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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全國150家農村商業銀行2013—2015年面板數據出發,實證研究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股權結構與風險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一定程度的股權集中度有助于降低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經進一步研究后,證實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在高于20%后,股權分散效益減弱、集中股權能對風險承擔行為發揮抑制作用。此外,非控股股東的股權制衡有助于降低銀行風險;持股比例過度小而分散的員工持股會加大農商行風險。
關鍵詞:農村商業銀行;股權集中度;股權制衡;員工股;風險承擔行為
隨著農信社全面改制成農商行,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農村商業銀行在改革過程中取得極大成就,股權結構逐漸優化,股本金額不斷增加,治理內部控制制度也在不斷改進完善,但因農商行改制時間較晚,其所處的經濟環境和顧客群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比于一般的城市商業銀行,其面臨的風險更高,且由于自身發展不完善、抗風險能力較差。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理論,股權結構安排作為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石,其合理性往往能提高公司風險防范能力,對公司有重要影響。在中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新形勢下,需要正確的認識把握農村商業銀行股權結構對風險承擔行為產生影響的機制,這不僅是農村商業銀行主動適應銀監會和省聯社雙重監管的要求,也決定農村商業銀行的價值,更是有效防范農村商業銀行經營風險的必然選擇。那么農村商業銀行股權結構對風險有何影響?關于股權結構對風險承擔行為的研究,國外專門研究的多為國有商業銀行或城市商業銀行。L.LaevenandR.Levine(2009)[1]通過實證分析了銀行股權結構、風險承擔行為和國有商業銀行監管的相關性。研究認為當銀行為單一公司治理機制,股東的相對控制力與風險承擔行為呈正相關關系,而這其中的風險承擔行為與資本管制間的關系則取決于每家銀行的股權結構。李維安等人(2004)[2]通過對我國商業銀行股權結構與治理結構改革關系研究,提出我國商業銀行模式選擇建議。另外,李艷虹(2008)[3]等學者從股權結構和銀行經營績效、風險管理方面入手,分析商業銀行股權結構變遷對績效與風險影響。研究認為股權結構作為商業銀行公司治理體系的產權基礎,能從根本上決定商業銀行的激勵約束機制、管理決策機制,進而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與行為方式。
1基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特殊性的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股權結構作為銀行治理的產權基礎,能從根本上影響管理層的決策和約束機制,影響信息披露、管理制約控制、外部監管等機制,這些機制制約進而影響公司治理與決策,從而最終影響其抵御破產風險的能力大?。↖annottaetal,2007)[4]。鑒于此,本文基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背景調查,從股權結構的股權集中度、股權制衡度、員工股為切入點對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的影響進行分析?,F有關于股權集中度的研究認為股權集中對內部治理作用是雙面的:一方面認為大股東占比達到一定程度可收獲的利益加大,對中小股東的侵占行為減弱,可以更加有效監督企業運營,規避風險,獲得更高效益,即“利益趨同效應”假說。Iannotta(2007)[4],Shehzad(2010)[5],等認為股權集中度與銀行風險負相關,股權越集中越有助于達成一致決定,快速有效的決策。另一方面認為在較低比例的股權集中情況下,大股東會侵占中小股東利益,并且控股股東的侵占動機隨著其持股比例提高而增大,產生“壕溝防御效應”,即“掏空假說”。這種觀點認為較集中股權結構會引發股東之間沖突,銀行的少數大股東掌握著經營決策權,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侵占中小股東利益,更愿投資高收益高風險項目,加重不良貸款率,使得銀行面臨更高信用風險,“掏空”銀行(Laeven和Levine(2009))[1]。
鑒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股權集中度總體水平較低的情況,本文假設股權集中會約束風險承擔行為。以第一大控股股東持股比和前十大股東持股之和來代表銀行的股權集中度,提出假設1。假設1:股權集中度與農村商業銀行風險負相關。股權制衡是由幾個大股東分享控制權,各大股東之間內部牽制,防止了第一大股東機會主義,以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情況。白積洋等(2012)[6]的研究結果驗證了適當股權制衡能夠提升銀行經營效率。在國有股東持股較低的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其他大股東制衡程度低,很難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因此,提出假設2。假設2:股權制衡度與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負相關。另外,在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內施行職工全員持股制度。員工持股使得農商行的職工不僅僅是銀行經營者,更是銀行所有者。讓員工參與治理能夠通過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股權在內部資本流通,實現公司長期利益最大化。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規模較小,員工更具歸屬感,從客觀上建立了職工與農村商業銀行的利益關系,并且能降低職工的激勵成本。我們假設農村商業銀行員工持股有助于銀行風險控制。提出假設3。假設3:農村商業銀行員工持股比例與風險承擔行為負相關。
2實證研究設計
2.1數據來源及樣本選擇
本文以我國農村商業銀行作為研究對象,根據中國銀監會網站以及各大農村商業銀行官網披露年報或年報推算出的有關財務信息?;跀祿行院涂傻眯裕詈蟮玫?50家農村商業銀行共計335組有關股權結構指標、銀行風險指標的樣本數據作為實證分析。其中2013年113組,2014年127組,2015年115組。
2.2變量選擇與描述統計
2.2.1被解釋變量(銀行風險變量)
本文以LucLaevenandRossLevine提出的Zscore為破產風險的替代變量,即用Z值的倒數來衡量銀行的破產風險。Z值是銀行資產收益率(ROA)和資本資產比率(CAR)之和與資產收益率標準差σ(ROA)的比值,通常用來衡量商業銀行的穩定性。Z值越大,商業銀行的經營越穩定,持續運作能力也越強,相應農村商業銀行的破產算風險也就越小。Zscore來表示Z值的倒數,反映銀行破產概率。Zscore值越大,銀行破產概率越。
2.2.2解釋變量(股權結構變量)
由前文理論分析,股權結構是影響銀行風險承擔行為的重要因素。股權結構指標中,本文選取了①股權集中度選取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CR1)、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CR10)②衡量股權制衡度選取Z值,即第二到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和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之比;③員工股占比(ES);④虛擬變量CR1/P反映第一大股東持股比是否大于等于P,是回歸1,否取0,例如CR1/0.1是虛擬變量,即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10%時,取值1,否則取0,以此類推。反映股權分散化是否存在區間效應,討論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是否存在一個合理區間。
2.2.3控制變量
剝離銀行資產規模產生影響銀行規模InN、銀行資本充足率TCR、資產負債率DR、資本利潤率RR的影響。有關變量定義見表1。表2給出了全國農村商業銀行股權結構及其財務相關特征的描述性統計。由樣本數據統計,我國農村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率平均值13.65%,最大值47.42%,最小值僅為015%。不良貸款數值較大,現農村商業銀行信貸風險水平高。股權結構上,第一大股東持股比均值9.17%,低于10%,最低僅0.38%。說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第一大股東只是處于相對控股地位,持股比例總較低。前十大股東持股比均值44.44%,最小值僅3.7%,前十大股東以外基本為小而散的股東,這些均說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股權整體是極度分散的。Z表示第一大股東對銀行控制力,控制力平均水平6.4850,說明大股東對銀行控制能力總體上較弱。員工股平均占比12.14%,最大占2739%,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本行職工持股總額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5%,已基本達到了制度要求。可見員工股現已成為農村商業銀行重要得股東組成部分之一。
2.3計量模型的假定
本文為了研究股權結構對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的影響,設定以下五個模型。模型(1)考察第一大股東、前十大股東之和作為股東持股的集中程度衡量,分析對風險影響。進一步分析第二到第十大非控股股東對第一大股東的股權制衡程度對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的總體影響。模型(2)分析員工持股比例對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影響。其中,i指銀行序列代碼,t指年日期,Yi,t取zscore,表示i銀行t年的風險代替變量,αt表示不同農村商業銀行不衰時間變化的個體特征,εi,t是隨時間變化的擾動項。對面板數據模型篩選,根據hausman檢驗的結果,本文面板數據估計采用固定效應模型。根據收集的全國150家農村商業銀行2013—2015年年報數據以及年報數據計算得到的各年一共335組截面樣本數據,并對各變量標準化后,分別帶入模型。
3實證結果與分析
考慮界面異方差、序列相關、界面相關等問題后,我們對模型(1)(2),以破產風險變量zscore作為被解釋變量做固定效應分析。第一,從方程(1)、(2)觀察,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CR1)、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CR10)均與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負相關。說明在我國農村商業銀行高度分散股權結構下,最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時,能獲得有效的控制權有助于銀行承擔風險,減小破產損失。因此,對于目前股權分散趨勢的農村商業銀行,其股權集中度越高,銀行越穩定,不降低良貸款率,風險承擔行為越低。在農村信用社改革為農村商業銀行過程中,我國《農村商業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對農村商業銀行規定了單個自然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這種制度設置存在很大弊端。農村商業銀行社會自然人股所占比例占股東數量一半以上,但單個比例極低,股權高度分散。由于農村商業銀行治理水平較低,過度分散的股權結構反而會由于協調成本和搭便車現象而使銀行愈加不穩定,大股東控制集中更多信息優勢,用更少成本來關注更多企業信息審核,可有效規避投資高風險,符合“利益趨同假說”觀點。假設1成立。第二,股權制衡度(Z)對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顯著負相關關系。方程(3)表明,加強股東權利制衡,減弱第一大股東控股能力,能有效降低銀行風險。目前,農村商業銀行分散的中小股東由于股份少,無投資意識,多把參與的股權當成存款以便贏得小利。且思想意識落后,較少有參與經營管理與民主決策的理念,所以可以說,股權內部結構監督治理約束存在嚴重缺陷,以至于農村商業銀行治理水平、防范風險的效果滯后,需要改善內外監督治理機制。假設2成立。第三,員工股比例(ES)與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呈顯著正相關影響。表3方程(4)結果顯示,員工股持股比例越大,卻越不利于農村商業銀行發展,面臨風險越大。同Kim(2014)[7]等人對一般上市公司員工持股的研究結果,認為存在即使員工大規模持股,基層員工也認為他們的表態、工作幾乎不能影響公司績效的現象,易產生“搭便車”等問題,職工持股并不能有效激勵員工工作積極性。在我國農村商業銀行中,持股比例過小而分散的員工持股,會使得銀行決策權相對分散,員工素質也有待提高,思想僵化,難以有效治理,剩余控制權仍是被農村商業銀行董事層、管理層掌握。現內部監督部門監事會也極少建立,制衡機制不完善,也就無法約束管理者決策。假設3不成立。
4進一步分析
股權集中度保持在什么水平上才能有助于控制銀行風險?我們進一步研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區間變化對銀行風險控制的影響。參考busta(2014)等股權分散化在不同階段股權比例變化對風險控制不同影響。本文也假設第一大股東與風險承擔行為理論上存在一個股權分散化的區間效應,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存在合理區間,在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高于某一點后,股權持續集中、降低風險承擔行為的效應遞增。
5結論及建議
5.1研究結論
得到以下主要結論:第一,農村商業銀行股權集中度與風險承擔行為符合利益趨同假說,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且超過20%后,可有效降低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第二,第二到第十大股東共同對第一大股東制衡度越強,越有助于內部權利制衡,農村商業銀行風險承擔行為越低,經營效果越好。第三,員工持股仍存在較多問題,不能有效的防范農村商業銀行風險。
5.2政策建議
第一,適度的股權集中。相對集中股權,提高單個股東所占份額,同時提出提高非控股股東制衡力,形成有效制約完善內部治理,提高運行效率,可有效分散銀行經營風險。第二,逐步健全法人治理。銀行可加大引入金融類法人股東,這與銀行本身性質相符合。金融企業法人具備更為專業的金融知識,可幫助農村商業銀行管理經營與決策。法人股東更加注重銀行長期經營情況,相對于分散的社會公眾股和員工股有更大影響力,能促進銀行管理水平提高,從而降低銀行風險。第三,加大對內部員工素質培養,建立合理股權激勵體制,合理設置農村商業銀行員工內部行權機制。建議擴大內部人持股,增加銀行員工對本行的責任感和認同感,加大內部人員風險行為互相監督力度,切實使員工股東參與到農村商業銀行的發展上來,進而減少道德風險。同時,建立完備的風險控制措施,對整個員工持股計劃運作制定嚴密的風險措施,以發揮員工持股計劃應有的作用。農村商業銀行雖然未上市,股權激勵方式也可作為一種對員工、管理層激勵方。
參考文獻:
[2]李維安,曹廷求.股權結構,治理機制與城市銀行績效[J].經濟研究,2004(12):415.
[3]李艷虹.股權結構與商業銀行績效:國際比較與我國實證[J].金融研究,2008(11):139.
[6]白積洋.我國上市商業銀行治理結構,市場競爭與經營績效的實證檢驗[J].金融發展研究,2012(4):4753.
作者:祁慧君;李紅玉 單位:寧波大學商學