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小餐飲衛生治理與規范化工作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小餐飲行業的衛生整治與規范工作,鞏固和擴大近幾年來餐飲消費領域食品衛生專項整治成果,進一步完善餐飲衛生長效監管機制,根據省衛生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全省十小行業小餐飲衛生整治和規范工作的通知》和《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義烏市“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經征求市工商局等5部門意見,現就做好我市小餐飲行業的衛生整治與規范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解放思想、創業創新”總戰略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按照構建民本衛生、和諧衛生的要求,以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扶優與治劣相結合,消除餐飲行業的食品安全隱患,逐步提升餐飲行業整體衛生水平。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鎮(街)為主負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以塊為主、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快推進小餐飲整治規范工作,著力改善農村餐飲消費環境,保障餐飲消費安全。
二、目標要求
我市小餐飲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行動的主題口號是“萬家小餐飲,三年大改觀”。餐飲業全面建立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制度、餐飲業衛生信息公示三項制度。小型餐飲業達到“布局基本合理,設施基本齊全,制度基本完善,衛生基本達標”的目標,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型餐飲業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餐飲服務業有序發展。具體分三年組織實施,各年度目標任務如下:
2011年工作目標:摸清全市小餐飲的的基本狀況,建立完善監管檔案;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衛生監管制度;完善各類小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條件,規范經營場所,明確基本的衛生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查處食品衛生問題突出的餐飲單位;制定小餐飲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在各鎮(街)結合創建食品安全示范鎮,開展小餐飲全面整治,同時抓好各鎮街的試點工作。試點區域內達到“五個100%”的目標:即小餐飲建檔率100%、無證照經營及違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為的查處率100%、小餐飲單位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簽訂率100%、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率100%、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臺帳建立率100%。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小餐飲整治經驗,開展“小餐飲示范店”活動。
2012年目標:全面開展小餐飲整治行動,組織召開現場會,充分發揮示范區(點)的典型規范作用,全面推動小型餐飲行業按照衛生要求開展經營活動,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具體包括:扶植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小型餐飲單位提升衛生水平,提高量化等級;改造基礎條件較差的小型餐飲單位達到基本衛生要求;關停轉化達不到基本衛生要求的小型餐飲單位。同時,對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加工經營條件惡劣、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以凈化全市餐飲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3年目標: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小餐飲整治成果,基本消除餐飲業存在的突出衛生安全隱患,使全市小餐飲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環境整潔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帳并試行進貨驗收;餐具消毒、保潔;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農村餐飲食品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小餐飲食品衛生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農村餐飲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對象。經營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餐飲店、農家樂、幼兒園及中小學學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通稱“小餐飲”(下同)。
(二)重點區域。市區及城鄉結合部、城中村、鎮街所在地和小餐飲行業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證照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三)重點問題。無證經營及“臟、亂、差”等衛生問題,具體包括:無證或不按照法律規定、從事餐飲經營的行為;加工供應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餐飲食品。
四、職責分工
根據《義烏市“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實施意見》精神,由市衛生局牽頭,工商、建設、食品藥品監管、環保、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負責全市小餐飲行業的專項整治和規范工作,具體分工明確如下:
衛生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工作。對轄區內小餐飲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并完成建檔;依法對小餐飲單位實施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工作。
工商部門:切實做好對餐飲單位的注冊登記工作,及時對無照餐飲單位進行疏導、查處、取締。
建設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對項目部工地食堂的管理,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辦理健康證明。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環保部門:對新審批餐飲項目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要求,辦理環評及審批手續,規范建設廢水、廢氣、廢渣處置設施。對原已審批餐飲項目,完善環保治理設施,規范排污,對涉及環境違法的經營單位依法查處。
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城市飲食服務業排污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對用于餐飲經營的違章建筑以及超出門、窗進行店外經營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五、工作安排
根據市政府對“十小”行業整治工作的總體部署,小餐飲整治分三年組織實施,其中2012年、2013年整治工作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1年8月底前)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整治重點。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成立工作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確定試點鎮(街)。
(二)調查摸底培訓階段(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調查掌握全市小餐飲的基本情況,建立監管檔案。確定試點鎮(街),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劃片包干為主要形式的片巡警制,明確轄區內條和塊的監管責任領導及責任監督員的工作職責和考評機制,在責任區內實行網格化的監管模式。開展小餐飲業主及從業人員培訓,做好整治前準備工作。
(三)試點整治階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在試點鎮(街)小飲食店、小農家樂、小飲食攤群、幼兒園及中小學學校食堂等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飲業衛生許可條件》、《浙江省“農家樂”餐飲衛生許可條件》、《浙江省小型幼托機構食堂衛生許可條件》和《浙江省鄉村小學食堂衛生許可條件》規定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中可結合實際對小餐飲衛生許可條件中的“切配烹飪場所面積”和“食品處理區和輔助用房與餐廳面積的比例”作適當調整,但切配烹飪場所面積不得小于5㎡,比例在1:4之內;小餐飲單位涼菜間的預進間及餐飲具清洗消毒間可不作要求,但必須設置餐飲具清洗消毒專用區域;“衛生組織制度”可作適當簡化。提高小餐飲整體的衛生條件和管理水平。對一些基本條件不具備,衛生設施極差的農村小餐飲店必須予以取締,解決一批食品安全隱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餐飲衛生問題。要注重典型示范,開展創建“鎮餐(街)飲衛生示范街”、“農村小型餐飲食品衛生示范店”、“農家樂食品衛生示范店”、“農村中小學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示范單位”活動,樹立典型、總結經驗,為2012年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打下基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根據《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義烏市“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在與市工商局、建設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綜合行政執法局溝通協調基礎上,決定成立全市小美容美發足浴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成員:市衛生局、工商局、建設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市衛生監察大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衛生局,由衛監疾控科科長陳永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市衛生監察大隊大隊長陳丹譽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專項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導、檢查驗收,資料的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文件的起草印發,有關會議的安排落實。
(二)部門配合,形成合力
在整治與規范中,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緊緊圍繞工作目標,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要調動和發揮有關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對餐飲經營活動的行業管理。
(三)堵疏結合,分類治理
認真落實市委“兩創”總戰略,把整治工作與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義烏”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要求,正確處理好兩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既要整治問題嚴重的餐飲單位,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的問題嚴重的餐飲單位,又要整改幫扶一批小餐飲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要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飲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
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輿論引導。要深入農村、社區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小餐飲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健全信息和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通過新聞會等形式,及時小餐飲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成功經驗,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對公民的監督權實施有效保護,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總結,暢通信息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為及時掌握全市工作進展情況,各部門要將有關整治與規范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市衛生局。衛生監察大隊從8月份開始,每月底向衛生局報送一次全市工作動態及匯總一次本轄區專項行動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