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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衛生院、社區服務中心:根據省衛生廳《省衛生廳關于開展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打基礎、促規范、重內涵、上水平”的總體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基層醫療單位開展以“加強內涵建設、規范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為主題的管理年活動,以此為契機,全面推動基層醫療機構管理上新臺階,現將“管理年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
(一)成立區衛生局管理年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二)職責:主要負責管理年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等日常事務管理,制定管理年活動工作方案、督導檢查辦法與評價標準。
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工作部署(2010年12月—2011年1月)
1、區衛生局召開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啟動會,對2010—2011年管理年活動進行部署。
2、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會議及方案要求,全面部署,做好宣傳發動等準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2011年2月—2011年10月)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依據省衛生廳《省衛生廳關于開展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的通知》和《區衛生局關于開展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的通知》,制訂本單位2010—2011年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實施細則,成立領導小組,分解任務,責任到人。根據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內容和重點要求,組織開展管理年活動,安排好工作序時完成進度,確保管理年活動得到有效落實,工作目標得以實現。
(三)檢查指導(2011年6月—2011年11月)
1、2011年6月—2011年10月,區衛生局組織專家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評價,幫助解決基層醫療機構管理中具有傾向性和普遍性問題,確保實施效果。
2、2011年11月,區衛生局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管理年督導檢查辦法與標準,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督導檢查,形成督導檢查報告報送設區市衛生局,并推薦1~2個管理年活動先進單位。
(四)考核驗收(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迎接省市衛生局對我區管理年活動開展情況檢查評估,通報管理年活動總體情況,表彰先進單位,推廣先進經驗,推動管理年活動扎實、有序、深入地開展。
其它有關事項
各單位于2011年起,于每季度末將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區衛生局法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