。為了妥善保障失地農民的正常生活,柞水縣以維護農民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以發展為前提,以再就業為核心,以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為底線,逐步建立經濟補償、社會保障、就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安置模式,實行多種途徑安置,促進失地農民就業,有效減小失地對農民生活的影響。
(一)宣傳教育,轉變失地農民就業觀念。把轉變失地農民的就業觀念作為安置失地農民的首要問題來抓,結合縣域實際,著重從經濟發展思路、產業調整方向、當地發展前景、個人生活保障等方面做好思想工作,推動群眾轉變就業觀念。同時,積極組織實施“陽光培訓工程”,聘請專業人員開展建筑、餐飲、勞務輸出等知識講座,舉辦涉游服務、勞動技能等創業培訓20余期,參訓人員1000余人,提高了失地農民的勞動就業能力。目前,失地最嚴重的乾佑河流域4鄉鎮50%農民能抓住西柞高速公路開通良機,積極從事服務業,興辦農家樂、加工豆制品和經營土特產品銷售等,90%受訓人員已經實現轉行,并獲得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
(二)嚴格管理,保證征地補償費足額到位。征地補償政策落實,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柞水依據當地實際,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為目標,落實相應補償措施。一是科學制定補償規定。征地前將土地、青苗、房屋、林木、附著物等財產的賠償標準和相關政策全面向群眾公布,給農民吃下“定心丸”。綜合考慮地理位置、農業產值、生活水平、人均耕地、升值潛力等因素,按市場價逐步提高了土地補償標準。柞小高速征用乾佑鎮石鎮村專業菜地,多方與建設方協調,補償費由每畝1.8萬元提高到3.9萬元,僅此項為該村爭取補償費600余萬元。二是實行集中安置。安居才能樂業,只有把拆遷戶的住所解決好,失地農民才有心思發展家庭經濟。我們實行集中統一的住宅小區安置,由城建、國土部門提前介入,做好規劃設計,并依據當地主導產業,鼓勵實施長效致富項目。比如柞小高速公路建設拆遷中規劃了6個集中安置點,統一配套小區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同時引導群眾發展“一村一品”,穩定失地農民生活。
(三)強化培訓,增強農民就業能力。采取政府牽線搭橋,設立勞動就業服務平臺,把勞務產業做大做強,拓展失地農民就業空間。勞動、扶貧等部門當好媒婆,走出去主動與外省用工單位聯系,把失地農民作為重點對象實施勞務輸出,確保其獲得能夠就業。年以來,每年組織“春風行動”大型用工招聘會,動員失地農民進城入企務工,成功安置就業500余人。設立失地農民職介服務窗口,免費為失地農民進行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成功指導就業300余人。每年組織失地農民赴疆拾棉3000余人,僅此項人均每年增收1000余元。
(四)就業扶持,加快失地農民轉移步伐。加快失地農民的就業轉移步伐,保證農民“失地不失業”顯得尤為重要。為此,不斷探索失地農民轉移途徑,切實加快“農民變民工變職工變市民”步伐,建立人力資源信息網絡,為失地農民就業搭建服務平臺。堅持“政府引導、統籌規劃、創新機制、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強了信息平臺和中介平臺建設,成立了由縣就業中心、鄉鎮社保所和村委會組成三級勞務信息網絡,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培訓介紹、就業認定、檔案管理、保險辦理等“一站式”就業服務,初步形成了市場導向、政府調控、運行規范的農村勞動力就業新機制。
(五)抓政策落實,擴大保障渠道。縣上制定優惠政策,積極扶持失地農民就業。堅持以“市場引導培訓、培訓促進就業”的方針,以縣勞動力就業培訓服務中心為依托,以其他部門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為輔助,不斷拓展培訓機制,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提高農民工的各項技能,在發展農家樂、就業安置等方面,給予失地農民稅收減免、證照辦理等優先優惠政策,調動失地農民積極性,促其發展新產業,彌補失去土地的收益,確保生活水平不下降。
(六)計劃征地,有效保護土地。堅持利用與保護并重,把節約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規范征地程序放在重要位置抓緊抓好。一是規范征地報批手續,嚴格按批準計劃供地。二是嚴管土地資源。嚴格保護農民經營土地的合法權益,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充分尊重農民的土地經營權,嚴守界定征地范圍,堅持土地用途管制,嚴格按建設項目、產業政策、用地定額指標等要求供地。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聯手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侵占、截留、挪用、拖欠、擠占土地補償費等嚴重侵犯農民利益的行為,確保“陽光操作”,專款專用于失地農民補償。
從全縣情況看,失地農民抓住“兩路”建設和礦區工程建設,用足用活各項政策,利用征地補償費經商、房屋出租、興辦農家樂、勞務輸出等,一改土里刨食”,轉變為經商戶,收入增加明顯,從征地前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在600-700元,提高到2006年底1500-1700元,是征地前的2.5倍多。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被征地農民73%的群眾生活未受到影響,生活水平未降低。但還有少數失地農民因安置途徑狹窄、謀生技能差等原因,導致無直接經濟來源,生產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響。一是安置辦法滯后,就業率不夠高。當前,安置失地農民主要采取貨幣補償的辦法安置失地農民,而安置標準相對低,失地農民獲得安置補償費少,并且一次性發放的安置補償費,數目畢竟有限,如沒有新的收入來源,坐吃山空,生活難以保障。實踐證明,這種安置方法難以有效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活問題。二是部分失地農民就業技能差,轉型就業困難。耕地目前仍是農村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生產要素,失去土地就喪失了最基本生活的物質基礎。大量耕地被征用后,對于部分一直以種田為主的農民來說,沒有其他技能謀生,生活就會陷于困境。據調查,全縣有10%的農民失地后情緒低落,部分思想閉塞、年齡偏大的失地農民就業難有門路,僅靠征地補償費難以維持生活。還有20%的失地農民靠打零工維持生活,生活并不富裕。三是失地農民培訓途徑單一,就業保障機制不到位。各鄉鎮農技校由于師資力量薄弱、培訓經費缺乏等原因,難以發揮應有作用,對失地農民培訓的效果不明顯。我縣目前最大的培訓基地——柞水職教中心而言,目前僅有農林專業技術人員3人,養殖專業技術人員4人,師資力量十分有限。加之財政困難,培訓經費嚴重缺乏,失地農民培訓所需的教學器材、儀器、基礎設施等配備滯后,難以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培訓需求。四是社會保障機制尚不健全,失地農民生計長效保障無著落。由于當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面小、標準低,失地農民沒有完全納入社會救濟和社會保障,部分失地農民自身“造血”能力差,就業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和子女上學也面臨較多困難,扶持優惠政策較少,項目資金不足等諸多問題,未能形成長效的失地農民保障機制。
三、幾點建議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利益分配機制。由于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主體資金來源于土地價值,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的高低,直接決定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高低。這就要求改進和完善征地補償制度,充分考慮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功能、就業與發展功能、社會保障功能等因素,明確界定農民的土地財產權,以土地市場價格為基礎,科學合理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提高失地農民失地收益。
(二)加強失地農民技能培訓。各級應把失地農民技能提高放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經常研究新情況和解決新問題,加強對農民的基本素質教育和勞動技能教育培訓,從思想、職業道德、擇業觀念、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等方面教育,使他們認真克服多年積淀的舊習氣,樹立競爭意識、市場意識,增強自我致富的能力,盡快拓展增收渠道,增加實際收入,確保生活水平不斷得到提高。
(三)努力形成強大保障合力。相關部門應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形成強大合力,打好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總體戰。如國土部門負責征地、拆遷的補償方案、土地復墾等項目實施等。城建部門落實好失地農民的住宅小區規劃和建設。勞動部門負責加大失地農民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促進就業。民政、社保、保險等部門負責失地農民的社會救濟、養老保險等,確保生活不出問題。扶貧、農行、信用社要積極制定和落實失地農民的產業扶持優先優惠政策,落實扶持項目資金等,推動失地農民發展新的產業。財政、審計、紀檢負責加強對征地補償資金管理、使用、發放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高效。通過發揮各方面綜合作用,為失地農民安置創造良好的環境。
(四)逐步健全社會保障機制。一是積極探索和建立失地農民社會救濟和保障體系。對失地農民中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困戶、五保戶,由民政部門列入救濟對象實行救助,列入低保范圍予以保障。對人均土地過少的農民家庭,可由關統一辦理“農轉非”手續,享受城鎮居民就業安置、低保、子女上學等待遇。二是要逐步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由社保、保險等部門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降低“門檻”,降低繳費比例,降低繳費基數,予以保障。對年齡偏大的優先投保,資金來源可采取政府土地收益中撥補一點,土地征用補償費中抵扣一點,失地農民自己繳納一點的方式來解決。三是要重視解決失地農民的醫療問題。衛生部門可選擇失地鄉村深入開展農村合作醫療改革,擴大失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障范圍,使其病有所醫。
(五)建立健全扶持機制。應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突出發展城鎮經濟,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構筑新的經濟框架,擴展新的就業空間,為保障失地農民就業創造條件。一是要依托主導產業搞開發。積極引導失地農民投身第三產業,鼓勵大力發展生態旅游農家樂,搞農副產品加工業、運輸業、石雕石刻業等項目。二是要鼓勵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對城郊失地農民,引導他們融入城市生活。凡在城區范圍內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由勞動部門參照鼓勵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核發《再就業優惠證》,扶持小額貸款,在政策范圍內減免相關稅費。年產值在50萬元以上,安排下崗職工50人以上的企業,實行掛牌保護。三是要對引資新辦企業征用土地的村組,盡量安排失地農民進廠務工。可以土地作資產入股,按股分紅,使農民獲得永久性收益。對小城鎮建設征用土地建立市場的,允許他們自籌資金優先進行開發,實現失地利益的長遠化。
(六)完善征地補償機制。認真落實《土地管理法》,在制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征地方案時,要結合被征地村組的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切實考慮農民長遠生計,合理核實年產值,合理提高安置補助費,全力保障失地農民利益。從長遠看,政府應當建立土地征用調節基金,每年從土地純收益中提留5-10%作為土地征用調節基金,用于對失地農民中困難群體的救助。同時加強土地復墾開發力度,酌情考慮失地農民實際情況,扶持失地農民提高有限耕地的質量,提高土地單產和產出率,在有限土地上做大文章,擴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