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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頓和規范我縣礦業開發秩序,堅決制止無證采礦、非法轉讓、亂采濫挖、破壞資源和環境等違法行為,建立規范有序的礦業市場,維護礦產資源國家的所有權益,保障礦產資源開采依法進行,促進全縣礦業持續健康發展,縣政府決定集中一個月左右時間,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整頓和規范工作。現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會議精神為契機,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實行開發與效益并舉、開發與環保并重、開發與安全兼顧的原則,依法行政,嚴格執法,著力解決當前礦產資源開發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把礦業秩序整頓與建設和諧、培植支柱財源結合起來,為全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作好資源保障和服務工作。
二、總體目標
通過全面整頓規范,使全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工作實現國務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提出的五個方面的目標。使所有礦產企業證照齊全,實行依法開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實現統一規劃、布局合理、提高資源利用率;進一步增強礦山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實現規模效益最大化。
三、主要內容
(一)依法整頓礦業秩序。一是對無證采礦、采礦許可證到期未進行延續登記發證的礦山企業依法予以取締。對超越批準礦界范圍越界開采的礦山責令退回本礦區開采并予以處罰,對非法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采礦權或礦產資源的行為堅決予以處罰。具體工作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二是對未按照縣安委會《關于印發整頓和規范非煤礦山開采秩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仍未申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登記或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一律予以關閉。具體工作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三是對未辦理水土保持方案、未取得水利部門頒發的水土保持合格證的礦山責令停業治理。具體工作由縣水利局牽頭負責;四是對未辦理環境保護審批手續的礦山限期辦理,在規定期限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關停。具體工作由縣環保局牽頭負責;五是對責令關閉停產的礦山企業一律實行停供炸藥、切斷生產用電。具體工作由縣公安局、縣供電總公司負責。
(二)合理規范采礦點。一是將《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確定的魯溪洞喀斯特溶洞自然風景區、太平山自然風景區、柘林湖自然名勝風景區、九宮山自然風景區、柳山(寧紅茶園)、陵巖漂流自然風景區列為禁采區,嚴禁設置采礦權;二是高速公路、省道、國道沿線兩旁可視范圍內,對已設置采礦權的礦山企業要逐步取締;三是對資源條件好、區位優勢明顯、交通方便、有利于規模開發利用的礦點,鼓勵按市場需求合理設置采礦權;四是對礦區相對集中連片的同類礦山企業,按照鄉鎮合理引導,部門依法指導的原則,鼓勵進行自主聯合,做大做強。
(三)嚴格礦業市場準入條件。一是按規劃要求設立礦山企業。今后對新要求準入的建筑用石料年產能力在5萬立方米以下礦山企業原則上不再審批發證;二是對縣城周邊新增粘土磚瓦項目不再進行審批發證;三是新設礦權必須由縣國土資源局報經縣政府審批后以招拍掛形式依法出讓;四是采礦權轉讓原則上應以招拍掛形式依法進行。
(四)切實加大稅費征繳力度。實行查帳征收與核定征收相結合的辦法,依法對礦山企業征收稅費,對過去拖欠和偷漏稅費行為加大清欠力度。每年礦山年度檢查時各礦山企業必須繳清上年度的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等規費,否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予年檢,確保礦山企業稅費征繳按時足額到位。自年起,各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補償費、采礦權價款必須向征收機關繳納,其他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征代扣。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20日至10月7日)。縣礦產資源開發領導小組主持召開一次專門會議,研究和部署整頓和規范礦業開發秩序的各項工作。各有關鄉鎮應根據縣礦產資源開發領導小組的部署作好本轄區內治理整頓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整頓規范階段(10月8日至10月23日)。嚴格按照整治工作內容要求,全面調查礦產資源開采、選冶、加工和經營企業的基本情況,重點查清其生產經營、審批管理、稅費上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各個領域存在的問題,并對發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有力措施依法進行處理。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24日至10月31日)。整頓規范工作基本結束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10月25日之前將工作總結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國土資源局),縣里將組織力量進行檢查驗收,對未達到要求的鄉鎮限期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整治和規范礦業秩序涉及面廣、難度大,是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一項重點工作,必須切實加強領導。成立縣整頓和規范礦業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監察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公安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民營經濟服務局、縣工商局、縣地稅局、縣國稅局、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由縣國土資源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礦業活動較多的重點鄉鎮,都要成立由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的整頓和規范礦業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區域內的整頓和規范礦業開發工作。
(二)加強督促檢查。縣礦產資源開發領導小組將組織專項工作督促組,對全縣礦業秩序整治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并對工作不力的鄉鎮、開發區、街道辦以及相關責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直至完成目標任務,嚴防工作走過場,確保規范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三)密切配合。這次整治和規范礦業秩序工作涉及的有關部門,必須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共同搞好這次整改和規范礦業秩序工作,全面落實有關法規政策的要求,確保全縣礦產資源整治和規范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