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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農戶化解自然災害風險,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金融辦等單位2012年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2年政策性小麥、玉米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政府有關發展農業保險的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農業工作部署,以保障農業生產為目的,以農戶自愿為前提,逐步建立規范有序、覆蓋主要農產品的農業保險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開展農業保險試點遵循“政府引導、政策支持、依法合規、自主自愿、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
二、主要內容
(一)試點面積和區域
1.小麥:2012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政策性小麥保險試點,試點面積50萬畝。
2.玉米:2012年全市政策性玉米保險試點面積40萬畝,在陳倉區、鳳翔縣、眉縣、隴縣、千陽縣五縣區開展,其中陳倉區10萬畝,鳳翔縣10萬畝,眉縣5萬畝,隴縣10萬畝,千陽縣5萬畝。
(二)財政補貼資金安排
1.小麥:2012年政策性小麥保險執行財政與農戶共同負擔保費的原則。其中:政策性小麥保險每畝保險金額300元,每畝保費15元,按照財政補貼75%(其中中央財政承擔總保費的40%,省財政承擔總保費的25%,市財政承擔5%,縣財政承擔5%),農戶承擔25%的規定執行,每畝農戶繳納3.75元,財政補貼11.25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6.00元,省財政補貼3.75元,市財政補貼0.75元,縣財政補貼0.75元)。
2.玉米:2012年政策性玉米保險執行財政與農戶共同負擔保費的原則。其中:政策性玉米保險每畝保險金額280元,每畝保費19.6元,按照財政補貼75%(其中中央財政承擔總保費的40%,省財政承擔總保費的25%,市財政承擔5%,縣財政承擔5%),農戶承擔25%的規定執行,每畝農戶繳納4.9元,財政補貼14.7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7.84元,省財政補貼4.90元,市財政補貼0.98元,縣財政補貼0.98元)。
政策性小麥、玉米保險承保工作全部結束后,根據實際承保情況由市縣財政一次性補貼到位。
(三)時間安排
農業保險工作應按照試點品種的相應農時提前安排。玉米保險6月30日前結束,小麥保險10月10日前結束。
(四)承辦機構
2012年市政策性農業保險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牽頭承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農業保險試點工作覆蓋面廣、政策性強,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試點縣(區)政府要明確工作責任,迅速成立以縣(區)政府分管縣(區)長為組長,各縣(區)財政局、農業局、人保財險公司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區)人保財險公司,負責縣(區)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區)人保財險主要負責同志兼任。縣(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好小麥、玉米保險的補貼政策,保證補貼資金的及時足額到位,加強補貼資金的監管,確保專款專用;縣(區)農業局負責做好試點工作的小麥、玉米面積落實,協助做好小麥、玉米保險的承保查勘定損工作;縣(區)人保財險公司要從支持和服務“三農”的高度出發,認真做好承保、理賠各環節的服務工作,主動與試點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性小麥、玉米保險的試點工作,確保六月底前完成全市40萬畝玉米保險承保任務,十月十日前完成全市50萬畝小麥保險承保任務。
(二)落實資金,確保服務。
各試點縣(區)財政局要將應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設立專門科目,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保證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各縣(區)人保財險公司在政策性小麥、玉米保險試點工作中要嚴格按照當年確定的試點面積承保;要及時為農戶提供投保、防災防損、理賠等全方位的優質服務。
(三)加強宣傳,嚴格考核。
市金融辦要聯合相關部門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動員各方力量,有針對性地加大小麥、玉米政策性保險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的宣傳,引導廣大農戶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要加強對各試點縣(區)的政策性小麥、玉米保險試點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市保險協會負責農業保險運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及時掌握工作進度,溝通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