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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各黨支部:
為進一步深化我局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健全創建機制,推動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全面發展,現結合實際制定創建省第十三屆和省直機關第八屆文明單位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加強機關干部職工思想道德建設,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學習型機關建設,為促進“民族團結發展、宗教穩定和諧”、為推進我省科學發展、進位趕超、綠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主要任務
1、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理論和科學發展觀教育,強化黨性黨風黨紀意識,極構建黨風廉政建設懲防體系,明確建設目標、任務、責任,不斷加強班子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著重提高四個方面的能力:一是把握大局謀劃長遠的能力。二是聯系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三是綜合協調的能力。四是廉潔自律、抗拒腐蝕的能力。
2、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我局政治業務學習制度,在全局形成重學習、講政治、樹正氣的良好氛圍,開展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教育活動,切實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到日常業務工作中去,延伸到“八小時以外”。
3、加強隊伍素質教育。認真抓好干部隊伍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業務學習和崗位練兵等工作,弘揚團隊精神,打造出一支民主、團結、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隊伍。
4、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廉政教育,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工作作風,自覺接受監督,樹立良好的民宗部門形象。
三、職責劃分
根據各黨支部所聯系處室的不同,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職責劃分如下:
一支部:負責機關管理、政務公開、內外環境、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支部:負責法制宣傳、行政審批、綜合治理、信訪接待、民族團結發展等工作;
三支部:負責宗教界“雙創建”、宗教領域維穩等工作;
四支部: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的學習生活教育工作;
機光黨委(人事處):負責黨風廉政、組織人事等上述支部職責以外的各項工作。
四、組織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文明創建工作的責任,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與機關業務工作同抓共管。具體承辦處室要認真制定好創建工作計劃,切實抓貫徹落實。
2、完善規章制度。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大家有章可循、遵章守紀。
3、創優工作環境。繼續做好環境衛生工作,切實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做到環境整潔衛生,治安狀況良好,工作紀律嚴明,單位無事故隱患和案件,領導班子和干部職工無違法違紀行為。
4、開展各項活動。一是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升全局工作人員素質水平;二是開展黨性教育活動,每年堅持組織黨員開展1-2次有教育意義的活動,確保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三是開展工會活動,每年組織二次以上的健康向上工會活動,增強隊伍凝聚力和戰斗力。
5、加強責任考核。局精神文明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對局機關各處室和干部職工創建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工作結合機關年度業務考核進行。考核結果作為對各處室、個人年終評選評優的一項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