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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敖江水源環境監察大隊,各重點污染源排污單位:
為加強重點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切實做好重點污染源的動態監控,確保重點污染源排污單位穩定達標排放,根據市環保局下發的2014年市重點監控污染源名錄,現將我縣轄區內2014年重點監控污染源名單(見附表)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抓緊落實。
一、各重點污染源單位應加強廢氣、廢水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和檢修,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尚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完善,以及未辦理竣工環保驗收手續的單位,應抓緊進行整改,限期在6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否則,我局將依法予以處理。
二、各重點污染源單位應配合縣環境監測站開展廢氣、廢水等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工作。監督性監測頻次如下:
1、國、省控重點污染源及列入年度減排核算期內COD、SO2治理工程減排項目廢水、廢氣監督性監測頻次為每季度一次;
2、污水處理廠廢水每月監測一次;
3、重金屬污染企業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企業排污口水質及廢氣、廢氣污染物及廠界無組織排放情況,每兩個月監測一次;
4、醫療單位廢水每季度監測一次;
5、其他市控重點污染源的廢氣、廢水每半年至少監測一次;
6已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污染源應按規范和要求實施同步比對監測,要求每季度進行一次比對監測。
三、相關監測要求按照市環保局下達的相關文件和監測方案執行。縣環境監測站應按時將季度或半年的重點污染源監測數據和統計結果上報市環境監測站匯總。
四、縣環境監察大隊和縣敖江水源監察大隊應加強重點監控污染源的環境監察,密切關注重點污染源監測情況,對超標排放的企事業單位及時查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