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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月刊雜志》2014年第十三期
“裸官”人數越來越多,問題日益凸顯,并為一些腐敗分子向國外境外轉移贓款贓物、潛逃提供了便利條件。“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隨著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中國“裸官”人數越來越多,日益成為一種社會現象并為群眾所詬病。雖不是所有“裸官”都腐敗,但近幾年腐敗案件反應出“裸官”確是腐敗的高危人群。大量事實證明,“裸官”沒有后顧之憂,更易貪婪無度、貪婪無畏。“裸官”中的貪官不僅將大量資產轉移國外,造成國家資產的大量流失、難于追回,更由于“裸官”的家人或財產在國外,易受外國安全和情報機關的監控,極可能危及我國的國家安全。腐敗造成資源浪費和低效,推高市場交易成本,嚴重影響市場秩序;極大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破壞黨(干)群關系,是我國當前社會不穩定的主要誘因。十大以來,以習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以更加堅毅的決心和勇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必須全黨動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等重要論述。一年多來,中央對腐敗持續采取高壓態勢,進一步在從嚴治黨上打出重度“組合拳”。首先,進行反腐機構機制創新。一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這種制度安排對地方黨委形成了有力制約,使之不能輕易放棄對案件的查辦,這種改革極大地推動了腐敗案件的查處,加強了打擊腐敗犯罪的威懾力。二是嚴格巡視制度,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邁出堅實步伐,發現了不少腐敗案件的重要線索。三是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要求派駐機構要眼睛亮、耳朵長、鼻子靈,善于監督、敢于執紀。這些有力促進了紀檢機構執紀反腐能力的增強。其次,既堅持打“老虎”,蔣潔敏、李東生等省部級干部因貪腐紛紛落馬;又著力拍“蒼蠅”,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各種違紀違法案件。以上種種,有力地震懾了腐敗行為,遏制了腐敗蔓延的勢頭,為“治本”創造了條件、贏得了時間。中國當前反腐的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了讓人民群眾信服的新成效。
二、當前反腐敗面臨的挑戰
當前我國反腐敗斗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反腐的嚴峻性和復雜性。我國正處于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期,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法規、制度尚不完善,人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有待提升,反腐受到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水平和體制機制的制約,所以,反腐仍面臨以下諸多挑戰。
1、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權力尋租仍有較大空間。我國政府職能轉變雖取得成效,但與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仍不適應。政府與市場和社會的邊界仍較模糊,行政審批領域多,政府官員權力大,政務公開的質量和水平低,依法行政一定程度上落于紙上,不少時候都是官員尤其是“一把手”說了算,致使權力尋租空間較大,易滋生腐敗。
2、群眾和輿論監督渠道有限,群眾參與反腐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我國反腐由紀檢監察機構專職負責,但其人員有限,存在線索少、調查取證難等問題;如缺乏群眾和輿論監督,沒有社會的廣泛參與,反腐敗必將停留在較低水平。我國信訪、舉報等渠道偏于狹窄,對舉報人保護不夠,這都限制了群眾反腐的積極性,從而限制了反腐的廣度和深度。
3、貪腐成本低,懲戒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我國相關法規存在對腐敗行為定性含糊、界定不清、處罰較輕的規定,而在現實中,有些地方和部門更存在“官官相護”,將本是違法犯罪的問題當作違紀加以處理,即將貪腐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懲戒不嚴,一定程度上放縱了腐敗現象,腐敗行為屢禁不絕與違法違紀成本低有直接相關性。
4、官員的廉政意識仍較為薄弱,全社會的廉潔風氣和文化有待強化。很多地方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視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尤其是廉政品質)的培養、塑造和考核。總體而言,官員的廉政意識仍較為薄弱,更有些領導認為只要把經濟發展了,腐敗點沒啥,從而心安理得地腐敗。社會上也存在將腐敗份子看作能人的錯誤思想。全社會的廉潔風氣有待強化。
三、加強和改進當前反腐的對策建議
針對我國當前的腐敗現狀以及反腐面臨的諸多挑戰,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和改進當前反腐敗工作。首先,思想是行動的先導,錯誤觀念引發失范行為。大量案例表明,干部貪腐是從思想蛻化變質開始的,世界觀、人生觀錯位,價值觀扭曲,必然走向腐化墮落。突出廉政道德建設,強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舉。反腐必須堅持不懈地開展廉政教育,尤其要適應當今時代特點,不斷創新廉政道德教育方法,力戒流于形式的教育,把廉政意識作為領導必備的政治品質進行要求,還應將廉政品德以有效方式加以考核,使其真正成為頭腦中一條“帶電的高壓線”和從政底線,從而筑起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其次,大力推進法治反腐,完善權力監督機制。不加限制的權力,無法實現其應為公眾服務和為人民謀利的本質,所以,權力必須加以限制,只有實現真正的依法行政,才能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第一,需要完善廉政法律體系的建設,切實加強其執行力。要將黨的反腐意志轉變為全國人民共同遵循的廉政法律體系,通過法律進一步厘清政府、市場和社會的彼此邊界,推動依法行政,將政府權力從其產生至其運行的全過程均關在法律的“籠子”里,從源頭上減少腐敗。針對當前實際,我國應抓緊制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政務信息公開法》、《財政預算及決算公開法》等法規,依法規范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尤其應把制定出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作為廉政法規建設的首要任務,強化金融實名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等金融財務管理制度,并將其法制化,健全制度體系。第二,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對各級領導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責任予以科學界定,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并規定完善的責任制度,使其有權就有責、有權就受制衡。把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著力擴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范圍,積極創設支持和鼓勵群眾依法舉報貪腐行為的有效機制,暢通社會參與反腐敗的各種渠道,方便投訴舉報,加大對投訴舉報人的保護力度,堅決懲處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行為。
最后,加大對貪腐的懲戒力度,增大貪腐者的違法違紀和犯罪成本。必須在法律上規定打擊貪腐的嚴厲制裁手段并在現實中嚴格執行,讓貪腐者清晰地認識到其貪腐的后果必然是傾家蕩產、身敗名裂,是“得不償失”的,即貪腐者絕不能從其腐敗行為中最終獲益,惟其如此,才能突出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從而真正塑造起“不敢腐”的社會環境,更為創設“不想腐”的社會氛圍、形成全社會的廉潔文化打下堅實的社會基礎。
反腐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關鍵還是在于所講的“常”、“長”二字,一個是經常的常,反腐敗要經常抓,一個是長期的長,就是反腐敗必須長期抓。開展反腐斗爭,我們有自己獨特優勢,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最根本的制度和政治保證。只要我們堅定信心,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治理腐敗,就能夠較好地解決這個世界各國都存在的痼疾。
作者:陳永勝單位: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