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街道環境綜治委實施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員會是負責街道轄區內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綜合部門,在街道辦事處領導和區市容管理委員會業務指導下,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對本轄區內的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工作負主責,并行使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比的職能。其主要職責有:
(一)組織貫徹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市、區市容環境管理的總體部署和年度目標,研究制定本轄區市容環境管理規劃、年度計劃及保證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本轄區內違法占道、違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法規、違反綠化管理規定及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工作。
(三)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開展群眾性的愛國衛生運動,負責居民區胡同、里巷、綠地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配合市、區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和違章查處工作。
(五)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施工擾民、干擾合法施工的協調工作。
(六)指導、推動社區居委會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發動群眾積極參加市容環境達標居民區建設,總結典型經驗,探索市容環境長效管理的新辦法。
(七)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群眾做好冬季清雪工作。
二、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的工作職權
(一)向轄區內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布置地區性、社會性、群眾性的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管理工作任務,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協調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成員單位和聯絡員,做好轄區內市容環境日常管理工作和行政執法工作。
(三)對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的成員單位和聯絡員履行管理職責,對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并將結果定期報街道辦事處、區市容委。
三、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組成
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主任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兼任,常務副主任由街道辦事處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街道城管科、綜合執法大隊地區中隊、環衛所、綠化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負責人及環保局聯絡員、交管支隊聯絡員、房管局聯絡員組成。
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下設辦公室在城管科辦公,辦公室主任由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常務副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城管科長、綜合執法大隊地區中隊隊長、環衛所所長、綠化所所長、工商管理所所長、公安派出所分管治安的副所長擔任。
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成員單位和聯絡員,受街道辦事處和各職能部門雙重領導,并在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統一組織下工作。
街道辦事處對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成員單位的負責人在履行地區管理的法定職責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其上級單位和區市容委。
四、街道市容環境綜治成員單位和聯絡員的工作職責
(一)綜合執法大隊地區中隊
1.宣傳貫徹有關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有關法規政令;
2.負責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負責對違反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4.負責對違反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未取得建設計劃文件,也未取得規劃許可證件的違法建設行為,或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5.負責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在集貿市場范圍以外無照經營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6.負責對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占用城市道路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7.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房管局聯絡員
1.宣傳貫徹有關房屋管理的法規、規章;
2.指導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貫徹有關市容環境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負責監督、檢查已實施準物業管理小區的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管理工作;
3.依據《**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市政府22號政令),聯絡并監督相關科、站對擅自窗改門等改變房屋結構和在建筑物上私搭亂蓋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4.組織、推動物業管理公司對實施物業管理和準物業管理的居民區生活垃圾袋裝密閉收集工作;
5.組織、推動實施準物業管理的居民區和未實行物業管理居民區的垃圾通道封堵及垃圾窯門改造的工作;
6.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三)環衛所
1.宣傳、貫徹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
2.負責本轄區內居民區的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環境衛生保潔、生活廢棄物、渣土的收集清運等工作;
3.指導保潔隊作業,聯絡并監督區環衛局的有關科、所、隊,為本轄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服務;
4.負責推動落實垃圾的袋裝、密閉收集和直運工作;
5.監督、檢查物業公司、準物業管理小區環境衛生工作;
6.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綠化所
1.宣傳、發動、組織群眾和單位開展愛綠護綠和認建、認養、認管等綠化工作;
2.負責居民小區公共綠地的衛生保潔工作;
3.組織好本街內全民義務植樹工作,并配合區綠委做好義務植樹考核工作及綠化費的收繳工作;
4.組織好駐街單位積極開展綠化工作并指導做好單位附屬綠地的養護工作;
5.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五)工商所
1.宣傳和貫徹有關工商管理的有關法規和政令;
2.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3.管理好轄區內的集貿市場;
4.圍繞市容環境綜治工作,為相關工商戶和企業辦理證照的遷移、變更、吊銷等工作;
5.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六)環保局聯絡員
1.宣傳、貫徹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令;
2.做好轄區內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區”工作;
3.做好轄區內環境擾民的信訪及治理工作;
4.做好轄區內的污染源調查及排污申報登記工作;
5.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七)交管支隊聯絡員
1.宣傳貫徹國家交通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政令,動員居民群眾和單位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
2.負責轄區內各類占路停車場(處)的管理工作,依法制止道路上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亂停亂放;
3.負責轄區內非法車輛的治理工作;
4.做好臨時占用道路、掘動道路的協調、監督、指導工作;
5.做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社區工作;
6.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八)公安派出所
1.宣傳、貫徹國家公共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政令,動員居民群眾和單位維護好社會治安;
2.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清理轄區內的廢舊、無主非機動車;
3.依據公安職責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執法過程中的保障工作;
4.依據《**市養犬條例》做好轄區內的犬類管理;
5.完成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五、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的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每月召開1次例會。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年度綜治工作進度和上級的工作安排,有針對性地研究決定區域性市容環境綜治工作的重點,制定月工作任務。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按照會議決定的工作內容,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抓好落實,對責任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督辦。
(二)協調會制度。協調會不定期召開,視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隨時召開。主要是針對轄區內市容環境方面出現的難點、熱點問題及上級交辦、督辦的任務,由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辦公室及時組織召集有關成員單位統籌協調,研究制定相關解決措施,并組織實施。
(三)工作報告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布置的工作任務(以任務單的形式下發),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以書面形式報告完成情況,街道綜治委將各成員單位報告的書面材料存檔,并將此制度列入對成員單位半年和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考核評議制度。街道辦事處每半年和年終組織對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成員單位和聯絡員進行全面考核,并成立考核組,考核組除街道辦事處,還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代表、社區居委會主任、居民代表等參加,由考核組拿出考評意見。區市容委將各街報送的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分別轉送各有關職能部門,相關職能部門以考核結果為依據,與個人目標獎掛鉤。
街道辦事處每年年終組織轄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對街道市容綜治委成員單位進行民主評議,將民主評議結果,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并做為單位評比先進的重要依據。
(五)責任追究制度。街道綜治委各成員單位和聯絡員,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對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街道辦事處和區市容委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由責任人所在單位或上級管理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六、街道市容環境綜治委的經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