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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黨在各項會議中提出實施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要求對于領導干部實施自然資源的全面管理,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通過系統的管理減少經濟賬戶的發生,綜合審計委員會最近的審計實踐與審計實務,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存在的問題進行思考,并給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領導干部;法律制度;審計
近幾年來,由于于經濟發展方式面臨轉型帶來了經濟發展稍緩,對比過去,通過犧牲生態資源與環境帶來的社會發展已經導致了越來越多的環境問題,經濟問題。不難看出,生態綠色建設與經濟發展有直接的關聯,綠色發展的生態建設已經是不容忽視的事實。通過對領導干部進行自然資產方面的審計有助于國家轉變只重視GDP機制,注重經濟效益而忽視生態綠色建設的局面。但是由于經驗不足,時間較短的問題還有相關制度、人員及技術的不到位,在審計實務的現實實踐過程中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該項審計工作主要是針對領導干部所展開的,對其任職時所管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資產以及與自然資產相關的財政收支活動進行的審計。該項審計工作的關注點主要在于領導干部在職期間管理與決策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環境效益等。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一種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同時也兼顧了環境審計,旨在促進自然資源保護的全面有效履行,各級部門的執法水平有效提升。審計的對象主要是管理自然資源資產領導干部,既包括地域領導干部,也包括國有企業的領導負責人。與此同時,該項審計政策將作為領導干部的考核依據之一,以此決定是否任免和懲罰。通過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的自然資源資產方面的離任審計,既能夠對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對于自然資源資產的管理和開發利用有所制約,避免領導干部唯利是圖,一味地注重任職期間績效的增長,數字的光鮮而破壞生態環境,損壞自然資源資產,也能夠促進實現社會生態文明與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的局面。本文主要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方面入手,通過了解自然資源資產的審計制度,得到思考感悟;分析政策實行的缺點,指出其問題所在,將問題一一對應給出建議,希望對于領導干部的環境審計制度能夠得到改進,更好的實施,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效益同步增長。
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務操作中存在的問題
1.相關審計法律法規不完善審計機關一般是作為政府的執法部門而存在的,隨著十八大的召開,現如今對于審計執法部門的要求標準是愈加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審計監督的意義也更加深遠。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以領導干部為客體進行審計,從大項方針的趨勢來看,雖然此項審計工作中已經在江蘇、內蒙、山東、湖北等地進行了試點工作,也出臺了相關試點方案,但是到目前仍然沒有較為完善的法律政策以及準則。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等對于國家的財政,稅務,以及涉外事項都有一系列的詳細規定,但是對于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這一部分卻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這期間,各個試點地區頒布的試行方案也僅是浮于表面,較為淺顯地提出審計宗旨、目標、要求、原則等,至于如何具體實操,以及如何實現這一目標尚未進一步研究。
2.用于資源離任審計的指標相對較少普通審計常用指標評價法,旨在提高審計結果的有效性,客觀性,可比性。但由于國土廣博,面積大,即使是一樣的自然資源資產在不同的地域分布中也會呈現會差異性,所以很難建立一個具有普遍性,能夠客觀評價的指標。另一方面,通過開發管理和保護自然所帶來的影響當下難以表現,時間上存在滯后特點。在對其審計中,審計發現的問題難以追究責任主體,無法確定是哪一任領導的職責失誤繼而難以舉措。如何合理的區分這些問題就成了一個非常棘手的難題。在如今試點區域的審計實務中,初步的評價指標體系,只能在特定的區域內操作實施,缺乏普遍性。許多學者,研究人員也關于評價指標體系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是仍然沒有出臺相關的成熟的體系,不足之處仍然很突出。
3.審計人員的考核績效制度不完善日前,我國自然資源存量逐漸降低,環境問題也日漸突出,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要加強重視,在實施中對生態環境發揮了不可言說的重要,既能有效降低環境污染程度,資源的無理浪費,還能正視環境審計,不局限真實合法的審計,拓寬至是否合規,有效和可操作性這三個角度,引入績效評價的相關概念。雖然在實際中政府部門已經要求績效審計的考核制度,可是都未能得到落實。故實施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的評價過程時,首先需要制定審計的操作方案,評定績效考核指標,全面展現出政績審計的觀點。
三、關于審計工作的相關建議
1.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伴隨著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規,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這一項制度才能得以深入實施。而此項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卻是存在在一個不健全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中,與此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職權范圍,審計過程,審計方法等,而且即使是已經頒布的一些法規,其法條內容也是缺乏與時俱進,不符合現如今的時代,難以運用到審計實踐中,可用處不大。此項審計工作之所以還處于試點狀態,進程慢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沒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所以自然資產的離任審計需要建立起相配套的法律,加快法制進程,才能更好地為治理國家而服務。第一,上級機關部門的各種資產的管理模式,尤其注重在人事與資產的這一模塊,對應的修改與此項工作相適應的審計方法和審計相關的制度,從法律出發,將領導干部納入審計對象,領導干部任職的各項工作作為審計對象。第二,獨立同級或者下一級的審計機關,增強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保證審計工作能夠不受財產與領導的制約。第三,強化環境資源資產的管理,加快政府職能的升級變形,對于政府職能的區域邊界能夠予以明確的規定,對審計相關的業務數據加強統一化,保證真實可靠與有效,樹立資產責任權力意識,實行領導干部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審計的過程中編制好自然資源資產相關的資產負債表,奠定制度運行的基礎。
2.完善審計指標體系生態文明的綠色建設需要各級領導干部能夠重視自然資源與生態的管理。通過建立起領導干部關于自然資源資產的離任審計評價體系,一方面,反映了他們關于自然資源資產評價的責任履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其遵守領導職責,在其位謀其職。首先,需要根據現代經濟發展的方向,及時轉變經濟的增長模式,適應新常態發展的需求,根據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正確引導領導干部行使職責。在建立指標的過程中,注意不要忽視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結合自然資產與生態因素,在眾多指標中選擇最合適的形成指標體系。定量考查與定性分析相結合,調查得到自然資源資產所能夠承載的方向,直觀反映出領導干部在職期間是否對自然資產進行保護與管理。其次,特殊性原則。主要矛盾突出針對領導干部在職管轄的范圍,反映其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不同的自然資源資產應與其特殊性相對應,既適合其特點,又能夠使用普遍客觀的科學指標責任體系。最后,評價指標需要注意全面系統的準則。無論是從宏觀層次還是微觀方面,都需要具有邏輯層次遞進的特點,整套體系是一個完整的整體。由于自然資源資產的特殊性,其數量與質量以及相關的經濟效益的變化均處于一個變化的動態過程,沒有任何的線性規律可循。所以,為了適應這一特殊性,在指標設置時需要能夠配合動態變化的模式。宏觀層次的指標主要是為了反映領導干部的整體工作績效,而分指標就是在不同自然資源資產特殊性的基礎上,區分獨立的分指標,定量各種小指標形成系統大指標,涉及自然資產的內容,內部密切聯系,形成完整的指標體系。
3.將平衡記分卡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結合離任審計的績效考核工作一旦實施好,不僅健全了領導干部關于自然資源資產的離任審計制度,還加強了生態綠色環境的建設。雖然這項審計在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但是仍要不遺余力的建立健全該項制度,其重要性不容忽視。平衡記分卡是一種戰略管理工具,主要是通過績效考核達到促進戰略優化與發展的目標。回歸審計,審計自身就是第三方評價的過程,還需要評價效率,客觀存在,甚至需要評價工作是否能夠進一步的優化。對于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不僅是對于領導干部工作的審計,也是促進生態資源,自然資產得到管理保護的重要措施,理應得到重視。然而,在實際的實務審計操作過程中,仍然存在著不規范,操作質量好壞不齊的狀況。所以,需要重視自然資源資產的審計績效,在評價的過程中,可以引入平衡記分卡的理念,先設立一個一級指標,再設立二級指標,一級指標可以從成本控制,審計人員素質出發,二級指標可以是關于審計的預算費用,資源管理等角度,通過建立健全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審計制度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李博英,尹海濤.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理論基礎與方法[J].審計研究,2016,(05):32~37.
[2]薛芬,李欣.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框架研究———以創新驅動發展為導向[J].審計與經濟研究,2016,31(06):20~27.
[3]袁光飛.借鑒沃爾瑪供應鏈管理經驗完善企業存貨管理的研究[J].知識經濟,2017,(18):86~87.
[4]曹菁槿.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土地資源評價指標體系構建[D].湖南大學,2018.
[5]姜永久.D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問題探討[D].江西財經大學,2018.
[6]李夢妍.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體系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8.
[7]林一川.論我國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法律制度構建[D].廣西師范大學,2017.
作者:楊怡凡 宋傳聯 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