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占道水果攤點整治工作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執法中隊、機關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市容管理,維護良好的市容管理秩序,徹底杜絕水果攤點擠占道路占道經營的行為,區市容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水果攤點占道經營的行動,根據區政府對我區城市管理提出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就整治工作相關事實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次整治行動的領導,區執法局成立占道早點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成員由區局市容科、環衛科及各執法中隊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此次活動的組織領導、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整治時間
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圍
全區所有主次干道兩側的所有占道經營的水果攤點
四、整治內容和要求
1、有經營店面的一律要求其進店經營,禁止一切形式的店外經營。
2、附近有農貿市場的規勸其入市經營。
3、附近有已建成的經市局批準的水果疏導點的,疏導點位能容納的規范其進入疏導點規范經營。
4、對不具備以上條件進行經營的攤點堅決予以取締。
五、整治方式
各中隊集中力量進行集中整治然后由路段定崗執法人員進行長效管理。
六、整治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1月4日至5日)。制定水果攤點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子,組織執法隊伍,層層發動,落實工作責任制。對轄區內店外經營、占道經營水果攤點排查摸底,建立本底資料。向經營業戶下發整改通知書,加大宣傳力度,組織力量,廣泛宣傳,向廣大經營業戶和市民宣傳有關政策、法規,講清取締違章占道經營行為的要求,為這次集中整治活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6日至11月26日)。在宣傳動員的基礎上,由各執法中隊集中力量對所有未整改的店外經營、占道經營的水果攤點集中取締,發現一個暫扣一個。集中力量解決“釘子戶”及老大難問題,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難點地段。對無視勸告、不予整改、繼續從事店外經營、占道經營活動的重點戶,采取綜合執法等強制措施,堅決予以取締。
(三)長效管理階段(12月1日以后)。在集中整治基礎上,按照職責分工,城管執法中隊搞好日常管理,對重點路段、重點區域采取專人盯防,責任到人,實行劃片分段責任制;對其它路段區域,實行責任到人的及時巡查制。健全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七、監督考核
1、區市容局不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每周考核不少于2次并每月編發一期考核通報;
3、根據各辦事處整治情況依據道路考核辦法按百分制折算成績。
4、該項考核年底進行匯總納入各辦事處年度考核成績計分。
八、有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治理占道水果攤點行動是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工作要求的重要舉措,各辦事處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把思想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要求上來,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2、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治理占道水果攤點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將處罰與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確保整治工作穩定、有序開展。
3、加強督查,落實責任。各中隊要明確責任,責任到人,推動整治水果攤點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對治理工作中不履行、不正確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力,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