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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央和省市水利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縣水利改革發展,有力支撐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轉型跨越,結合省市水利改革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我縣實際,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
水利建設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環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統,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加快水利建設不僅事關我縣農業的快速發展和農民的持續增收,更關系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大局。
(一)水利建設為全縣經濟社會做了重要貢獻。改革開放以來,歷屆縣委、縣政府都高度重視水利工作,立足縣情實際,搶抓政策機遇,領導全縣人民全力推進水利建設,全縣水利改革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保障社會經濟作用明顯增強。幾年來,全縣共建成中型水庫1座,小(一)型水庫4座,小(二)型水庫4座,建成各類機井2910眼,發展水澆地面積36.24萬畝,農業生產條件得到了全面改善,特別是實施節水灌溉27萬畝,占全縣水澆地面積的74.5%,探索創新了農業節水機制,促進了資源的節約利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投資近4000萬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41平方公里,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實施了大營灘水庫、海流圖水庫等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防災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特別是投資3.7億元,實施了總長24公里的玻璃彩河、東洋河生態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城市防洪標準明顯提高,防洪體系得到進一步健全;先后實施了332個村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從根本上解決了14.46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改善了生存條件,保障了人民健康。
(二)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刻不容緩。我縣是典型的資源性缺水區,水資源總量小、人均占有量少,全縣可利用的地下水資源總量僅4810萬m3,人均占有量僅177.3m3,遠遠低于全國、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同時,自然降水嚴重不足,多年平均降水量384.5毫米左右,干旱缺水狀況逐年加重,“農水”矛盾極為突出;同時,全縣農田水利建設滯后,防災減災能力差,農業靠天吃飯的局面還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已成為制約農業發展的主要瓶頸。特別是隨著城市建設步伐加快,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支撐保障能力不足的問題逐步顯現,已成為制約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深入推進,對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水利事業發展的要求將進一步提高,加快水利改革發展已迫在眉睫、勢在必行。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強力支撐全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市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部署,把水利作為我縣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準確把握縣情水情,按照“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科學管理”水資源的要求,堅持以發展高效節水農業、提高水資源利用率為核心,以推進民生水利、解決城鄉用水安全為立足點,以建設防洪抗旱工程、提升水利保障能力為支撐,以改革創新管水用水機制、提高水利管理能力為基礎,千方百計加大水利基礎設施投入,努力提高水利防洪保安、水資源保障、水環境保護和水利服務民生能力,保障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三、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水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好民生水利問題,實現共建共享;堅持“人水和諧,科學管理”。遵循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水資源;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著眼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統籌水利發展目標、速度、規模和水平,優先安排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項目,促進城鄉水利協調發展;堅持“遠近結合,分期實施”。綜合考慮水利工程任務當前的現實可行性和今后長遠發展的需要,堅持近期建設與遠近發展相結合,分期實施,先急后緩,按步驟組織實施好項目建設;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會協調合力治水的局面;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體制”。立足構建合理高效水管體系,加快水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破解制約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堅持“科學治水,依法管水”。堅持科技興水,加快水利現代化發展;用現代治水理念、先進的科學技術改造傳統水利,不斷提升水利科技支撐能力。
四、目標任務
用5年左右時間,力爭在加強水利薄弱環節建設、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創新水利科學發展體制機制上有新突破。到2015年,全縣各項水利事業得到較快發展,水利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得到基本加強,基本建立起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水利支撐和保障體系。
1、發展保障水利。全面完成單晶河、七里河、石灣子、馬家村4座小(二)型水庫的除險加固工程,完成燈籠素河、大囫圇河等重點河道綜合治理,縣城區防洪標準達到50年一遇標準,河道防洪能力達到20年一遇標準,基本建立起抗旱減災服務體系和較完備的汛情旱情監測預警系統。
2、發展民生水利。解決農村12.3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實施“五小水利工程”,新修水窖455處、蓄水池45座。
3、發展效益水利。以膜下滴灌噴灌為主,以設施化、食用菌種植為重點,加快推進農業節水灌溉,力爭到2015年年底,農業灌溉用水利用率達到85%以上,綜合灌水定額從350m3/畝減少到180m3/畝。
4、發展生態水利。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50平方公里,改造壩頭區坡耕地5萬畝,基本建成壩上區域最具典型意義的生態修復示范區。
5、發展城市水利。縣城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85%以上,中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城鎮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超過90%。
6、推進改革創新。農業用水新機制全面實行,水資源統一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基本建立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水利對經濟社會發展支撐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7、強化服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縣鄉村三級水利專業化服務隊伍體系,基層水利技術服務站進一步完善、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五、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一)加強水資源監測。縣水利部門要以水文站為基礎,整合相關設備、機構、人員等資源和力量,對全縣地下水資源變化情況進行嚴密監測。特別是要建立農田灌溉智能監控系統,在縣一級建立農業用水管理服務中心,在各個鄉鎮建立農業用水管理服務站,全縣1100多眼重點農田灌溉機井及縣城部分工業用水井全部配置遠程監控設施,在全縣各區域布設地下水監測點42個,在縣水利綜合服務中心配置國際最先進全數字顯示大屏,通過網絡實現數據共享、遠程管理和實數實時采集,全程準確監測和顯示地下水位變化、土壤溫度、土壤濕度、土壤墑情等各項信息,實現科學用水。縣財政要撥付專項資金配置監測設備、配備專業人員充實力量。
(二)強化水資源管理。一是加快水務一體化管理。以實現涉水事務統一管理為目標,強化城鄉水資源統一管理,對城鄉供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環境治理和防洪排澇等實行統籌規劃,協調實施,建立事權清晰、分工明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的水資源管理工作機制,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二是嚴格控制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實行用水總量控制。縣水利部門根據我縣水資源實際可利用量和區域分布,科學核定各鄉鎮、各村、各戶全年用水量指標,按指標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同時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推行“打井取水縣長審批制、取水許可制和水資源費征收制”等三項制度,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用水。實行用水效率控制。縣水利部門要盡快制定區域、行業和用水產品的用水效率指標體系。積極調整農業內部種植結構,大力發展節水、旱作、高效農業,加大節水技術力度,限制高耗水性工業項目建設,以農業抓灌區,工業抓園區、生活抓社區為重點,店面結合,建設節水型社會。實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從嚴核定水域納污容量,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加快完善水功能區水量水質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制定限制入河排污總量年度目標任務,加強入河排污口登記、論證、審批及監督檢查工作,對現狀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水功能區,禁止新增入河排污口。三是強化水行政執法。完善水事糾紛預防和調度機制,保障水事秩序和諧有序,落實水事糾紛調處責任制。整合執法力量,加大水行政執法力度,特別是要組建專職水行政執法監察大隊,嚴厲打擊非法打井取水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各類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抓緊建立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縣鄉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把水資源管理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加強水量水質監測能力建設,為強化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撐。
六、加快推進水利重點工程建設
以轉變觀念為先導、以項目建設為載體、以增加投入為保證、以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典型示范為引導,搶抓機遇,統籌謀劃,分步推進,突出重點,全面推進水利重點工程。
(一)加快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劣實農業發展基礎。以中東部鄉鎮為重點,加快推進以膜下滴灌為主的高效節水改造工程建設,逐步取代渠灌、管灌等低效節水灌溉模式。其中,2012年重點在饅頭營、張北鎮、郝家營、三號、戰海等鄉鎮建設一批示范性強、影響面廣、帶動效果好的示范性工程項目,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4.5萬畝,沿張化線及旅游路、207國道、張三線和張沽線等主要線路,建成總面積達5萬多畝的“六大節水示范區”,打造節水農業新典型。
(二)加快人畜飲水工程建設,提升人民生活質量。“十二五”期間,依托國家飲水安全項目,以解決高氟水、苦咸水、水量不達標為重點,綜合運用單村和聯村集中供水方式,解決國家規劃內剩余的12.3萬人飲水安全;建立健全縣、鄉(鎮)農村飲水安全管理組織,落實管理責任主體,完善工程運行管理和維修養護機制,著力提高進村入戶率,確保工程建的成、管得好、用得起、發揮長期效益。
(三)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全面改善生態環境。依托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項目,綜合運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以小流域治理為單元,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積不得少于20平方公里,實施燈籠素河上游水土保持項目,治理水土流失50平方公里,到2015年,全縣實現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50平方公里;在壩頭沿線按坡度分類進行梯田改造5萬畝,基本建成壩上區域最具典型意義的生態修復區。
(四)加快防洪抗旱工程建設,提高防災減災能力。爭取全長48公里的燈籠素河、大囫圇河河道綜合治理盡快立項實施,全面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全面完成單晶河、石灣子、馬家村、七里河4座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大幅度降低水庫病險率;加強對現有水源的管理,新修水窖455處、蓄水池45座,最大限度地多引、多提、多攔、多蓄水,切實提升抗旱減災能力。同時,進一步整合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資源監測體系,構建聯通上下級、覆蓋所有工程的水利信息及防汛抗旱網絡。
七、加強水利投入和政策扶持
(一)積極爭取國家項目資金。發改、財政、水務等部門要認真研究并搶抓國家加大水利基礎設施投入的政策機遇,超前做好水利規劃和重點項目前期工作,編制一批針對性強的水利重點項目,進入國家和省水利投資計劃,爭取更多的省級以上水利項目資金投入。國家和省級水利投資主要保障關系民生和全縣骨干水利工程建設,其他水利工程以縣鄉投入為主。
(二)多渠道籌集水利建設資金。水利建設項目要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保障作用,努力調動社會各方投資水利建設的積極性,形成政府和社會協同治水興水的新局面。縣鄉(鎮)政府要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對水利的投入,今后10年縣財政年均水利投入要比2010年高出一倍。要突出以下四個渠道,多方籌集水利建設資金:一是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縣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的水利建設資金,專項用于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和維護、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等。二是水利項目建設配套資金。按照國家省市要求,足額落實國家水利項目配套資金,其中農村河道治理工程縣級配套要達到40%,農村飲水工程配套要達到10%。三是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從征收的縣級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劃出15%,用于城市防洪和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依法收取的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各項水利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用于水利項目建設、維護以及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管理。四是社會民間投資。各級政府要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引導企業、民間資金等投資水利項目建設。鼓勵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購買、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水利項目建設、管理。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按照“先建后補、誰積極支持誰”的激勵機制,通過直接、間接融資方式,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
(三)加強水利建設金融支持。各級政府通過注入水利項目資本金等方式,引導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擴大水利項目的信貸規模,其中,各類小額貸款資金要優先用于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各級政府和水利部門要積極拓展與各類金融機構合作的深度、廣度。
八、深化水利體制機制改革
(一)創新農業用水管水機制。在全縣范圍內推廣以“定額管理、階梯收費、建立基金、協會運作、合作服務、普惠于民”為核心的農業節水新機制,到2012年年底全縣全部實行農業用水新機制。水務局、農工部、農牧局等相關單位積極協助重點鄉鎮抓好節水機制創新和水制改革,成立用水者協會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符合本鄉鎮實際的、《農村用水管理制度》、《節水基金籌集使用管理辦法》、《農民用水者協會章程》等用水管理制度及農民專業社各項規章制度,并做好手續辦理工作。
(二)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理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著力完善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機制。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好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其中小(一)型水庫及重點水利工程要納入縣水務部門管理,屬于已納入縣管理的公益性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人員爭取全部納入全額事業編制,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從水利建設基金中解決。其他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實行“縣鄉共管,以鄉鎮為主”的管理體制,其維修養護經費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全面推進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產權明晰、投入多元、社會化服務的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的成、管得好、用得上、長受益。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農村水利設施管理辦法》,明確管護主體和責任人,確保已建工程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工程效益。
(三)健全基層水利管理與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職能明確、布局合理、隊伍精干、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要加快鄉村基層水利隊伍建設,每個鄉鎮都必須建水利技術服務站,強化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利科技推廣等公益性職能,理順“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管理體制,按規定核定人員編制,配備專業水利技術人員。進一步推進農村用水協會組織建設,每個村都必須成立用水者協會,建制村應配備1—2名村級水管員,負責村內小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維護。積極開展縣、鄉、村水利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實現培訓工作常態化,強化農村用水合作組織能力建設,逐步把鄉、村水管機構培育成為基層小型水利工程監管、用水和管水的主體。
九、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對水利工作的領導,實行防汛抗旱、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農田水利建設和小農水工程管護鄉(鎮)長負責制。各級、各部門要把水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行政領導任期水利工作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加強督查考核。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作為農村基層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內容,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二)強化責任落實。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水利行業管理,擔負起水利建設和改革的重任,完善水利規劃、做好前期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加強水利工程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輕重緩急安排好年度投資計劃,并積極做好項目爭取工作;財政部門要根據當年預算資金的安排和水利工程建設進度,及時調度資金,保證工程用款;國土資源部門要優先保證國家和省重點水利工程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指導項目單位及時辦理工程建設用地報批手續;河道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東洋河、玻璃彩河等重要河道的管理,確保河道暢通和防洪安全。宣傳、公安、農業、民政、環保、交運、科技、旅游、林業、國資、審計、供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各自職責,積極支持水利建設,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三)加強行業建設。適應水利改革發展的新要求,大力引進、培養和選拔各類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流動和激勵機制,加強水利技術實用人才培訓,加大基層水利職工在職教育和繼續培訓力度,切實增強水利工程設計、建設管理、防汛抗旱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職工隊伍素質。
(四)營造良好氛圍。加大力度宣傳縣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水利建設。把水情教育,作為各級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的必修內容。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水利建設的重大意義,報道工作中涌現的好典型、好經驗,營造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