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禁止銷售與用劇高毒農藥的規定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等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高毒農藥。
二、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禁止在瓜果、蔬菜、中草藥材上使用甲拌磷、甲基異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環磷、治螟磷、內吸磷、克百威、涕滅威、滅線磷、硫環磷、蠅毒磷、地蟲硫磷、氯唑磷、苯線磷等劇毒高毒農藥。
三、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質監、衛生、公安、藥監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禁止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農藥經營者應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辦理農藥經營的相關手續,并到市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農藥經營活動。農藥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做到合法經營、守法經營。
五、全市蔬菜等農作物生產者使用農藥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農藥安全、合理使用的規定,積極使用生物農藥和安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不使用禁用農藥,確保蔬菜等農產品質量安全。
六、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生產中或市場中銷售的蔬菜等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對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產品,依法查封、扣押。
七、凡違反本規定,銷售或者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質監、衛生、公安、藥監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