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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對我市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問題,提高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根據國家民政部、全國老齡辦等十部委《關于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政文〔〕150號)和省老齡辦、民政廳、財政廳關于《全省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方案》(老齡辦綜〔〕2號)通知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居家養老服務是指政府和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村),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的一種新型社會養老服務模式。目前,我市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44.1萬人,占全市人口比例13.13%。各類養老服務機構擁有2509張床位,僅占老年人口的5.7‰,絕大部分老年人在家中養老,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很大。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市場運作的工作方針,引入競爭機制,積極鼓勵社會、民間參與發展養老事業,逐步形成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村)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組織為載體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目標。力爭到2012年,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網絡基本建立,農村社區(村)依托鄉鎮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室)、老年學校等現有場所,通過完善服務設施、增加服務功能,力爭80%左右的鄉鎮(街道)擁有一處集院舍住養和社區照料、居家養老等多種服務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35%左右的行政村通過村民自治組織、老年群眾組織,開展以村民互助為主要內容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內容豐富,服務形式多樣。至“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社區(村)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市場化運作機制更加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數量不斷增加,不同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三)基本原則。要以政府主導與社會興辦相結合,引導和鼓勵企業、民間力量參與居家養老服務,不斷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程度;要因地制宜,切合實際,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傳統觀念相適應,與社區(村)人文環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適應,積極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要公益服務、福利服務、收費服務相結合,以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需要。
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主要任務
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內容是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為重點,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急等服務,同時兼顧老年人的多種需求,提供文化娛樂、學習教育、心理咨詢、代購代辦等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的組織方式:子女應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對子女外出的,居家養老服務站要與其簽訂居家養老協議;對子女因故無力照顧的老年人,可采取機構服務、專業組織服務、志愿者服務、義工服務、鄰里互助服務等多種方式。機構和專業組織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根據服務內容和老年人的經濟狀況,采取政府購買和個人繳費兩種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實行政府購買免費服務或低償收費服務,對有穩定收入且經濟情況較好的,可按市場價格有償收費。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和網絡。
1、建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市里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民政局局長為副組長,市老齡委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老齡辦。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居家養老政策和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居家養老服務中的重大事項和突出問題。具體工作由市民政局、老齡辦牽頭組織實施,組織、宣傳、計生、發改委、財政、人事、建設、規劃、教育、衛生、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稅務、文化、民宗、體育、廣電、共青團、婦聯、總工會、老年大學等單位要明確職能,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2、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在社區搭建“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上下聯動、部門盡職配合、各類為老服務機構協調運作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有條件的城市社區要積極構建居家養老的“十分鐘”服務圈。農村要創造條件,為居家老人提供便捷服務。
(1)鼓勵和支持社會養老服務、家政服務、餐飲服務等機構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通過選拔、招標、簽訂協議等方式,把服務質量高、服務信譽好、實力強的社會服務機構確定為居家養老服務和政府購買服務的定點單位,有條件的社區可通過開設托老所、老年人餐廳,為老年人提供方便、衛生、優惠的配餐、送餐服務。
(2)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應主動承擔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提供上門隨訪、送醫、送藥、體檢等優惠服務,建立健康檔案和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到2012年,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在城市達95%,農村達60%以上。
(3)為老年人提供文、體、教等服務。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活動,鼓勵老年人參與精神文化活動,盡量提供適合老年人活動的場所、設施等,指導老年人進行科學健身活動,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社區(村),老年人經常參加體育鍛煉達60%以上。重視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組織開展心理咨詢、心理輔導、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知識講座、書法繪畫和圖書閱覽等服務,到2012年,鄉鎮(街道)、村(社區)全面建立老年學校,全社會老年人入學率達15%以上。各級司法部門要積極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利的服務。
(4)組織志愿者、義工開展助老服務。組織志愿者或義工開展長期結對幫扶服務、企業助養貧困老人等活動,對空巢、高齡、失能等老年群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門服務,努力解決這些特殊老年群體在養老方面存在的困難。對確有需要的老年人,組織家政服務機構或專業服務人員上門進行生活照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專人上門包戶的方式提供服務。有條件的社區可開設老年人日間照料室,及時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
(5)開設社區信息服務平臺。在社區(村),應逐步建立為老服務熱線、緊急救援系統、數字網絡系統、鄰里互助系統等多種求助和服務形式,建設便捷有效的為老服務信息網絡系統。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老年人的日益增多的實際,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作為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統籌考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合理配置資源,探索適應當地特點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1、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新建居民小區、舊城舊村改造時,將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作為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并通過新建、購買、租賃,或改擴建現有的老年公共服務設施,以解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缺乏的問題。
2、合理整合現有各類為老服務資源。各部門設立在社區(村)的衛生服務所、文化站(點)、勞動保障工作站等為老服務機構,在社區(村)統一安排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興辦的公共服務設施應優先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社區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資源要優惠向老年人開放,以滿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學習活動的需要。
3、加快建設一批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大力度,繼續支持縣(市、區)社會福利中心和鄉鎮敬老院建設,可充分利用已建福利服務中心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活動。
(三)加強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建立專業服務隊伍。采取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保證居家養老服務用工需求。對居家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實行全員培訓,考試合格的發給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社區開展的居家養老服務,應設立一定數量的工作崗位,注重管理人員和護理人員,符合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給予辦理社會保險等。保證其有關待遇,切實維護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2、建立志愿者和義工服務隊伍。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志愿者組織,不斷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務制度;動員、鼓勵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居民、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
3、建立低齡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務“時間儲蓄”制度。本著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則,組織低齡健康老年人開展各種公益服務,對其服務時間和內容予以記錄,采取“時間儲蓄”的方式,作為以后轉換相應時間為自己免費居家養老服務。
(四)規范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管理機制。
1、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準入制度。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放寬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準入制度,鼓勵各類養老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服務機構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符合條件的,給予政策扶持,包括降低準入門檻,簡化登記程序,實行備案制度,創造寬松發展環境,推動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
2、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民政、老齡等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要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管,通過簽訂協議、合同等辦法,明確管理機構、服務機構和服務對象的權利、義務、責任,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
3、建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建立政府統一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具體對象和購買項目、標準、數量、方式等,由各地根據財力和實際需求情況進行確定。
三、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學制定規劃,持續有序推進。各級政府要將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業發展和社區(村)建設的總體規劃,科學制定本地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措施,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制度規定和工作要求,做到統籌安排,積極推進,健康發展。
(二)堅持試點先行,總結推廣經驗。按照省老齡辦、民政廳、財政廳關于《全省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去年在我市選擇4個城市社區、5個農村社區進行試點。各級各有關部門對實施試點單位要加強領導,按照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抓好試點單位試點經費保障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順利開展,為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積累經驗。
(三)有償優惠為主,政府購買為輔。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以有償、低償、優惠服務為主,政府購買服務為輔。各縣(市、區)要本著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適當普惠的原則,逐步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政府購買服務的對象主要是70周歲以上的城鎮“三無”(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無法定撫養人)人員、農村“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城鄉困難老年人。要積極提倡社會組織、社區組織、志愿者組織以及鄰里鄉親為高齡、失能、貧困、空巢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無償、低償服務。
(四)落實優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涉及廣大老年人切身利益,各級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投入一定資金,確保這項工作正常運轉。省上去年已下達各縣(市、區)試點經費3萬元,各縣(市、區)財政應相應安排配套經費,同時要為居家養老服務公共設施建設投入啟動資金。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機構,可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97號)、省政府《關于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機構的意見》規定,享受有關用地、用水、用電、用氣以及稅費方面的優惠政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可按照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就業困難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辦居家養老服務經濟實體,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還要與已出臺的有關社區建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衛生保健等政策措施的銜接,讓老年人受益。
(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發展氛圍。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家庭養老主渠道作用,促進家庭和諧、代際和諧,鞏固社會和諧基礎;進一步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質量。運用多種形式,積極宣傳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老年人樹立養老服務消費觀念。通過宣傳教育,強化公民尊老養老助老的社會意識,推動社會自覺關心、重視、支持、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形成有利于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社會環境。
(六)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居家養老服務是融社區服務和社會福利于一體的社會化服務工作,是一項系統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必須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宣傳部門要積極指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利用新聞、專題等形式,大力宣傳居家養老工作;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制定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順利開展;計生部門要負責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對獨生子女的老年人養老保障進行有關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并監管資金使用情況;城鄉規劃部門要把居家養老服務納入城市、農村建設規劃,在舊城改造、新村建設中,要優先考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問題;衛生部門在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要及時督促相關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居家養老服務醫療保健工作;司法部門要結合法律援助服務,加大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及提供法律援助優惠服務的力度;發展改革部門要爭取資金扶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將養老服務業及居家養老服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發公益崗位,扶持下崗人員和困難群體就業,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商部門要與民政、稅務等部門制定完善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興辦居家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程度,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加快發展;國稅、地稅部門要貫徹落實居家養老服務稅收優惠政策;教育部門要負責社區、村(居)老年人學習教育的指導和扶持幫助,鼓勵專業院校開設養老服務業課程,積極為社區、村(居)培養養老服務方面的人才,鼓勵院校學生志愿者深入社區、村(居)為老年人服務;文化部門要積極協調指導基層相關部門適時開展老年人文化活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體育部門要為老年人健身活動場所提供必要的體育健身設施,健全老年人健身體育組織,開展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共青團、婦聯、總工會要對高齡、空巢、病殘老人等特殊老年群體,采取上門服務、定期巡察等方式,并組織志愿者或義工結對幫扶,對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務;老年大學要繼續規劃發展各類老年大學(學校),為老年人提供學習、知識講座等服務;老齡委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綜合協調作用,抓好基礎調研,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交流,通報情況,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共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和老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更好地服務和保障海西和環三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