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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集聚、企業集群、土地集約利用,確保用地計劃向新興產業項目、大項目傾斜,進一步促進我市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培植和壯大地方稅源經濟,現就2011年工業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制定如下意見:
一、工業項目用地的準入范圍
申請工業項目用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最新產業政策、省重點新興產業及我市產業導向;
(二)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用地定額標準和投資強度要求;
(四)符合環保、節能和安全要求;
(五)新增注冊資本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例不少于20%;利用外資的項目注冊資金不低于300萬美元,首期到賬不低于200萬美元;
(六)具備公司制企業法人資格。
二、申請工業項目用地的程序
申請工業項目用地依下列程序進行:
(一)由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請;
(二)市重大項目辦公室編制項目匯總表,并就有關手續辦理情況分別與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局、國土局、環保局、工商局、安監局、住建局、規劃局等部門對接核實;
(三)市重大項目辦公室根據對接核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提請市重大項目領導小組討論會辦,經會辦同意后方可辦理。
三、工業項目用地掛牌價標準
新上工業項目用地出讓統一按照11萬元/畝的價格進行掛牌并進行結算,需調用其他鄉鎮增減掛鉤指標的,掛牌出讓價增加1萬元/畝,用于對調出鄉鎮的獎勵。工業項目用地掛牌需提供廠區規劃建設平面圖。
四、加快推進工業項目建設
申報工業項目用地的鄉鎮政府(開發區)要大力協助做好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加快項目實施進程。對獲批準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億元以下的應在10個月內建成投產,億元以上的應在15個月內建成投產。項目批準后,在1年內仍未開工建設的,由市國土、稅務部門按規定征收有關稅費。對后期審核發現項目弄虛作假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獎勵。
五、對按約竣工投產項目的獎勵
項目申報的投資到位且建成投產后,由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向市重大辦申請審核驗收,經審核驗收合格后進行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補貼。經濟開發區招引的項目,由開發區財政全額補貼。審核驗收仍按市發改委《關于印發重大工業項目投資審核驗收工作制度的通知》(興發改發〔2011〕9號)執行。
(一)對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的,給予獎勵2萬元/畝。
(二)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2億元(含2億元)的,給予獎勵3萬元/畝。
(三)對固定資產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議確定的標準進行獎勵。
(四)對容積率1.0以上的工業項目,在上述基礎上,另行獎勵1萬元/畝。
對以上審核驗收的項目,經審核不符合有關要求的,降低直至取消該項目的財政獎勵資格;對審核后發現與申報時存在差異的,根據確認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對照相應幅度進行獎勵。分期投資的,按審核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享受相應標準的獎勵政策。
六、嚴格工業項目的布局管理
對擬申報工業項目用地的,需先行取得該項目的用地計劃。工業項目鼓勵落戶到市經濟開發區、戴南、張郭、昭陽、臨城、周莊、大垛、西郊、城東、陳堡、茅山、荻垛、竹泓、安豐、合陳等特色工業集中區。其他鄉鎮有用地計劃的,申報工業項目須持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書;沒有用地計劃的,除外資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外,原則上不再新增供地,鼓勵實行飛地開發。經濟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和部分鄉鎮工業集中區建設10畝以上、容積率1.2以上標準廠房,視同重大工業項目享受用地獎勵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